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8 15:29:3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税务筹划书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中小型企业适合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生产型高新技术企业涉及的流转税主要是增值税,最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调整为3%,同时将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额标准降低为50万元和80万元,该项调整减轻了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税负。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购置物质资料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中所含的增值税款,在购置当期全部扣除。由于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以人力资本的知识、智力、无形资产投入为主,生产的产品技术含量高、原材料投入少、增值率高,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少,因此,规模不大的高新技术企业适合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规模较大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通过分立的形式,降低企业的应税销售额,使其具备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条件,获得节税利益。
(二)充分利用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在不同时期有不同条款,主要有免征、不征增值税、即征即退等。例如对软件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可见,软件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同时收取软件安装费、维护费等,增值税实际税负为3%,若将维护费、培训费等在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则不需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可见对受托开发软件的行为,著作权归属于委托方或双方共有的不需缴纳增值税。高新技术企业要熟知税收优惠政策的适应范围和适用时限,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法
(一)相对于独资与合伙,高新技术企业适合选择公司制高新技术企业的组织形式有三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将全部生产经营所得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各自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缴纳个人所的税;公司制企业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又要为投资者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从税务筹划的角度,高新技术企业适合选择公司制企业,原因如下:一是我国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制定的产业优惠和区域优惠政策,只适用于公司制企业,如果选择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将无法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二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为人力资本,投资者获得的收益较高,如果选择个人独资或合伙形式,投资者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采用公司制投资者获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公司制企业的整体税负相对较低。三是高新技术企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高新技术企业的生命周期较短,采用独资或合伙形式,需要承担无限责任,无疑增加了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
(二)尽快申报自主知识产权,力争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享受产业优惠的前提是被认定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其他条件。为此企业需从以下方面努力:一是尽快申报自主知识产权,如果申报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短期内无法完成,可以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二是企业应投资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具体包括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8个领域。三是增加研发费用投入,提高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比重,使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的比例,使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的比例。四是通过社会招聘或自主培养的方式,拥有一批高学历、高水平的科研团队,使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投资国家政策引导的方向,获得税收抵免效应企业所得税法中制定了诸多产业优惠和区域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在选择投资的领域、产品、设备、地区时,应结合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考虑。一是企业应投资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力争享受15%的优惠税率;二是投资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三是投资设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区域和产业的双重优惠政策,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优惠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多渠道筹集资金,规避资本弱化条款 一是在创建期,由于企业经营风险较大、自身信誉尚未建立,很难获得商业贷款,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申请政府科技型扶持基金和政策性贷款,减轻资金压力。创新基金支持的重点是处于产业化初期、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风险较大、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积极申请。二是高新技术企业利用债权性融资,应规避资本弱化条款。高新技术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2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由于我国的资本弱化条款主要是针对关联方的债权性融资行为,高新技术企业在接受关联方债权与股权性投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时,可以考虑从非关联方获得借款。此外,由于债权性融资财务风险较大,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可能面临破产风险,企业应控制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三是对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争取获得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税法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高新技术企业若能获得创业投资,亦可获得投资抵税的利益。
(五)利用税前扣除项目,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具体如下:
