发布时间:2023-05-30 14:58:3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政发〔〕116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补充实施意见》(政发〔〕2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政发〔〕4号)等3个文件和省政府防灾减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加快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体系建设,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地质灾害具有极强的突发性、隐蔽性和难以预见性,我市地处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交汇地带,地质环境复杂,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广、数量多、密度高、险情重、危害大。尤其是市区南北两山陡峭高峻,黄土结构疏松,沟谷纵横,发展空间狭小,土地资源稀缺,人口集中和建筑物密集,大量地质灾害易发区、高发区集中在沟壑、坡脚、台缘地带,加之近年来受极端天气、地震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发生的频次和规模明显上升,已成为我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会城市之一。目前,据初步勘测,全市现有各类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4800多处,且大多数集中在主城区、人口稠密区和工矿区,直接威胁人口约66.7万人,威胁财产2600多亿元。近年来,仅市区每年就发生20次以上地质灾害。特别是年入春以来,我市已发生11起地质滑坡灾害,造成4人死亡和数千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地质灾害威胁区域低收入家庭及弱势群体多,居住时间较长,社会矛盾突出,防治形势异常严峻,防治任务十分艰巨。随着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美等一系列新要求的提出和市委、市政府“再造”战略的全面实施,我市已进入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城市化进程和重大工程建设不断提速,社会公众对政府组织高效应对和有效防范地质灾害的期望更加强烈,以人为本、积极主动地妥善应对地质灾害已成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群众安居乐业的客观需要。
二、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体制
(一)目标考核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相应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逐级落实防治责任。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并建立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实。
(二)共同责任机制。各县(区)、乡镇(街道)政府是各行政区域地质灾害的防治主体,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政发〔〕4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政发〔〕123号)要求,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评价、动态监测、应急处置、综合治理工作。发改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负责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防治资金,按照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对专项资金加强监督管理。建设、规划、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城镇规划、建设的审批管理,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交通、市政、铁路、电力、通讯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工程建设中地质灾害的防治,并对口负责各类交通、通讯、电力、市政设施沿线隐患的排查、监测、应急处置和防治工作。水务部门要加强对小流域、泥石流河洪道和各项水利设施的监测、治理。教育、民宗、国资、林业、旅游、卫生、两山绿化、文物、园林等部门和驻部队分别配合做好学校、医疗场所、国有企业、旅游景点、公园、绿化区、宗教场所、文化保护单位、军事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的排查和预防治理工作。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尾矿库(坝)的安全检查。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信息的收集,并会同国土部门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联动机制,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政办发〔〕272号)规定执行。
(三)检查监督机制。各县区政府要健全领导机构,定期研究部署防治工作,协调解决各部门在防灾减灾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加强监督检查。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乡镇(街道)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任职谈话的重要内容,督促防灾责任、制度落实到位。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对防灾减灾工作的监督,听取和接受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意见和建议。
(四)责任追究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责任、和阻挠治理搬迁等工作,致使防治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在防治工作中成绩显著、及时保护群众生命财产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三、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四大体系建设
