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30 11:22:2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加强财政监管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财政部
加强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
财政部日前印发了《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对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规范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行为。《办法》对地方金融企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之和占净资产的比重进行规定,其中,从事银行业务的最高不得超过40%,从事非银行业务的最高不得超过50%。《办法》还要求地方金融企业建立地方金融企业重要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在改制、重组、上市、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引入战略投资者、产权转让、设立子公司、关闭等,以及可能导致企业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等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地方财政部门报告。
我国
拟增加21万金融财会领域人才
中国证监会日前召开证监会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视频会议,证监会主席助理吴利军表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中,要求统筹推进11个经济重点领域的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包括金融财会领域。吴利军表示,金融财会领域人才包含的四类专门人才,全部涉及到证券期货行业和监管系统,其中,首席或高级经济学家、高级风险评估师及预测专家,到2020年增加3.3万人;金融分析、国际会计、资产评估、证券投资及经纪、财务总监等高级金融分析专家,到2020年增加10万人;金融机构总部和管理部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增加5万人;具有国际资质的注册会计师、大型企事业单位高级会计人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计学教授,增加2.7万人。
审计
审计署
将继续加大资源环境审计力度
审计署刘家义审计长在桂林召开的世界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工作组第13次大会上表示,审计署将继续加大资源环境审计力度。目前,审计署正组织对节能减排资金及钢铁、电力等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重点关注节能减排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阶段性目标完成、资金管理使用、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等情况。根据审计署规划,从今年起,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审计机关每年将至少开展一项资源审计和一项环境审计,经济相对比较发达地区的市、县级审计机关每年至少开展一项资源或环境审计;同时,逐步扩大资源环境审计领域,全面实现资源环境审计多元化。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出台CPA业务指导目录(2010年)
6月21日,中注协《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0年)》。其中列出注册会计师业务11大类、262项,并将相关业务项目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报告使用者、委托人、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要求、执业准则等逐项加以说明。相较征求意见稿,新增鉴证业务8项:金融监督活动中依法受托的鉴证业务;消化以前年度潜亏专项鉴证;企业内部退休人员支出确认预计负债的专项鉴证;财政监督活动中依法受托的其他鉴证业务;村民(居民)委员会的专项审计;物业维修基金的专项审计;足球俱乐部的专项审计;彩票管理中心的专项鉴证业务。
税收
钢材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取消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明确从7月15日开始,取消包括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建材等在内的406个税号的产品出口退税。相关人士指出,这次取消部分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始料未及。这次财税部门不仅一步到位地取消了“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更是将范围扩大到农产品、医药和化工产品等。专家指出,财税部门选择在这个时间点取消部分出口退税,是为了更好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此举同时也表明了政府促进结构调整的决心十分坚定。
国家税务总局
明确环保专用设备等投资抵免所得税问题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税函[2010]256号文件,明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专用设备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在按照财税[2008]48号文第二条规定进行税额抵免时,如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如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企业购买专用设备取得普通发票的,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为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政策法规
发改委
下发长三角规划批复
6月22日,国家发改委正式下发《国务院关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的批复》全文。在规划中,长三角被定位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明确长三角城镇体系发展整体思路是“一核五副”,更具体把上海、杭州、南京、苏州、无锡、苏北和浙西南地区的区域产业发展分别细化。上海和杭州则分别成为长三角地区的北南两翼现代服务业中心,上海着重发展金融、航运等服务业;杭州重点发展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电子商务。区域专家表示,长三角规划已提高到作为世界级区域城市这一国家战略的高度。
项目建设违法用地
重点整治