第一,合理列支工资、薪金等费用。为了使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合理,享受相关的优惠,应注意:一是应制定较为规范的、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工薪的调整要有序进行,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二是企业发放的研发人员工资、薪金以及提取的研发人员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应计入研究开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三是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培训费用,应设明细账单独核算,享受软件生产企业职工培训费全额扣除的优惠。
第二,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一是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企业应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并于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规定的材料。二是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企业应要求受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各自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三是利用加速折旧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高新技术企业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果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或者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方法。加速折旧法和直线法相比,可以增加当年税前扣除费用,提前收回投资,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利用折旧政策进行筹划,应把握两点:若企业设在经济特区或上海浦东新区,正在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适合采用直线法折旧;若企业在正常纳税期内,适合采用加速折旧法。
(六)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利用临界点享受免税优惠《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是技术转让收入扣减技术转让成本和相关税费后的余额。高新技术企业为享受此项优惠,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二是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准确核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三项指标,估算出技术转让所得,对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应计入技术转让收入。三是对超过500万元的技术转让所得,在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时,可以采用分期收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承包、相关税费,将超过500万元的部分递延到下一个纳税年度,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关键词:农田水利;建筑物;筹划;构想
Abstract: The Q discusses the major role of the building of our country's small-scale irrigation, and potential problem on farmland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and proposed planning and vision for the building of irrigation and water conservancy in China.Keywords: irrigation and water conservancy; buildings; planning; idea
中图分类号: S2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这么多年以来,小型农田水利建筑物的建设对于我们国家农民的日常生活水平的提升以及农业的正常运作的改变发挥着非常大的作用,是我国农村建设能够顺利向上发展的有效保障。但是伴随着我们国家工业化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对于农田水利方面有了更高水准的要求,小型农田水利建筑物遇到新的问题,我们需要对这种新情况进行分析解决,这样才能推动我国水利事业的飞速发展,跟上时代的步伐。俗话说‘建设新农村,水利要先行’。
1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意义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为发展国民经济创造了有利条件,但要确保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的效益,还必须加强工程管理。常言道:三分建,七分管,对水利工程而言,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使用是目的。工程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效益的高低,管理不当可能造成严重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通过技术、经济和法律手段保护及合理运用已建成的水利工程,使其充分利用水资源、防治洪涝灾害,为农业、工业及城乡人民用水提供可靠的保障。由于影响水利工程的自然因素复杂,水工理论技术仍处于发展阶段,同时水工建筑物工程量大、施工条件困难,因此,在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和施工中难免有不符合客观实际之处,致使水工建筑物本身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缺点和隐患。水工建筑物长期处在水中工作,受到水压力、渗透、冲刷、气蚀、冻融和磨损等物理作用以及侵蚀、腐蚀等化学作用的影响。水工建筑物失事危害随社会发展而不断加大。为了确保工程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工程和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必须通过检查观测了解建筑物的工作状态,及时发现隐患 对工程进行经常的养护、对病害及时处理;开展科学研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工程管理现代化。
2 农田水利建筑物的现状
2.1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差。水利工程大多建于2O世纪5O年代至60年代,由于勘测、规划、设计仓促,资金不足,配套不全,施工条件简陋,工程质量差,后期又缺少资金维修管理,工程超期复役,老化失修,机电设备陈旧,机泵带病运行,泵站工作环境差,小型水库远远没有达到脱险,险情不断。
2. 2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范围过小,资金不足,力度不够。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已经几年,改造目标仍然集中在干渠上(主要在潜南干渠)及分干渠上,所有支渠及支渠以下灌区没有改造,配套工程残缺不全,现有工程老化失修,无量水等计量设施,渗水、漏水、跑水等现象十分严重,灌溉水利用系数较低,斗农渠普遍存在土口放水现象。
2.3水利工程建设投入过小,进展缓慢。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投入严重短缺。国家对农田水利的大幅度投入,重点用于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等大型骨干工程建设,水利大动脉正逐步打通,防洪、灌溉效益得到改善,拉动内需效应明显。
2.4防洪保安基础设施仍然比较薄弱。河槽狭窄,河道弯曲,堤身单薄,隐患较多:涵闸等建筑物老化,排涝设施较少;堤身白蚁危害越来越严重。排涝站、涵闸、防浪墙等重要防洪排涝设施亟待续建或加固。造成新河淤塞严重,内涝严重,内圩出险等。
2.5/J、型水库安全保障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水库的防洪标;隹偏低,施工质量不高,配套建筑物质量较差,溢洪道多采用简易临时措施或土口堰,部分水库填方质量不高,安全隐患较多。已有建筑物自然老化,结构风化严重,闸门及启闭设施带病运行。无专管机构,管理人员文化素质不高,缺乏管理知识和经验,工程损毁严重。小型水库有很多水都成了死库存,根本无法发挥正常的效益。
3 加强农田水利建筑物的筹划构想
3.1做好新农田水利规划。针对新农村的水利现状、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调整十二五饮水安全规划和十二五小型农水工程建设规划,将新农村饮水安全和小型农水工程建设纳入其中。