(一)科学评判,深入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
1.总体调查评价。以县区为单位,由国土部门牵头,水利、防汛主管部门配合,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配合下,组织专业地勘单位分乡镇对辖区内所有具有威胁对象的斜坡、坪台、沟道进行逐一调查统计分析,全部摸清各区域地质灾害的分布、数量、具置(坐标范围)、规模大小、类型特征、易发和危险程度、威胁范围等情况,做到一点一表,建档管理,并将所有调查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和造册登记,提出总体评价意见和分类防治措施建议,作为基层政府掌握辖区各类地质灾害现状,有效部署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此项工作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2.重点地质勘查。按照各县区地质灾害总体评价结论,由各县区国土部门筛选出危害、威胁巨大、规模较大的灾害点,报经县区政府和市国土部门划定危险区并对其范围进行公布。同时,委托专业单位逐点进行进一步调查、勘查,查明灾害成因、危险程度,预测发展变化趋势,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防治措施》提交乡镇(街道)组织监测,并指导其组织编制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做好防灾减灾应急准备。此项工作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在年年底前完成。3.动态巡查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每年汛期前都要认真部署安排,组织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对辖区范围内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进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逐个完善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防治措施》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
(二)预防为主,抓紧建设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1.建设监测预报网络。加快构建国土、水务、气象、防汛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共享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建设区域性野外专业监测站,加密部署雨量计和地质灾害专业监测仪器,及时掌握重要险情区域的地质灾害变化趋势。加强监测预报,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此项工作由市国土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在年年底前完成。2.监测预警信息。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突发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系统,重点加强信息手段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和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媒体和手段或因地制宜的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方式,及时预警信息,及时将信息传递给受威胁群众。此项工作由市国土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负责,在年年底前完成。3.提高群测群防水平。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要科学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认真落实汛期值班、三查制度和速报、月报、年报等各项制度,组建以村社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并给予适当补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防灾知识技能培训,并配备简单实用的监测报警设备,增强其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应急避险能力。由市国土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在年年底前完成全市4800多个隐患点群测群防手段的完善工作。
(三)突出重点,认真申报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1.认真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强化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各类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发改、国土、建设、规划、交通、水务等部门要严把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项目立项、选址、土地出让、设计施工审查、竣工验收中的地质灾害预防审批关,认真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治理责任,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并治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统筹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各县区政府要组织乡镇(街道)及发改、民政、财政、国土、建设、房产、农业等部门,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帮扶、群众自筹”的模式,结合农村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城市保障房建设等项目,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群众进行搬迁避让,优先搬迁危险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加强对新安置点的地质灾害评估,并为搬迁群众提供长远生产、生活条件。