国土资源部、发改委等10部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整治重点项目建设违法用地。通知表示,将建立“违法用地项目清单”,进而对其在投资安排、建设项目环评、建设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予以限制。通知表示,要鼓励建设项目节约用地,对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予核准或审批。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要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耕地开垦费以及按规定应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费用纳入建设成本,足额列入投资概算。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金融
央行
宣布推进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
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6月19日发表谈话,“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在本次国际金融危机最严重的时候,许多国家货币对美元大幅贬值,而人民币汇率保持了基本稳定,为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全球经济逐步复苏,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进一步巩固,经济运行已趋于平稳,有必要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重在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继续按照已公布的外汇市场汇率浮动区间,对人民币汇
率浮动进行动态管理和调节。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扩大到20个省市
近日,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此次试点扩大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由上海市和广东省的4个城市扩大到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吉林、黑龙江、、新疆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业务范围包括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不再限制境外地域,企业可按市场原则选择使用人民币结算。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由港澳、东盟地区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
国际
安永、瑞银
赔款了结南方保健讼案
起始于2003年、因审计与投资银行相关的中介机构未发现会计舞弊而导致的南方保健投资者诉讼案,以安永和瑞士联合银行同意向南方保健的投资者支付2.505亿美元达成和解告终。这一和解同时了结了南方保健投资者针对公司及其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审计师安永,以及向南方保健提供投行服务的瑞士联合银行的一连串诉讼。南方保健的会计舞弊案牵涉到一项人为夸大公司资产与利润的蓄意欺诈,涉及金额约为27亿美元。尽管都同意支付赔偿款,但法庭文件显示,瑞银与安永始终都否认他们在南方保健案中有任何不端行为。
欧盟
力推全球性银行税
新华社援引《爱尔兰时报》报道,欧盟委员会官员说,已授权他们在即将召开的二十国集团峰会上力推在全球范围征收银行税,以支付今后政府救援破产银行产生的成本。欧盟一些成员国政府先前表示,如果征收银行税不能达成全球性共识,银行税将在欧洲范围内征收。征收全球性银行税已于6月早些时候在韩国釜山举行的二十国集团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会议上提及,遭到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和不少发展中国家反对。报道说,欧盟有关全球性银行税的立场已获美国总统奥巴马支持。奥巴马今年1月提议在美国征收相当于银行资产负债表0.15%的银行税,预计可在今后10年内融资1170亿美元。
房地美、房利美
——市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的做法
近年来,蓬莱市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大“收支两条线”管理力度,先后开展了清理收费和罚没收入、整顿银行帐户、执行票款分离等一系列工作。经过清理、规范,财政性非税收入管理得到根本性的加强。
一、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的做法,
㈠实行非税收入银行代收,全面落实“票款分离”、“罚缴分离”管理办法
为了搞好“票款分离”推行工作,我市出台了《蓬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款分离”票款分离管理办法》,按照“财政统管票据、单位行政执法、委托银行收款、资金直缴财政”的征收管理原则,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开始实行银行代收制度。主要措施为:一是撤消执收执罚单位的收入过渡帐户;二是按照主管部门、执收单位、资金性质、管理类别对所有收费项目编制了统一编码,输入银行代收网络和财政数据库中;三是对执收执罚单位发放《缴款通知书》,将收据分为《手工收据》和计算机打印的《电子票据》,《电子票据》发给代收银行,《手工收据》发给经批准的现场执收单位;四是明确缴款程序:缴款人持执收单位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到代收银行网点缴款,银行收款后打印《电子票据》给缴款人,信息即时传给财政局数据库,资金存入财政收款户,缴款人持《电子票据》到执收单位办理业务;五是利用代收银行已有的计算机网络,将各网点代收费信息进行归集,在财政局建立代收费信息数据库和利用收费信息的局域网。
㈡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全面实现“以票控费”
票据管理是财政控制和监管非税收入的重要手段,是管理非税收入的源头工作。我们规定,单位购买票据必须凭《收费许可证》办理《票据准购证》,按照“限量供应,验旧领新,以一兑一”的要求,核发票据。对已开具票据的收费、罚款资金必须全额上缴财政,凡收缴不符的,停止供应新票据,并查明情况,限期处理。
㈢做好日常稽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促进“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面落实
我市建立有专门的非税收入稽查队伍,设立有举报电话,每年都根据年初制定的稽查工作计划和群众举报案件开展稽查工作,对于擅自设定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不开票、资金不上缴等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严肃的查处和纠正。通过日常和专项等各种形式的检查工作,杜绝了财政资金的流失,维护了政府形象。
二、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取得的成效
㈠有效地遏止了乱收费,杜绝了坐支挪用等违纪问题的发生
由于我们取消了各执收执罚单位的收入过渡户,全面清理整顿了银行账户,严格控制了收费票据,对收费项目实行统一编码管理,推行和完善了银行代收,同时加大了对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力度,使自设收费项目、自制收费票据等乱收费行为,以及收入不上缴、私设小金库、坐支挪用等违纪现象得到杜绝。目前,我市“票款分离”推行率达到了100%。