强化政府行为,不断加大农村水利建设的政策引导力度。实践证明,依靠政府行为,是搞好水利建设的重要保证。加大水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初步构建水环境安全保障体系。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先进的农业灌溉用水制度,加大水污染综合治理力度,恢复河流自净能力,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
3.2不断创新投入机制,多渠道增加对农村水利的投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水利服务的对象起了较大变化,服务的要求愈来愈高,水利从过去主要解决防洪排涝、农业灌溉问题转变到现在对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问题的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水利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改革,必须通过创新投入机制,走多渠道增加农村水利建设投入的新路子。要加强农田灌溉规划等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到有的放矢,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对普遍受益的骨干河道疏浚工程、主要防洪排涝设施建设、跨乡跨县水资源调度工程、水环境保护工程等,必须由政府负责,财政出资建设。同时,积极推进水价改革的全面落实。加大社会投入,积极融资,积极引导农民投入新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田问以下的水利基础设施,农户是受益主体,主要由农民出钱出力进行建设和维护,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民主决定;制定政策,发展民营水利,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协调使用各种资金,形成合力。在今后农村水利建设中,通过优化规划布局和工程设计,把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土地复垦、道路建设、植树绿化和其他多种经营生产有机结合起来,科学开发水土资源,通过以河养河、一土多用、以土换资等途径,形成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逐步使经营性的农村水利工程走上自我维持、自我发展的轨道。
3. 3加强水利工程的科学管理,确保良性循环。工程管理人员需要把水利工程管理作为一门科学来对待,向管理要效益。各管理单位首先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做到有办公设备、规童制度和相对稳定的管理人员;其次加强财务的监管工作,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同时确保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财务管理进行审计。建后形成的水利资产要及时移交给有关单位和个人,向他们颁发产权或使用权证书,采取专业管护、拍卖经营、个人承包等形式,以便形成切实有效、适合当地社会情况和不同工程类型的运行管护模式,使新老水利工程进入良性运行轨道。规划是水利工程建设的前提,是搞好工程建设、合理利用资源,使工程发挥更大效益的基础依据。为此,要求地方,如乡镇、村一级在拟建五万元以上的中小型水利工程时,如打井、建坝、扬水、拦河、修渠、排水、微滴灌等,首先申报,对工程地点、规模、投工、投资计划等,由乡(镇)水管站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实施。使水利工程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实现良性循环。
3.4严格竣工验收。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以竣工报告形式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对未按建设程序施工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报相关智能部门进行处罚,并通报批评和备案,特别是不按有关规范施工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格的豆腐渣工程,严厉打击,决不手软。
【参考文献】
[1]黄登红.新时期下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发展[J]大视野.2008(O7)
1、利于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财务管理部门是企业生产经营的核心部门,对企业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企业在以减少税负为主要目的的会计活动中进行有效的整合调整,能够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流程,全面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使企业的财务管理综合水平登上一个新的高度。
2、有助于企业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国家进行税收活动不仅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以此加强国家建设活动、服务人民群众,还为了帮助企业及时调整内部结构,早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当企业运用纳税筹划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时,能够结合当前的国家政策及时对企业内部结构进行调整,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扩大经营规模,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理念,使企业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中站稳脚跟,实现稳定快速的发展目标。
二、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1、在资金筹备过程中运用纳税筹划
目前我国企业在资金筹备环节运用得最多的两种融资形式就是权益筹资和债务筹资。债务筹资主要特点是它的支付利息可以在纳税之前扣除掉,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的支出成本。这就要求企业随时结合时代的发展动向和企业自身的基本情况,选择盈利最大的方式筹集资金。除了常用的两种形式外,企业还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筹集资金,尤其是融资租赁,不仅能够使企业尽快筹集到资产,还能够帮助企业规避风险,降低企业的税负。
2、在投资过程中运用纳税筹划
我国企业基本上可以分为公司、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三种形式。其中“公司”不仅要定时根据实际的营业效益向国家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者在分到税后股权时还得向国家缴纳个人所得税。比起“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来说,“公司”需要向国家缴纳双重税收,不利于企业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除此之外,我国不同地区间存在税收优待政策差异。企业要想尽可能获取最大的利益,就必须在注册时对各地区的政策进行全面调查比较,最终找寻到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地区进行注册。
3、在销售过程中运用纳税筹划
在企业的采购环节中应该尽可能地“货比三家”,对采购地点、供货商信息全面分析对比,以找到最适合企业合作的供货商,尽可能降低企业的支出成本。不仅如此,企业还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单一商品进行科学合理的定价,使得企业能够最大程度上享受到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减少不必要的财政支出。
4、在核算过程中运用纳税筹划
一般来说,公司对投资人的利润分配分为多种形式,其中最为常见的两种形式是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在使用现金股利的发放方式时,公司不得不从流动资金中调取一部分发放给投资人,这无形中就降低了公司流动资金的可利用率,使公司担负上了更大的风险。不仅如此,投资者在受到现金股利后必须要依照国家的相关要求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使其个人利益受到一定程度上的损害。所以,企业在分配利润时,可以尽可能地采用股票股利的发放形式,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增加运营资金,有效提升抗风险能力,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免除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
三、结束语