3.科学开展工程治理。对危害严重、危险性大,且一时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加快开展工程治理。各县区要进一步按照总体调查评价和重点勘查的成果,经财政、国土部门组织专家筛选、论证后,建设县区级防治项目储备库,每年从项目库中遴选上报申请国家和省市治理项目。对已安排的治理项目,要切实加强监管,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招投标制、责任合同制等制度,加强对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各个环节的全过程控制,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设、交通、水务、市政、电力、铁路、部队等部门和单位要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交通干线、水利枢纽、输供电输油气设施、市政设施、军事设施等周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组织进行治理,确保运行安全。
(四)靠实责任,健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本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和形成相关部门联动的临灾调配机制。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分工,制定和细化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方案,做好防灾减灾相关准备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结合排查中发现的新隐患、新险情,逐个制定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组建应急志愿者队伍,认真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使有关部门、单位和群众熟悉方案、避险路线、应急措施,确保一旦出现临灾前兆,能够迅速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最大限度防止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不断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保障机制
(一)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年内组建成立市级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各县区要抓紧建立地质环境监测站,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支撑单位。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街道)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强化一线防灾作用,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组建与本辖区范围险情点对应的群测群防监测员队伍,确保各项防灾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和管理。市级财政逐年增加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本辖区地质灾害严重程度,将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监测预警、调查应急、群测群防监测员补助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威胁零星分散农户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的排危除险力度,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运用市场化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
二、继续做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
三、组织2009年度新录用公务员考察政审。开展全区未定编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工作。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情况。出台《黄岩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
四、加快江北外迁安置房和商业街区欣怡家园、锦都家园安置房及橘乡大道延伸段建设。继续进行劳动南路延伸段和二环西路延伸段工程建设。推进横河、汇江等村土地征收工作。
五、加快区二期经济适用房地质勘测、施工图设计及政策处理等遗留问题,启动施工围墙和道路建设。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厂项目招商工作。启动东官河红四段和方山下片九峰河精细化截污,进一步深化西官河精细化截污方案。启动院桥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加快推进区废弃物生态填埋场31米线以上铺膜工程,启动区废弃物生态填埋场二期工程建设。推进城区公厕改造。开展农户建房需求调查工作。
六、启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继续做好矿业权公开出让及城镇数字化地籍测量工作。继续做好安迁工程群众搬迁工作。推进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编制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
七、开展南片等控规按控规单元梳理和模博中心规划选址及概念规划前期工作。完成20*年地形图测绘成果及2009年地形图测绘。加强拾荒族整治。
八、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
文教卫线:
一、做好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公布和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申报工作。
二、举办全区公务员体能大赛。
三、做好09年度中考、高考工作。
四、做好学校招生工作。
五、继续做好全区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