㈡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应收尽收,增加了财政收入
收费资金通过银行代收网点直接存入代收专户,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应收尽收,促进了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长。2003年,全市非税收入达到13554万元。
㈢财政专户收入的大幅度增长,为近几年筹措城建资金创造了较好的条件
伴随着我市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建资金缺口相应增大,我们一直在探索一条多渠道筹措城建资金的路子,举债发展成为最主要的方式之一。实行银行代收后,各商业银行都看到了我们财政资金大幅度增长的实际情况,使得举债筹措城建资金的工作进行地比较顺利,保证了各项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
三、目前还存在的问题
㈠票据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部分经营性收费在使用票据上的问题。监管票据是掌握执收单位资金情况的重要手段。目前,经营性收费一般使用税务票据,但是,这些执收经营性收费的单位有许多还需要财政供给资金,财政在编制预算时,由于对这些单位的综合资金状况不能全面了解,导致部门预算在执行时有脱节现象。其次是财政内部票据问题。目前财政内部票据基本分为收费票据和统一收款收据两种,由于群众对这两种票据的功能认识还比较模糊,分辨不是很清楚,容易造成混淆,一定程度上会冲击“收支两条线”改革。
㈡城市资源性收入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随着经营城市工作的开展,城市资源性收入管理被提上日程,经过我们几年的努力,目前土地收入管理已得到规范,但是其它城市资源性收入,如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户外广告经营权收入、公交线路经营权收入等,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这也是我们今后工作的一项重点。
㈢实行“收支脱钩、收罚脱钩”后,部分执收单位积极性下降
“收支脱钩、收罚脱钩”是“收支两条线”改革的必须步骤,有利于从根本上治理乱收滥罚现象。但是,由于这项工作才刚刚开展,许多配套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一些单位的征收动力不如从前,收入出现了下滑现象。财政由于缺乏必要的监控手段和相应的处罚措施,对这种现象还很难控制。
四、对策和建议,
㈠继续完善票据管理
对于经营性收费使用票据问题,建议能够明确规定凡需财政供给资金的单位,一律使用财政票据,至于应缴纳的税金,可以由财政向税局划拨,确保财政和税务的监管都能够到位。
㈡大力组织城市资源收入,拓展城建资金收入渠道
巩固和拓展的城市资源收入除土地收入外,其它渠道包括:停车场拍卖;电话亭、书报亭、户外广告经营权拍卖;交通资本运营,如公交车辆市区经营权拍卖;文化资本运营,如老街开发权、广场开发与经营;旅游资本营运,如出让部分旅游景点经营权;体育资本营运,如体育场馆建设与经营;路桥冠名权拍卖等。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 直接支付 授权支付
国库集中支付改变了我国传统的资金拨付方式,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转变了财政监督方式,利用网络手段对预算单位的资金支付活动进行全过程和实时监控,实现了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控制和事后有监督,对防治腐败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同时实现了财政资金的有效归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便于集中财力干大事。
一、国库集中支付取得主要成效
改革成效有目共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从制度上解决了以往财政资金支付中间环节多、支付不透明、信息反馈迟缓以及挤占、挪用、截留财政资金等问题,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规范化程度,财政部门依法理财水平和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显著增强。
一是强化监督,增强了财政支出的透明度,保障了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财政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运行,国库集中系统准确记录了各预算单位从预算指标的下达、用款计划的提报、用款额度的下达及支付全过程,强化了财政监督,透明度大大增强。直接支付,财政资金从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拨付到供应商,中间各个环节见不到钱,减少了直接接触资金的机会,也就从客观上减少了违规的条件,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是通过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支付,每一笔支付都处于财政部门的监督之下,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提高了支出透明度,便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是方便用款,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国库集中支付简化了拨款程序,资金在实际支付时,大部分实现直达,在途时间大大缩短,解决了资金多环节拨付的问题,大大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在未支付前,全部沉淀在国库统一管理,改变了过去财政资金多头存放的问题,便于政府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是国库集中支付运行的前提和基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从机制上杜绝了无预算指标的拨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无论直接支付还是授权支付,都必须根据预算指标提报用款计划,有了用款额度,再按项目用途办理资金支付,促使预算单位重视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加强了对本部门工作的预测和研究,改变了以往编制预算时“基数+增长”、虚列项目的盲目做法。国库集中支付严格的支付流程规范了操作,杜绝了预算单位用款的随意性,促进了预算单位转变理财观念,增强管理意识,逐步转变“重分配、轻管理”的观念,促使各单位财务工作从核算反映型向管理决策型转变,推动了财务基础工作和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是完善了财政国库运行分析体系,既及时提供了预算的执行情况及国库资金运行的信息,又为下步工作开展提供依据。一是完善了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制度,进一步提高了预算执行分析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前瞻性。二是建立了资金运行情况分析和报告制度,并通过建立历史数据库,建立库款预测模型,加强对库款运行情况的预测。三是建立政府综合财务分析报告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二、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经过近几年的努力,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还存在着不少问题,需要积极探索,不断完善。