到北京的各大书店的经济类书架前,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排的关于税务筹划的书籍,琳琅满目,让人目不暇接题目,书的题目也极尽诱惑力:《****筹划宝典》、《****筹划指南》等等不一而足。大学教授、学者、实务专家轮番登场,在全国各地掀起一阵阵的筹划热潮。税务筹划已经成为培训市场的一个重点行业,根据不完全统计,每天在全国同时有三场以上的税务筹划培训在进行。
按理说,税务筹划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短短的时间内获得如此成功真是值得业内人士惊喜,但现实却让人无法相信,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的相关资料显示,全国的税务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收入及市场发展情况不容乐观,大多数的税务服务中介机构还挣扎在生存边缘,更别说什么发展了(依靠税务机关关系生存的机构不在此列)。
为什么会存在如此巨大的反差?原因是多样的,但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相当一部分的业内人士把这个新生的行业推进了泥沼。
税务服务是一个以知识、专业技能服务为主的智力行业,与律师行业类似,需要从业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当的专业技能,更重要的是要具备相当的职业道德素养。职业道德的缺失,必然导致客户对整个行业的不信任,甚至是敌对态度,作为服务性行业,没有了客户的信任,还能有什么?
在国内某著名专业论坛上,笔者看到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对该行业的评价,至今让笔者记忆犹新,该评价是对某专家简介贴子的回复,他说“躁动的时代,躁动的行业”。此评价可谓一针见血,直接点中了税务服务行业目前的病根所在。目前行业宣传中动辄就是“国内知名筹划专家”、“行业开山鼻祖”之类的词语,虽然一时有助于业务的推广,但是过火的宣传与实际操作效果的反差往往会带来客户极大的不满,笔者在为客户提供筹划服务时就屡屡碰到此类情况,让自诩为专业人士的笔者尴尬不已。
税务筹划的本质是什么?什么企业存在筹划空间?有价值的税务服务是否仅仅是税务筹划?如何宣传税务筹划、开拓涉税服务市场?
关键词:CDIO 税务筹划 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9-245-02
CDIO工程教育模式是国际工程教育改革的最新成果,近年来在世界各类高等院校得到了广泛的应用。2000年开始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和瑞典皇家工学院等四所大学历经四年的探索和研究,创立了CDIO工程教育理念,系统地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能力培养、全面实施以及检验测评的12条标准。CDIO工程教育理念基于工程项目工作过程,以生产流程的生命周期为载体来组织课程,将现代工程教育概括为构思、设计、实现、运作,培养学生的专业技术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个人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精神以及交流能力等。
一、CDIO模式与《税务筹划》
CDIO模式的主旨就是如何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国际工程师,因此最先在我国的实践主要集中于高校的工程类专业,但是其理念是通过构思、设计、实现、运作四个阶段将工程师应具有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等教学培养内容以有机联系的方式融入至载体来让学生主动、积极地去参与学习,这在《税务筹划》教学中同样也是适用的。《税务筹划》虽非工程类学科,但其是一门应用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引入CDIO模式进行教学,可以改变现行教育中重理论轻应用的现状,把《税务筹划》教学看成是一种培养学生主体性、创造性的活动。在教学活动中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不断提高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创造力,使学生成为能自我教育、自我学习的社会主体,从而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交流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税务筹划》目前教学现状
1.教学内容。《税务筹划》是财务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是一门复合性、应用性极强的学科。“复合性”是指它包含多门学科知识:税法、财务管理学、会计学,“应用性”是指其主要是应用性学科,其税务筹划的技术、方法具有实践应用性。开设本门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充分掌握国家的各项税收政策,通过税务筹划的技术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达到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的。
《税务筹划》课程的教学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包括税务筹划基本概述、基本原理和基本技术。这部分是税务筹划的基础知识,也是重点内容,即掌握了税务筹划的基本原理、基本技术,才能根据会计和税法政策法规和市场的变化制定行之有效的税务筹划方案。第二,企业主要税种的税务筹划和企业经济活动的税务筹划。涉及到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他税种。企业的经济活动包括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和并购活动。这是税务筹划课程的核心部分。第三,国际税务筹划的一般理论以及跨国公司的税务筹划方法及案例。纵观《税务筹划》课程的教学内容,重点倾向于税务筹划的基本技术及其应用,而对税务筹划中的风险涉及较少。
2.教学方法。《税务筹划》课程的实践性、应用性、专业性比较强,传统教学一般采用理论教学和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课堂上,授课教师介绍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术,并辅之以案例来介绍税务筹划的技术方法。这种教学方法一般采用传统的填鸭式或灌输式教学方法,即使是案例分析,也是以知识的传递和复制为主旨,主要培养学生的系统掌握知识的能力,在课堂上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不能发挥主观能动作用,这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3.考核方式。《税务筹划》课程作为财务管理专业的专业课,其结课考核方式一般采用单一、简单的评价方式,结课成绩以期末结课考试卷面成绩为主,并参考平时的上课表现、作业和考勤情况。一般卷面占的比重为85%(或70%),平时占的比重为15%(或30%)。这种考核方式没有考虑《税务筹划》课程应用性和实际操作性强的特点,重理论轻应用、重知识轻能力,部分学生存在投机取巧的心理,“平时不烧香,急时抱佛脚”,考试前突击学习、死记硬背,这样得到的成绩无法反映学生学习的真实情况,而且给别的同学也提供了坏的榜样,不利于提高学生平时的学习积极性。
三、基于CDIO教育理念的《税务筹划》课程教学改革
1.优化教学内容。税务筹划课程的教学内容可划分为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和税务筹划的实务两大部分。理论部分包括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知识,实务部分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他税种的税务筹划,以及企业在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和并购活动中的税务筹划。根据《税务筹划》课程的知识体系,可以将教学内容分为六个模块:税务筹划基本理论、流转税的税务筹划、所得税的税务筹划、其他税的税务筹划、企业财务活动中的税务筹划、跨国公司税务筹划。对照CDIO能力大纲,各模块的具体教学内容和能力要求见表1。
另外,在给学生讲课的过程中,除了讲解以上内容外,还要强调税务筹划过程中的风险问题,只有让学生了解和认识到税务筹划风险的存在贯穿于企业税务活动的始终,才能够使他们在实际应用中随时注意并防范税务筹划风险,保证设计的税务筹划方案取得最优的效果。因此,在以上六个模块的授课过程中,要穿插税务风险内容,培养学生的风险意识。