六、做好创建国家级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的前期工作。
七、召开全区计生“双基”工程暨“两免”工作动员会。
工业线:
一、继续做好经贸系统直属企业的改制工作。
二、继续帮助永高塑业做好上市辅导,推进新东方油墨等公司的股份改造,做好创业板后备企业的调研及培训工作。
三、推进浙江名牌产品、“市长质量奖”的申报工作。
四、开展全区电子计价器专项整治行动。
五、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六、召开全区“6·5”世界环境日座谈会。
七、开展铸造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
八、继续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
财贸线:
一、做好参加第十一届浙洽会准备工作,推进全区招商引资工作。
二、做好滨海集团并购项目后续服务工作。
三、做好“家电下乡”活动政策落实相关工作。
四、继续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
五、做好信用卡消费“刷卡无障碍示范街”创建工作和农村支付结算指导员设立工作。
交通线:
一、继续推进中国模具城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争取月底推出用地招拍挂。继续加快澄江石柜岙、高桥联丰螺屿工业区块基础设施建设及征迁扫尾工作。
二、继续推进江口轻化投资区征迁工作,启动双浦区块二期房屋拆迁工作。
三、继续推进82省道延伸线山头姜至康山段政策处理和道路建设工作。推进北洋段政策处理工作。争取完成104国道青岭改建工程。
四、启动办理110KV头陀变选址意见和土地预审工作,确保110KV委羽变进场施工。
五、加大10KV横街线、10KV望村-新湾双江路新建工程、10KV十里铺-南城双回路改造工程,争取月底竣工投运。
六、继续完善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
农业线:
一、继续抓好粮食生产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推进西部农业综合开发区项目建设。
二、抓好动植物疫病防控,开展“绿剑”夏季集中执法行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大力发展本地早、东魁杨梅等优势水果产业,推进名果产业发展工程建设。
四、继续推进永宁江二期治理、水库除险加固、新前农民饮用水等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进度,抓好重点防汛督办项目的整改落实。抓好沿海防护林工程和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五、继续推进“十百工程”,指导乡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
六、继续推进农村新社区及和谐社区的创建工作。
七、做好星光老年之家和新福利中心的建设筹备工作。
八、抓好村级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的后续工作,总结完善提高、发放证明书和组织代码证。
九、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前期准备工作,做好省级双拥模范城的迎检。
十、继续实施河道疏竣、河道保洁、农业面源防治等水环境整治工作。
科技旅游线:
一、继续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创建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的相关工作。
二、做好20*-20*年全国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申报工作。
三、做好区级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的筛选调研工作。
四、完成与浙江大学农学院的科研合作项目签约。
五、继续抓好船山峡谷农业观光园和划岩山景区建设工作,做好柑橘博览园的旅游项目招商活动。
六、组织一次旅游进社区宣传活动。
水土流失遍布全国各地,不论山区、丘陵区、平原区,还是农村、城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水土流失。在黄土高原,严重水土流失面积达43万km[2]。在内蒙古河口镇到龙门之间,面积达10万km[2]的晋陕陕谷地带,年平均水土流失模数达1万t/km[2],最严重的地区达5万~6万t/km[2]。在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达73.94万km[2],占流域总面积的41.1%,水土流失区土壤年侵蚀总量约22.4t。在东北,黑土地水土流失面积达5万km[2],占黑土地总面积的42.8%。目前沿我国北方地区约有沙化土地面积20万km[2],潜在的沙漠化土地面积16万km[2]。
1.2趋势
第2次遥感普查结果表明,经过近年来的综合防治,我国部分地区水土流失程度有所减轻,但从全国来看,水土流失严重、生态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总体来看,程度在加剧,危害在加重。目前,平均每年水土流失面积达1万km[2],沙漠化也呈扩展趋势。据最新的卫星遥感图片显示,在我国的北方,西起塔里木盆地,东至松嫩平原西部,一条东西长约4500km,南北宽约600km的黄色带正在扩展。从治理上看,全国367万km[2]水土流失面积中,亟待治理的有220万km[2],还有2666.67万hm[2]坡耕地要改造。长江上游、黄河中游、风沙地区、黑土地等水土流失依然严重,治理任务十分艰巨,如果按照现在的治理速度和技术水平,要半个世纪才能初步治理一遍。更为严重的是,在土石山区、石灰岩地区、黑土地以及一些人口密集的水土流失区,如果不能尽快治理,人们就有可能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
2危害
2.1导致耕地减少,质量下降,威胁国家粮食安全
据统计,建国以来全国因水土流失而损失的耕地约266.67万hm[2],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在100亿元以上。每年流失的土壤,相当于在流失的耕地上刮去1cm厚的沃土。在自然状态下形成1cm厚的土层需要120~400年,这也就意味着土壤流失的速度比土壤形成的速度快120~400倍。年复一年的水土流失使土层变薄,土地日渐贫瘠,土地生产力大大下降。资料显示,全国4200万hm[2]坡耕地和666.67万hm[2]风蚀耕地,平均每年要流失土壤30~150t/hm[2],全国每年至少有50亿t沃土付之东流,上亿t氮、磷、钾养分随之流失,超过了全国一年的化肥用量。在干旱和半干旱的“三北”地区,由于乱垦滥伐、过度放牧,鄂尔多斯草原沙漠化面积由50年代初的66.67万hm[2]扩展到80年代初的400万hm[2],已占到该草原面积的一半以上。据统计,目前我国北方沙化面积已扩展到20万km[2],潜在沙化面积达16万km[2]。日益严重的水土流失随着对耕地资源的破坏,直接造成粮食播种面积的减少和粮食单产的下降,并进一步导致粮食总产量的下降,威胁国家粮食安全。