1.支付存在的潜在风险。直接支付将资金直接拨付给供应商或用款单位,这一方式方便快捷,而且有利于财政对资金去向的跟踪问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但是审核作用未体现。根据目前集中支付改革的规定,预算单位在办理支付业务时,无需提供原始凭证,使得审核岗不能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及具体用途进行有效的监控,一是收款账户是否真实难以核实,预算单位有提供虚假收款人、收款账户的可能。二是预算单位提供的供销合同的真伪难以鉴定,存在用虚假合同骗取可能。审核岗应发挥的监督作用流于形式。直接支付只能以转账方式支付,不能提取现金,而授权支付可以提取现金,因此,大多数预算单位仍然习惯改革前的做法,乐于采取授权支付方式,特别是有些预算单位还经常大量地提取现金存入原有的基本存款户,再从基本户进行支付,目的是想用款方便,脱离财政的监控。另一方面,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倾向授权支付,国库科和业务科室对计划的审批缺乏严格的把关,一般是预算单位如何申报就如何审批,支付中心没有权限,国库科下达额度后,支付中心直接下达额度汇总清算单,直接予以清算,因此大量的财政资金通过授权支付方式进行,造成直接支付比例偏低,往往是政策明确要求实行直接支付的政府采购支出和基本建设支出也以授权支付方式支付,从而使集中支付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2.财务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不强。有的预算单位不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资金支付随意性较强,经常错过银行当日的清算时间,特别是出现大额的资金支付时,使银行的财政备用金不够垫付,势必自行垫付资金。这样既影响了预算单位正常用款,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银行财政业务的积极性。大部分单位会计和出纳资金安全意识淡薄,密码设置过于简单,个别单位使用的甚至还是支付局设置的初始密码,增加了资金运转风险。
3.内部控制制度还存在薄弱环节。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由于人少事多,不得不一人多岗,难以实行岗位分设、内部制约和AB角制度。
三、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议
1.合理界定直接支付范围,提高直接支付比例,加大直接支付力度。明晰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范围划分细则,按照部门预算确定用款计划,从源头上确定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严禁将应该实行直接支付或转账支付的项目改为提取现金或变相实行授权支付。认真督促各单位在预算指标内,按资金用途分月编报用款计划,并根据批复后的用款计划申请用款。支付中心有权对违反规定额度不予以清算,责令改正,真正做到按部门预算编制用款计划。
2.强化监管,预防风险。一是建立健全内部审核控制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有效审核。针对财政资金支付存在的风险问题,一方面要从技术上寻求突破,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根据调查,我们建议使用一套印鉴防伪系统,对预算单位申请书的印鉴进行扫描,从技术上保证资金支付的安全。另一方面要重视国库队伍建设,不断充实人员力量,建立内部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岗位分设、印鉴分管等控制制度,实行受理初审、复核、审批三级岗位责任制,做到环环相扣,层层把关,确保支付安全。二是监督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政府采购在监督招投标时,负责核实供应商、劳务提供者资质及账户的真伪,并提供给支付中心,确保资金支付的安全。
3.开展财政综合整治,清理“小金库”,逐步取消单位实拨资金账户。更加注重银行账户的规范化管理,从严设置账户,严格落实政策规定,严格按制度办事,实现账户管理的规范化。通过采取账户审批、备案、年检等管理措施,将行政事业单位账户纳入规范化管理渠道,让其走在阳光下。按照“规范、统一、高效、精简”的要求,清理合并实拨资金账户,逐步杜绝财政资金的体外运行。
4.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违规成本,促使预算单位遵守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制定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按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做到权责明确,违规必究。
5.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安排相关会计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学习。一是对支付中心工作人员、预算单位财务人员、银行业务人员等进行培训,让其熟练掌握国库集中支付相关政策及软件操作,减少操作失误,提高效率。二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安全教育,提高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从而有效防范风险。
6.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构建财政管理信息“大平台”,支付中心、业务科、国库、预算单位以及银行共享信息资源,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支付软件,扩大系统功能,提高网络运行的稳定性和速度,加快信息传递,更加全面、及时、准确地提供预算执行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7.加快建立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国库动态监控系统是以国库集中支付为基础,以支付信息化管理为依托,对国库资金运行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的一系列措施。建立其实时监控、综合核查、整改反馈、跟踪问效的机制,增强财政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为维护我县财政经济秩序,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及《安徽省财政监督暂行办法》(省政府令142号)的规定,现就加强我县财政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财政监督工作的认识
财政监督工作是国家经济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是法律赋予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财政职能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财政监督,对于推进依法理财、规范财政分配秩序、保证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从政治、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视和支持财政监督工作,保证我县财政监督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重点