2.创新教学手段和方法。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学生为中心,对现实问题和某一特定事实进行交互式的探索过程,是CDIO 教学理念的具体实践与运用。《税务筹划》是一门应用性、技术性、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如果授课时只是照本宣科,不容易激发学生的兴趣,也很难让学生全面了解和掌握筹划的技术要点。因此,教师应针对教学目标,开发各种不同难度、不同类型的案例,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探索性,促进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增强学生的操作技能,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和实际创新能力。CDIO教育模式采取以项目为中心、学生为主体的“做中学”教学模式,必然导致学习组织形式的变化。在税务筹划案例教学中,教师应注意教学方法的转变,宜采用合作性学习课堂组织形式,主要是小组案例合作研讨,该课程的案例教学一般分八个阶段,见图1。(1)布置案例。案例教学中,教师提前布置案例,一般在下次案例分析课上课前,教师把案例内容和要求布置给同学。(2)学生分组。CDIO教育模式要求采用小组合作教学模式,一个小组通常由3~6个学生组成。教师布置案例之后,学生可以自己选择合作同伴,组建高效团队――项目小组,在团队中推选出有能力的同学管理本项目小组的学习及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并确定其为项目小组负责人或组长。经过讨论明确个人分工,各同学明确自己的岗位与责任。此过程着重锻炼学生的团队意识、技术协作精神、领导能力。(3)查找资料。项目小组利用教师提供的案例,根据要求收集相关资料,学会从图书馆,会计、税收、证券等相关网站上查找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处理。此过程着重锻炼学生的技术知识能力、推想能力、职业技能和道德能力。(4)分组讨论、分析案例。项目负责人领导项目小组成员共同制定计划,共同讨论、相互协作,执行计划并管理好时间,学会利用税务筹划基本理论知识,探索学习知识,发挥团队精神,开启创造性思维,遵守职业道德。此过程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学习能力、团队协作精神。(5)形成观点,制作PPT。在掌握大量信息、深思熟虑的基础上,经过讨论,项目小组形成自己的观点,写出分析提纲或文稿,并制作成PPT。此过程着重培养学生的系统思维能力、总结归纳能力与写作交流能力。(6)进行PPT演示,实现经验共享。项目小组指定成员进行成果汇报,走上讲台进行PPT演示。此过程着重培养学生的电子多媒体交流能力、图表交流能力、口头表达能力。(7)由同学提问和点评到校外实务专家点评再到教师点评。同学们针对汇报同学的观点提出质疑,汇报同学和小组其他成员解答疑问。校外实务专家根据实务中出现的问题对汇报进行点评,并指出在实务中进行税务筹划应注意的问题。最后,授课教师进行总结补充和点评,引导学生互动对话,从而产生创新性的思想和观点。此过程着重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人际交流能力。(8)项目总结反馈,形成文稿。各小组根据项目交流情况进行修改,并形成文稿。此过程着重培养学生的系统思考和知识发现的能力、总结能力、写作交流能力。
为了确保每个学生能够尝试各种角色,培养各方面能力的锻炼,特别是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并有效避免有的学生懒惰、“搭便车”的现象,在整个课程的案例分析讨论中,项目小组内部成员的角色宜采用轮换制。在学习中,学生通过项目小组的形式,通过查找资料、案例分析讨论、制作交流文档、交流汇报、同学和教师点评启发等环节进行交流,创造新灵感、产生新观点,并在项目实施中体会学习的乐趣,更加牢固地掌握税务筹划知识;同时,学生在交流汇报中也培养了团队协作意识,锻炼了口头交流能力和写作交流能力,职业素养、综合能力也得到了提升。
3.改革考核评价方法。CDIO强调是全面评价,特别是能力评价,应改革传统的书面考试形式,实行多元化考核形式,实现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考核。考试应以能力锻炼为主,考试为辅,因此,建议考核的重点为:个人职业技能、人际交往技能、对企业和社会的构思,设计,实施和运行(CDIO)系统的能力。《税务筹划》相关理论知识主要培养学生的技术知识和推理能力,考核时采用传统考试形式,但分值只占课程的30%。而对较高的能力目标,则根据案例课程中学生表现出来的能力进行相应的考核。根据CDIO能力要求,设定考核评价大纲见表2。
四、结语
通过运用CDIO教育理念改革《税务筹划》课程教学,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手段和方法、改革考核评价方法,才能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真正为社会培养出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应用型税务筹划人才。
[本文为中国民航大学“财务管理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税务筹划优质课程建设”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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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伟祖,潘璐,黄杰.CDIO教育理念在课程项目设计中的运用.计算机教育,2010(11)
一、税务筹划的内涵
从世界范围来看,税务筹划和对税务筹划的研究是从20世纪50年代末才真正开始的,而我国税务筹划起步则更晚,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税制改革。
(一)税务筹划的定义所谓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既定税制框架内,合理规划战略、经营、投融资等活动,旨在实现纳税人价值最大化和涉税风险最小化的谋划、对策与安排。税务筹划的外在表现是纳税最小化和最迟化、筹划收益大于筹划成本,即实现“经济纳税”。严格意义上的税务筹划,要求既符合税收立法规定,又符合税收立法意图。税务筹划不是万能的,但税务筹划确实是有空间的。
(二)税务筹划与偷避税的区别通过历史考察发现:企业为减轻自身税负,所采用的手段经历了由低级到高级、由非法到非违法进而到合法的四个演变发展阶段:偷税、避税、节税与税务筹划。四者之间既有演进的逻辑连续性,也相互区别。税务筹划是一种合法行为,具有事前筹划性特点;而偷税是一种违法行为,通常也是一种事后行为。税务筹划与避税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符合国家税法立法意图、政策导向以及政府所采取的态度,前者符合国家立法意图,后者是纳税人钻税法漏洞。虽然在理论上税务筹划与避税有一定区别,但在实践中,两者往往难以完全划分清楚。避税是一种逆法意识,节税是一种顺法意识;避税不违反税法或不直接触犯税法,而节税则符合税法。税务筹划的重要目的和结果就是获取“节税”收益,节税是税务筹划的初级阶段,税务筹划是在节税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具有更丰富的内涵。
二、税务筹划思想的缘起与发展
税务筹划既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实现纳税人经济利益最大化、提高企业财会管理水平以及企业竞争力,又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健全和完善税收法律制度等,具有合法性、超前性、目的性、普遍性、多变性、专业性以及政策导向性等显著特点。虽然税务筹划方法多种多样,各具特色,但是税务筹划中蕴含的根本思想(理念)具有普遍性,对增强税务筹划工作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价值。迄今为止,系统性的税务筹划思想理论研究仍十分欠缺。
(一)税务筹划的系统思想企业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种类繁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税收问题也多种多样,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等资源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等行为税,房产税和契税等财产税。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分为供、产、销等流程,这些大流程又由各种小流程构成。税收与流程密切相关,税收产生于经济业务,业务流程决定税收的性质与流量。通过流程再造和优化,可以相应改变税收的性质与流量。在进行税务筹划方案设计时,通过形式转化、“口袋转移”和业务期间转换,充分利用业务流程再造优势来改变税收。流程理念和转化理念服务于系统思想,系统思想要求从整体和全局出发,综合权衡各税种的税收负担,决不能因为对某个税种进行筹划而将税负转嫁到另一个税种,或者使某一环节税负减轻的同时增加另一环节税负,进而造成企业总税负的增加,得不偿失。
(二)税务筹划的战略思想迈克尔?波特(Porter,1985)在《竞争优势》一书中提出的“价值链(value Chain)”理论认为,一般企业都可以被看作是一个由管理、设计、采购、生产、销售、交货等一系列创造价值的活动所组成的链条式集合体。战略联盟是两个及以上企业通过价值链某项或某几项活动的共享与协调,达到拓展价值链和增强竞争力目的的活动。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在税收法律制度许可范围内,通过对涉税事项的巧妙安排和策划,以达到税后利润最大化和涉税风险最小化的财税管理活动。税务筹划与企业的融资、投资和收益分配活动密切相关,而税收又具有刚性和无偿给付等特征,因此,税务筹划可能引致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连锁反应。