2.2淤积江河湖库,加剧水旱洪涝灾害
水土流失淤积河床,降低江河防洪能力。黄河年输沙量达16亿t,成为世界河流输沙之冠,其中4亿t淤积在下游,形成千里悬河。长江也日益混浊,每年进入中下游的泥沙达5.3亿t之多。湖南洞庭湖每年游积泥沙约1.2亿t,湖面已由50年代的4350km[2]减少到2690km[2]。湖北省的湖泊面积20世纪80年代比50年代减少61%,50年代初期湖北有332个面积在333hm[2]以上的湖泊,现在只有125个,总面积为2520km[2]。建国以来,泥沙淤积水库、塘堰达220亿m[3],等于损失上百个大型水库,影响农田灌溉和城乡供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每年达100亿元。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严重的国家,自然灾害的种类多、频次高、强度大、影响广。建国以来我国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约25000多亿元。年均灾害损失约占年均GDP的3%~6%,占财政收入的33%左右,高出发达国家几十倍。在我国的自然灾害中,因水土流失而造成的灾害是最严重的。建国以来,我国农业因灾害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总损失的40%以上。
目前,我国有1/2的人口、1/3的耕地和70%的国民生产总值处于江河的洪水水位之下,泥沙淤积造成“悬河”增多,有20余万km江河堤坝一旦遇到大的洪水灾害其后果不堪设想。
2.3使生态环境恶化,造成贫困,影响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西部地区水土流失面积已由1986年的9790.06万hm[2]减少到1999年的8953.57万hm[2],减少0.7%,10多年来对水土流失的治理时起时落。目前西部的生态环境正呈现出由系统结构破坏向整体功能紊乱演变的态势。
目前,全国4200万贫困人口绝大多数都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其中西部地区,国家扶持的贫困县307个,农村贫困人口达2300万,一些地区已形成“越垦越究,越究越垦”的恶性循环。因水土流失造成的沙漠化地区多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也是少数民族聚居和边疆区,水土流失在加深贫困程度的同时,也扩大了地区间社会经济发展的差距,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据调查,沙漠化危害严重的西部地区1995年农村人均产值1014元,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4.2%,为东部地区的1/5。在水土流失地区,尽管国家已为扶贫工作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恶劣的生态环境很容易使扶贫的成果丧失,一场旱灾就会使许多刚摆脱贫困的群众再次陷入困境,一场不太剧烈的山洪就可以将多年的努力付诸东流。鄂托克旗30年间流沙压埋房屋2200多间,棚圈3300多间,有近700户村民被迫迁移他乡。宁夏由于沙漠化导致搬迁的生态难民就有100多万,青海已搬迁了20多万生态难民。
据中科院的研究表明,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持续发展总体能力排序中,长江中上游地区水土流失较严重的云、贵、川、青、甘、陕、鄂七省(区),除湖北排在第15位外,其他6个省全部排在倒数10名之列。
2.4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据统计,全国有60余座市镇常年受到滑坡、崩塌的侵扰,50余座市镇受到泥石流的侵扰。1998年,全国发生各种不同规模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约18万处,其中规模较大的477处,死亡1573人,受伤1万多人,毁坏房屋50多万间,直接经济损失270亿元。2000年我国西北、西南和东南沿海地区,由于暴风雨集中,引发大量滑坡、泥石流等水土流失灾害,死亡人数达1080人。西部地区最为严重,死亡787人,占全国的73%。易贡藏布扎木弄沟发生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特大山体滑坡,历时10mim,滑程约8km,高差3330m。滑坡造成交通中断,4000多人被困,1万群众遭受洪水威胁,经济损失达1.3亿元以上。
2.5严重影响我国建设事业的发展
水土流失严重威胁着我国大中城市、工矿企业和国防要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我国北方包括北京在内的许多大中城市,受风沙危害严重。北京北部的坝上地区,近9年来流沙面积增加了39.9%,浑善达克沙地近7年来流沙面积增加了93.3%,风沙仍在紧逼北京城。全国有1300多km铁路、3万km公路、数以千计的水库和5万多km长的灌渠常年受风沙危害。全国有2.4万多个村庄和许多城镇经常受到沙漠化危害。建在沙化地区的榆林城,曾因风沙而三迁城址;湖北三峡秭归县城,也因滑坡而三迁城址。地处塔克拉玛干沙漠南部的皮山、民丰2县城,因风沙危害2次搬迁,策勒县城3次搬迁。
3原因
自然因素与人为因素中,人为因素是造成水土流失的根本因素。
3.1自然因素
3.1.1土壤条件
纵观我国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土壤都是极易被冲刷的土壤类型。黄土高原的黄土为粉沙质土壤,土体疏松,易被水分散,抗冲刷能力极弱;西南地区的紫色土由紫色页岩、砂岩和砂页岩形成,易于分化,土体疏松,侵蚀严重;南方的红壤、黄壤地区及赣、湘、浙等省的土壤主要为红色粘土和石灰质土,土质粘重,透水性能差;鄂、闽、粤等地的土壤主要是由花岗岩、片麻岩分化而成的岩石土,土质粗糙,易于侵蚀。
3.1.2降雨强度
我国地处亚洲东部季风区,降雨年际变化大,且季节分配不均,全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夏季,雨季降水多,强度大,易于形成暴雨,这为水土流失提供了动力条件。据对江西兴国县的观测资料表明:在降雨量(20.5mm)和坡度(33°)相同的条件下,降雨强度为82mm/h的径流量与冲刷量分别为降雨强度4.2mm/h的32倍和17倍,即随着降雨强度的增加,水土流失量也在增加。我国黄土高原地区,6~9月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60%~90%。
3.1.3地形地貌