(一)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检查。严格审查各单位上报的部门预算编制依据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核实人员编制与经济供给方式是否完整、真实,审查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可行。认真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检查用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计划和资金用途使用资金,有无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财政资金的行为。对本级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的大额项目资金进行专项检查,跟踪问效。
(二)加强财政收入的监督检查。对财政预算收入征缴、划转、报解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预算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对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防止擅自设立项目、提高标准、使用非法票据、应收不收、应罚不罚、应缴不缴及隐瞒、截留、坐支,甚至私分政府非税收入等行为发生。
(三)加强财政专项支出检查。建立财政专项资金从申报、拨付到使用全过程的有效监控机制,对关系国计民生和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申报是否真实可行,项目资金拨付是否及时,配套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有无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及铺张浪费等现象的发生。对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客观评价,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四)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检查。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对部分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及会计信息真实性进行专项审查,严厉打击会计信息失真行为,规范会计工作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会计工作氛围。财政系统内部也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内部检查工作。
三、加大财政监督检查执法力度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严格依法进行,要依法检查、依法定性、依法处理。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审计部门的信息沟通,凡有审计结论的事项,原则上不再进行财政监督检查,提高经济监督部门的整体合力。对违反财政法规的重大事项,监察、审计、公安等部门要给予支持和协助,增强查处的力度和效果。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和威慑力,更加有效地维护财政秩序,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廉政建设。
四、加强财政监督干部队伍建设
财政监督干部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真正做到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对于在工作中、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扩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范围。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除招标投标外均按《政府采购法》规定执行。研究完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产品分类。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力度。对列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全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尤其是要加强对部门和单位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或使用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款进行采购的管理;要加强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操作标准。及时签订合同、履约验收和支付资金。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和影响采购活动。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要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施;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并严格按规定向社会公开采购信息,实现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
二、坚持管采分离。进一步完善监管和运行机制
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和集中采购机构独立操作运行的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操作执行相分离的体制建设。
财政部门要严格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公告、采购评审、采购合同格式和产品验收等环节的具体标准和程序要求;要建立统一的专家库、供应商产品信息库。防止借采购项目保密而逃避或简化政府采购的行为。逐步实现动态管理和加强违规行为的处罚;要会同国家保密部门制定保密项目采购的具体标准、范围和工作要求。
集中采购机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组织采购活动。增强集中采购目录执行的严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组织实施中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采购费用和其他费用。实现采购活动不同环节之间权责明确、岗位分离。要重视和加强专业化建设,规范集中采购操作行为。也不得将采购单位委托的集中采购项目再委托给社会机构组织实施采购。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优化集中采购实施方式和内部操作程序,实现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