税务筹划不仅是一个财务问题,而且是一种实现企业价值增长与战略目标的重要工具。企业价值链某一环节的改善或优化。都可能与税务筹划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因此,站在战略高度,用战略思想统领税务筹划工作,结合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将企业价值链与税务筹划有机结合,对企业未来全部涉税事项进行统筹策划,最终达到企业整体税负最轻和涉税风险最小化的税务筹划目标。
(三)税务筹划的契约思想公司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是人们之间交易产权的一种方式,市场经济就是契约经济。从契约角度考虑税收问题,至少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公司与税务当局之间,存在着一种法定的契约关系,是依靠双方对税法的遵从来维护的,税法就是一种公共契约;二是公司与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供应商、顾客、职工等)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博弈竞争合作关系,其博弈合作靠契约来维系。对于纳税人来说,树立契约思想,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更主动地实现统筹规划,并按签订的契约,统一安排纳税事宜(蔡昌,2007)。
契约是维持各种社会关系最基本的因素。税务筹划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或者在特定国家的不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得到税收法律制度的认可度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当突破税法的“容忍”限度,纳税人便无法再借助自由等契约理念的保护,以形式上的合法性掩盖损公肥私的目的。由于对资源使用效率最大化动机的驱使、征纳双方的有限理性以及税收法律制度的非完备性,导致契约理念在税务筹划中被异化,不仅使税务筹划丧失正当性,而且使契约理念本身的价值目标和功能遭到践踏。在税务筹划中,契约自由空间的底限就是税法边界,税务筹划越接近税法边界,税法刚性就越强;离税法边界越远,税务筹划行为越安全。在现实中,税收契约的非完备性及其执行的不到位,可能给税务筹划带来空间。因此,需要促进税务筹划中被异化的契约思想向理性回归,重塑税务筹划的合法性正当性基础。
(四)税务筹划的博弈思想征纳双方需进行持续性的重复博弈,税收征管者希望在发现避税或节税的路径之后使之越变越窄;而纳税人试图在这条路径最终被封堵之前跨越过去。从博弈论的角度考察,以政府为主体的征税人和以企业为主体的纳税人,是矛盾对立统一的双方:政府凭借国家权力希望尽可能多征税;而纳税人基于自身利益考虑,会想方设法少缴税。在这场利益博弈中,国家是税收法律制度制定的主体,纳税人则受制度的制约并依规纳税。税负过高或过低,博弈双方都难以达成一定的协议即“纳什均衡”,很可能造成“双输”的局面。然而,协议被遵守的前提是遵守协
议的收益大于破坏协议的收益,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诱因的驱使下,博弈双方都有违反协议的动机。从而使协议的制定成为问题的关键。税收法律制度就是博弈双方的协议,因而在制定和实施时必须权衡税收法律制度遵守或破坏的收益比较问题。
企业税务筹划就是纳税人在遵守税法这一协议的前提下,根据税法中的“允许”、“不允许”以及“非不允许”的项目和内容等,对企业涉税事项进行减轻税负,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和安排(盖地,2008)。进行税务筹划时,信息是不完全和非对称的。纳税人的税务筹划风险和征管者的查处是相互制约和影响的,征纳双方都在不断地收集和利用信息来修正预期决策和行动,使得博弈结果偏离完全信息下的均衡状态,这是一个不断修正和重复的博弈过程。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风险使得违规后被查处的概率及处罚具有不确定性。税务筹划者的决策不仅要考虑法律制度规定,还要根据稽查者对违规惩处的情况。推测自己被查处的概率和损失,从而确定税务筹划的可行性与边界。此外,在税务筹划活动中,合作博弈能够增进合作双方的利益以及整个社会的利益,产生合作剩余,包括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税务机关、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作,这种合作并非双方合谋、偷逃骗税,而是一种正当行为,很多场合下都可以达到双赢或多赢的效果。企业需要树立博弈思想。既要协调好与税务机关的关系。又要充分利用与客户及其他企业之间的合作,在遵循税收法律制度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务筹划的空间,尽最大努力发挥出税务筹划的潜在功效。
(五)税务筹划的成本效益思想税务筹划的重要性在实践中并非都能达到预期效果,其中,税务筹划方案不符合成本效益思想就是造成税务筹划失败的重要根源。在税收筹划方案设计时,不能一味地追求税收成本的最低化。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增加或收入减少,而必须综合考虑税务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净收益。
税务筹划作为一种日益流行的财税管理活动。在获得增量收益的同时,必然会产生税务筹划成本。最优税务筹划方案是多种备选筹划方案的优化选择,必须综合考虑,遵循成本效益思想。税务筹划收益是指纳税人因实施税务筹划而获得的税收利益,即实施筹划方案前后产生的增量收益,包括显性收益和隐性收益。税务筹划成本由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构成。直接成本是指纳税人为开展税务筹划而直接发生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的耗费,包括税务筹划方案的设计成本和实施成本两部分(李大明,2008)。间接成本则是税务筹划的机会成本。通常。企业规模越大、经营范围越广、业务越复杂,税务筹划成本也就越高。税务筹划的成本效益思想要求将企业税务筹划方案可能发生的成本与预期收益进行比较。当税务筹划收益显著大于税务筹划成本时,该筹划方案才是科学合理的、成功的和理性的。此外,企业税务筹划还必须充分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应将企业眼前利益与长期目标结合起来,使收益流和成本流现值化,以免造成企业短期行为。
【关键词】税务筹划;税务筹划误区税务筹划方法
一、相关背景
税务筹划是企业经营者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选,从而有限度地节约税务成本,最大限度地获取税后效益。税务筹划的前提条件是不能违反我国税法及有关法律,否则将会走进税务筹划的误区,误入偷税漏税的歧途,结果是节税不成,损失惨重。纳税人在不违反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参排和筹划,尽可能减轻税收负担。近30年来,税务筹划在许多国家都得以迅速发展,日益成为纳税人理财或经营管理决策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部分。在我国,税务筹划自20世纪90年代初引入以后,其功能和作用不断被人们所认识、所接受、所重视,已经成为有关中介机构一项特别有前景的业务。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纳税人在法律允许或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所取得的收益应属合法收益。
二、税务筹划
(一)税务筹划的含义
税务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二)税务筹划的特点
税务筹划具有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风险性和专业性的特点。
三、税务筹划的方法
税务筹划的方法很多,而且实践中也是多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法、纳税期的递延法、转让定价筹划法、利用税法漏洞筹划法、利用会计处理方法筹划法等几种方法。
1.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国家为了扶持某些特定产业、行业、地区、企业和产品的发展,或者对某些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照顾,在税法中做出某些特殊规定,比如,免除其应缴的全部或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
2.利用分劈技术
分劈技术,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所得、财产在两个或更多个纳税人之间进行分劈而直接节税的税务筹划技术。
3.利用税收扣除
利用税收扣除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扣除额增加而实现直接节税,或调整各个计税期的扣除额而实现相对节税的税务筹划方法。在收入相同的情况下,各项扣除额、宽免额、冲抵额等越大,计税基数就会越小,应纳税额也就越小,从而节税会越多。
4.利用税收抵免
利用税收抵免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税收抵免额增加而节税的税务筹划方法。税收抵免额越大,冲抵应纳税额的数额就越大,应纳税额就越小,从而节减的税额就越大。
5.利用退税
利用退税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税务机关退还纳税人已纳税款而直接节税的税务筹划方法。在已缴纳税款的情况下,退税无疑是偿还了缴纳的税款,节减了税收,所退税额越大,节减的税收就越多。