我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山区和丘陵占国土总面积的2/3以上,地形地貌条件比较差。据对陕西城固县的测试表明:大于35°的坡耕地水土流失模数为每年1.4~2.6t/km[2],是30~35°水土流失模数的2.9倍,25~30°的4倍,25°以下的7.5倍。可见,随着坡度的增大,水土流失加剧。在我国黄土高原地区,地形破碎,沟深坡陡,缓平地只占土地面积的1/5。据不完全统计,黄土高原地区长度为500m以上的沟谷达27万条之多。长江流域则更是山高坡陡,沟壑纵横,地形破碎,土层瘠薄。这些特殊的地形地貌为水土流失提供了有利的自然条件。
3.2人为因素
3.2.1植被破坏
在正常条件下,植被如果不受到外力的破坏,一般多生长茂密,植被覆盖率可以很高,即使在50~60°以上的极陡坡地和抗冲刷能力很弱的土壤上,在暴雨时也很少形成强水土流失。一般坡耕地的水土流失模数相当于林地的10倍,相当于荒山和其他用地类型的3~6倍。植被覆盖率低,则径流系数就大,水土流失就强。由于长期的不合理砍伐,目前我国的森林覆盖率只有14%,仅为世界人均森林面积的1/5。
3.2.2过度放牧
草场是我国北方的重要植被,但由于过度放牧,导致了草场资源的严重退化,由此也引起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建国以来,我国牧区家畜由2900万头(只)增加到9000万头(只)。据统计,北方部分地区草场超载率高达50%~120%,有的甚至高达300%。目前我国中度退化程度以上的草地占草地总面积的1/3,其中,内蒙古6359万hm[2]可利用草地中,退化面积已达3867万hm[2],占可利用草原的60%。内蒙古草原的牧草平均高度由70年代的70cm下降到目前的25cm,产量由60年代的1635kg/hm[2]下降到80年代的645kg/hm[2]。新疆和甘肃的草场因过度放牧导致退化的面积已分别达63.6%和87.8%。
3.2.3陡坡开垦
由于人口和粮食的压力,以增加粮食为目的而开发陡坡所形成的坡耕地在我国大量存在,造成了大量的水土流失。每年进入长江的泥沙约5万t,其中1/3来自坡耕地。长江支流乌江流域44个县,每生产1kg粮食要流失23.5kg泥沙;四川省三江(金沙江、雅砻江、岷江)地区每生产1kg粮食要损失26.5kg泥沙。
3.2.4工程建设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项工程建设活动日益增多,每年搬动岩土总量达380亿t。工程活动因缺乏有效水土保护措施和存在不良行为等,经常导致或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水土流失灾害。
4防治对策
水土流失给我国带来了重大损失,对我国可持续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认为发展中不可避免地要造成水土流失,先发展、再治理等思想的存在和水土保持法治观念淡薄等原因,造成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还很严重。目前,我国水土流失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在局部地区甚至仍存在扩展的趋势。水土流失的治理是我国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战略任务。
4.1积极做好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各地要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退耕还林还草的有关方针政策,将坡耕地等退耕还林还草,恢复植被,加强生态建设,从源头上治理水土流失。据测定,在黄土高原地区,同样坡度的陡坡地,耕地土壤流失量是草地的5~20倍,水的流失量是草地的2~8倍。陡坡地退耕还林还草,既可以治理水土流失,取得生态效益,又可以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据对陕西米脂县泉家沟的实验分析:在大于20°的坡耕地上,粮食单产750kg/hm[2],盈利150元/hm[2]以下,且水土流失严重;种草则可达11250~15000kg/hm[2],养牛收益达1917元/hm[2]。
4.2加大对水土流失区的治理力度
充分利用高新技术,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等多种措施,重点加大对黄土高原区、长江中下游地区和风沙区综合治理力度,提高植被覆盖率,力求取得突破。同时,以小流域为单元,坚持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开发,兼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认真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把防治水土流失与提高农业生产结合起来。
4.3加强预警系统建设,加大监管力度
水土流失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只有加强监测,才能及时作出决策,采取相应措施。为适应防止水土流失工作的要求,要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特别是对水土流失扩展严重、水土流失易发地区实行重点监测,及时掌握变化情况。要争取做到将各地防止水土流失工作的成效每年反映在监测数据上,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又可以作为对各地工作成效做出量化考核的客观标准。
因此,一方面要采取最严厉措施,加大对植被的保护力度,制止毁林、不合理开垦、过度放牧等人为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另一方面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有效降低人为不良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同时,要加大对生态效益的评估,要像经济效益一样,有具体的量化指标。
4.4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国家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水土保持,并确保资金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同时,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和吸引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形成稳定、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银行要增加贷款额度,并适当延长偿还年限。
4.5开展水土保持的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
建立稳定的水土保持科研队伍,加强高新技术的攻关、推广和应用工作,注重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提高我国水土流失治理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