打破现有集中采购机构完全按行政隶属关系接受委托业务的格局。实现集中采购活动的良性竞争。集中采购业务活动中要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允许采购单位在所在区域内择优选择集中采购机构。
三、坚持预算约束。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
将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编入部门预算。确保采购计划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和数额执行。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报的相互衔接工作。
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改进管理水平和操作执行质量。提高审批效率,加强监管部门、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间的相互衔接。不断提高采购效率。财政部门要改进管理方式。整合优化采购环节,制定标准化工作程序,建立各种采购方式下的政府采购价格监测机制和采购结果社会公开披露制度,实现对采购活动及采购结果的有效监控。集中采购机构要提高业务技能和专业化操作水平,通过优化采购组织形式,科学制定价格参数和评价标准,完善评审程序,缩短采购操作时间,建立政府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的联动机制,实现采购价格和采购质量最优。
四、坚持政策功能。进一步服务好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强化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作用。贯彻好扩大内需、调整结构等经济政策。积极研究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加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购买环保产品的力度,建立科学政府采购制度的客观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上支持国家宏观调控。认真落实节能环保、自主创新、进口产品审核等政府采购政策;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范围。凡采购产品涉及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必须执行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的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要严格审核进口产品的采购,凡国内产品能够满足需求的都要采购国内产品。财政部门要加强政策实施的监督,跟踪政策实施情况,建立采购效果评价体系,保证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五、坚持依法处罚。进一步严肃法律制度约束
严格执法检查。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各级财政、监察、审计、预防腐败部门要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要通过动态监控体系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采购单位逃避政府采购和其他违反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的行为。对评审专家违反政府采购制度规定、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要严肃处理。要加快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要完善评审专家责任处罚办法。以及在评审工作中敷衍塞责或故意影响评标结果等行为。对供应商围标、串标和欺诈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要加快建立对采购单位、评审专家、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的考核评价制度和不良行为公告制度,引入公开评议和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考核结果要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管,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六、坚持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
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也是实现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手段。各地区要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执行各个环节的协调联动。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科学制订电子化政府采购体系发展建设规划,以管理功能完善、交易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统一、网络安全可靠为目标,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业务交易信息共享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要抓好信息系统推广运行的组织工作,制定由点到面、协调推进的实施计划。
七、坚持考核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
关键词:票据管理工作;建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与发展,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入在政府非税收入中占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因而财政收费票据的管理工作更是重中之重。财政票据是国家统一制定的法定经济凭据,是完成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活动的书面证明,是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同时也是财政、审计部门进行检查、监督的重要依据,因此加强财政票据监管工作是把好非税收入源头的重要手段。
一 、当前票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按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门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制定、发放和监督的管理机关,但从目前票据的实际使用情况来看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一些收费部门和单位没有规范的票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不严,该列收的不及时列收,收款后不及时入账,空转坐支,导致票据金额与账面金额不符;
2、有的单位票据领到票据后不设专人开票保管,实行谁用票,谁开票,造成票据的存根联与收据联、记账联严重不符,票据失真;
3、一些部门、单位领到票据使用后长期不核销,即使遗失也不及时声明作废,有的甚至隐瞒不报;