6.纳税期的递延
利用延期纳税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收而节税的税务筹划方法。纳税人延期缴纳本期税收并不能减少纳税人纳税绝对总额,但相当于得到一笔无息贷款,可以增加纳税人本期的现金流量,使纳税人在本期有更多的资金扩大流动资本,用于投资,相对节减税收。
企业实现递延纳税的一个重要途径是采取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对暂时性差异进行处理。通过处理使得当期的会计所得大于应纳税所得,出现递延所得税负债,即可实现纳税期的递延,获得税收利益。
7.转让定价筹划法
转让定价筹划法主要是通过关联企业不符合营业常规的交易形式进行的税务筹划。是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之一。被广泛地应用于国际、国内的税务筹划实务当中。
转让定价,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经济联系的企业各方为了转移收入、均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交换或买卖过程中,不是依照市场买卖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而是根据他们之间的共同利益或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之间的收入进行的产品或非产品转让。在这种转让中,根据双方的意愿,产品的转让价格可高于或低于市场上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以达到少纳税甚至不纳税的目的。例如,在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承担的纳税负担不一致的情况下,若商业企业承担的税负高于生产企业,则有联系的商业企业和生产企业就可以通过某种契约的形式,增加生产企业利润,减少商业企业利润,使他们共同承担的税负和各自承担的税负达到最少。
企业之间转移收入或利润时定价的主要方式有:
(1)以内部成本为基础进行价格转让。
(2)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价格转让。
(3)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价格转让。
8.税法漏洞筹划法
利用税法漏洞进行筹划就是利用税法文字上的忽略或税收实务中征管方大大小小的漏洞进行筹划的方法,属于避税筹划。纳税人可以利用税法漏洞争取自己并不违法的合理权益。
漏洞主要指税法对某些内容的文字规定,因语法或字词有歧义而导致对税法理解的多样性以及税法应该具有而实际操作时有较大部分的忽略。漏洞在一国的税法之中是必然存在的,而且星星点点地分布在立法、执法等环节之中,主要是由时间变化、地点差异、人员素质、技术手段以及经济状况的复杂、多样和多变的特点所决定的。
9.会计处理方法筹划法
利用会计处理方法筹划法就是利用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进行筹划的方法。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同一经济事项有时存在着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而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又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有着不同的影响,同时这些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又都得到了税法的承认。所以,通过对有关会计处理方法筹划也可以达到获取税收收益的目的。
四、税务筹划过程中常见的误区
1.税务筹划就是和税务局兜圈子。大部分纳税人对偷税和合理避税的概念模糊。
偷税,是在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应税行为)已经发生并且能够确定的情况下,采取不正当或不合法的手段以逃脱其纳税义务的行为。
逃税,是指纳税人对已经发生的应税经济行为的实现形式和过程进行某种人为的安排和解释,企图使之成为非应税行为的行为。
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事先进行筹划和安排,从而取得节约税收成本的活动。
从以上叙述可以看出这样两点含意:
一是避税不同于偷税,前者手段是合法的,后者是非法的;
二是避税似乎有悖于道德上的要求,比如利用税法漏洞,钻税收空子等等。
因此,把“避税”与“税务筹划”相比较,主要的区别是:前者虽然不违法,但属于钻税法的空子,有悖于国家的税收政策导向;后者是完全合法的,甚至是税收政策予以引导和鼓励的。也许有人会说,作为一个纳税人他并不需要清楚地辨别什么是“避税”,什么是“税务筹划”,而只要关注是否可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且采取的手段不违反税法就可以了,因为偷、逃税一旦败露要受法律惩罚。但是对于立法者或政府税务部门,准确地判定“避税”和“节税”却是绝对必要的,因为对这两种行为执法部门对待他们的态度是不同的。防范避税关系到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以及法律漏洞的堵塞和税制的完善;另一方面利用好“节税”这个重要的利益驱动器,则是政府运用税收杠杆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2.税务筹划就是节税。这种认识不仅存在于普通的纳税人中,而且在理论界也广为流传。从一些税务筹划书籍中不难看出,绝大多数从事税务筹划研究的专家在给税收筹划下定义时,都把税收负担最低化作为税务筹划的目的。税务筹划属于企业财务成本管理的范畴,财务成本管理的目标是实现企业的价值或股东财富的最大化,而税收负担最低化并不意味着企业就可以实现上述目标。因此,税收筹划必须以企业价值或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目标,节税并不是真正的目的。相反,在特殊情况下,税收筹划还得选择税负较高甚至最高的纳税方案。
例如,一家位于企业所得税低税率区域的公司,到企业所得税高税率区域设立一家公司时,摆在决策者面前的首要问题是设立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还是设立独立核算的子公司呢?显然,单从税收负担的角度来考虑,在高税区设立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起到节税的效果。但如考虑到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差异,如分公司没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不能独立地对外签署合约等,可能会对公司的运营带来不利的影响,特别是当这种不利因素给企业带来的损失超过减轻税收负担所带来的收益时,设立分公司就成为一个不好的决策方案。
3.筹划须经税务机关认可。目前,大部分开展税务筹划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在与纳税人签订收费协议时,把税务筹划方案是否得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作为衡量税务筹划是否成功的标准。如果主管税务机关认可了筹划方案,则中介机构收取的筹划费用为:新方案比原来企业的纳税方案减少的税额的一定比例。这种方法与中介机构的性质相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机构,其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一些方案或报告的权利,同时也有为所出具的方案或报告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税收筹划方案必须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才有效的话,将出现如下不良后果:一是中介机构丧失了独立性,违背了其设立时的初衷;二是减轻了中介机构从事税收筹划的责任,而无形中加大了税务部门的风险。也就是说,如税务部门认可了某筹划方案,而事实上该筹划方案存在某些问题时,认可该方案的税务部门将要对此承担法律责任,出具方案的中介机构则会以方案已经税务部门认可而推卸其责任。
4.税务筹划无所不能。事实上,税务筹划只是企业财务成本决策的一部分,它的作用是有限度的,不是万能的、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税务筹划往往需要与相关的生产经营决策配合使用才能相得益彰,产生出较大的总体收益和效果。而且税收筹划的空间与企业的应纳税种、企业的年应纳税额以及企业财务核算的现状休戚相关。很难想像,在一家应纳税税种单一、年应纳税额少、企业财务会计核算规范的企业中,税收筹划能发挥很大的作用。
5.税务筹划是亡羊补牢。一些企业“平时不烧香,急时抱佛脚”,把注册税务师看成为“消防队员”,把请注册税务师做税收筹划当做“花钱请人来消?”因此,不是在发生应税行为或纳税义务之前聘请注册税务师出谋划策,而是等到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或已被税务机关查出有偷逃税嫌疑时,才想起了注册税务师和税收筹划,企图想方设法通过注册税务师的智商消灭或解除纳税义务,恳求注册税务师来维护自己所谓的合法权益。当然,到头来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总之,只有在提高对税务筹划重要性认识的基础上,正确理解税务筹划的含义,走出税务筹划误区,通过研究和实践,发挥企业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纳税筹划水平,使企业获得更大利益,在健康、快速的轨道上飞速前行。
参考文献:
[1]尹音频,刘科.税收筹划[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关键词:“营改增”;施工企业;税务筹划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1-000-02
前言
“营改增”政策应用于施工企业纳税管理当中,对施工企业税务筹划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施工企业的税负,有利于提升施工企业进行结构调整,使其在新时期下,注重降低成本,促进经济效益提升。但是“营改增”应用过程中,其对施工企业原有的财务管理模式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加上这一政策刚刚推行,施工企业势必存在一个适应期,这对于施工企业前期的税务筹划可能带来一定的影响。施工企业如何把握“营改增”带来的新契机,把握“营改增”带来的影响,从而对税务筹划工作进行有效安排,成为施工企业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议题。
一、“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影响分析
(一)税负的影响
“营改增”的实施目的在于降低施工企业的税负,保证施工企业能够降低成本,从而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实现施工企业快速的发展和进步。但是施工企业粗放式的管理方式,导致其财务管理机制无法适应“营改增”需要,原本的降负目标没有达到,反而增加了施工企业的税收负担。例如“营改增”中采取了简易计税的方法,简易计税征收3%的税金。但是增值税应用于施工企业当中,势必会导致施工企业面临新的税收负担,加上施工企业在成本控制方面不足,导致税收压力增大[1]。
(二)发票管理的影响
施工企业在原材料购买时,涉及到了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核算及抵扣问题。一些供应商利用自身资质,开设一些虚假发票,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合法,容易出现增值税无法抵扣的问题。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应用,这一现象得到了控制。一些施工企业在进行发票管理过程中,就需要加强发票管理。这样一来,施工企业如何在短时间内进行发票的收集、审核以及整理工作,会对施工企业税收筹划带来较大的影响[2]。
(三)财务管理的影响
面临“营改增”带来的新形势,施工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过程中,需要在增值税账务处理方面有所改变,能够在税额和账目价值方面进行有效考虑,保证税务筹划可以满足财务管理需要。从施工投资角度来看,劳务费用的投资占到了总投资的30%左右。利用“营改增”政策后,账目价值和税额方面得到了较好的调整,降低了成本。但是财务管理过程中,需要对税额和账目价值进行处理,使财务管理工作量增大,如何做好这一工作,成为施工企业面临的一个重点内容。
二、基于“营改增”的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对策分析
从“营改增”角度分析税务筹划对策,需要考虑现阶段“营改增”应用于税务筹划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相关对策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从而对问题予以有效解决。具体内容我们可以从下面分析中看出:
(一)“营改增”实施带来的问题
1.税负增加问题
对于施工企业税务筹划来说,“营改增”是一把双刃剑,对“营改增”有效应用,可以降低施工企业的税负,但若是不能够很好地把握“营改增”政策,可能导致施工企业税负加剧。施工企业发展过程中,成本问题主要涉及到了人工成本和材料成本,人工成本费用的提升,导致人工成本较大。而“营改增”中并未就人工成本进项税进行抵扣,使税负增加。从材料成本角度来看,由于施工企业缺乏增值税发票,导致进项税无法抵扣。施工企业在对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之前年度的固定资产折旧成本不加入到进项税抵扣当中,使施工企业的税负有所增加[3]。
2.人员业务能力问题
企业内部一些会计人员就“营改增”问题认识不足,缺乏对“营改增”政策的有效学习,一些施工企业对“营改增”重视程度不足,使得财务管理中不能够对“营改增”产生的一些新问题予以把握,导致“营改增”背景下,税务筹划效果、质量较差。
3.企业自身管理存在问题
施工企业在进行管理过程中,并未进行集约化的管理,导致施工承包的方式较为简单,使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面临一定的资金风险、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在进行进项税管理时,缺乏针对性,从而难以实现进项税额抵扣,加大了税收负担。同时,招标管理过程中,受到“营改增”的影响,招标书的内容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进行投标书制定过程中,缺乏对进项税额的考虑,导致成本预测难度增大,使施工企业在盈利方面,面临着较大的风险问题。再者,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的一种,往往在价款中进行扣除,而现行的标书规范,并未就这一问题予以明确规定,导致标书中就增值税如何体现问题,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从而给税务筹划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二)施工企业应对对策分析
施工企业应对“营改增”带来的税务筹划问题时,采取的相关对策需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能够从财务管理中面临的实际问题角度出发,保证相关措施能够对问题予以有效解决。具体可从以下几点进行考虑:
1.提升税务筹划能力
施工企业税务筹划应该结合“营改增”政策的具体内容,在进行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可以减少机械设备方面的投入,不急需的情况下,可以采用租赁等方式,获取机械设备,从而达到降低税负的目标。“营改增”中对之前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不以进项税进行抵扣,施工企业可以根据这一规定,在下一年度购买固定资产,实现进项税抵扣,降低税负。同时,施工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需要对进项税抵扣条件予以明确,通过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降低自身的税负。
2.完善自身的财务管理团队
应对“营改增”带来的财务管理工作变化,施工企业需要对内部财务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进行改善,能够使财务管理人员对“营改增”政策有一个较好的认知,从而使其在以后的工作当中,能够将“营改增”渗透到税务筹划工作当中,保证财务管理水平得以提升,更好地降低施工企业的税收负担。财务管理团队的建设,还要注重财务管理团队能够与税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对税法相关规定予以较好的了解和认知,保证在税务筹划时,能够对政策优势予以把握,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3.加强企业管理模式完善
企业管理模式的完善,需要结合“营改增”政策的具体情况,制定新的发票管理模式,保证进项税得到有效抵扣,降低施工企业面临的税负问题。例如成立专门的办税组织,针对增值税发票问题进行有效处理,获取更多的可抵扣税款。同时,施工企业要注重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在投标过程中,能够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实现抵税目标。在标书编制以及合同签订过程中,能够对双方权责和义务予以明确,使自身的合法利益不受到侵害。
三、结束语
“营改增”政策推行下,施工企业原有工作模式势必受到较大的影响,这给施工企业税务筹划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一些施工企业由于对“营改增”把握不当,可能会导致税收负担加剧,降低其经济效益,给施工企业发展带来较大的困难。施工企业必须对“营改增”带来的影响予以明确认知,并能够对“营改增”的内涵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对自身的发展模式和经营管理模式予以改变,使其由原来的粗放型发展模式,朝著精益化、集约化方向转变,使其降低成本,提升经济效益。除此之外,“营改增”形势下,施工企业要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利用增值税发票实现税款抵扣,降低自身的税收负担。
参考文献:
[1]谢世伟.“营改增”后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J].财会学习,2016(2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