4、部分收费部门和用票单位存在转借、代开的现象,
开人情票,做好人,搞关系,违规使用票据;
5、一些部门和单位为了多收费,不按票据管理的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任意提高收费标准等。
上述问题的存在,既有制度不健全的原因,也有财务人员素质不高,领导干部意识不强等原因。本人认为,要进一步规范票据管理工作,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 切实加强对票据管理工作的认识。
首先要充分认识到票据管理工作是财务管理的一项基础管理工作,票据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对票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要引起高度重视,要保证财政票据的安全完整,有效监督财政票据的规范使用,夯实票据管理的基础工作,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其次要认识到加强票据管理是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的需要。财政票据作为源头控管手段,在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三个行为(收费行为、执罚行为、财务收支行为)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坚持以票控收,票款同行,收费和罚没收入就能及时缴存财政,严格票据审核,就能对正确执行费政策起到保障作用。第三加强票据管理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当前仍有极个别单位为了小集团利益,自立项目、自制票据乱收费,滥罚款,扰乱经济秩序,败坏社会风气。乱收费,滥罚款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而加强票据管理工作是有效遏制腐败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 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考核机制
当前,一些票据管理办法及制度已相对滞后,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票据的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需要。为此首先要强化票据管理的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各岗位票据管理权限,完善财政票据业务流程内部控制机制,严格实施财政票据的申请、印制 、审验、登记、入库、核发、出库、使用、保管、核销、缴库的电子化管理 ,以达到规范财政部门、执收单位及承印企业的财政票据内部管理程序,实现财政票据从申请到核销各个环节之间的有机衔接;其次要进一步强化硬件建设,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各单位必须购置电脑、打印机等必备设备并配置到位。同时加强对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票据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第三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除了对财政票据实施全程电子化管理,详细记录每个岗位的业务状态及完成情况,还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考核机制,细化和量化每个单位、岗位、人员的职责,并制定失职的追究办法。定期通过考核系统对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公示,使得票据管理工作的好坏、工作量的多与少、工作失职情况的有与无、工作业绩的先与后一目了然。并将考核情况与单位和个人的评先、评优、提拔等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提高财政票据管理工作的效率。
三、不断提高财政票据管理的服务水平
财政票据管理部门作为财政部门的对外窗口,直接面对和接触的是各个单位,工作看似简单,却反应了财政工作的全貌和方向。同时财政票据服务管理水平的高低,也是衡量财政部门工作水平的标志之一。只有切实加强这方面的服务工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真心实意地为各部门和单位提供服务,才能取得各部门、单位的支持与配合,才能充分的发挥收费票据的管理职能,从源头上管理好政府非税收入。首先,财政部门要加强日常检查,并注重对检查情况进行对比、总结和分析,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其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展开认真的调研,写出针对性较强的解决方案;第三对一些易发生、多发生的问题在查找出原因的同时,有的放矢开展培训;第四由财政部门牵头,定期召开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参加的票据管理工作联系会,促使票据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和规范。
四、坚持依法行政,加大票据管理工作的督察力度
近年来,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公共财政改革的深入推进,财政资金运作管理新机制基本建立,财政支出管理不断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但是,财政支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其中部门预算资金执行进度慢,各部门不断追加预算,成为困扰财政支出管理的一大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实现支出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均衡化,经区政府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预算编制,夯实执行基础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坚持公共财政理念,以人为本,采取零基预算和综合财政预算方法,将所有一般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专户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凡符合《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继续推进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定员定额管理,项目支出预算实行项目库管理,加强项目支出预算滚动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政府财力向“三农”、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节能减排、城区经济等方面倾斜,重点关注民生事项。
二、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
经法定程序批准的专项资金预算,是满足部门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的财力保障。各项目主管部门要会同区财政局尽早下达计划和预算,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原则上在每年6月底、9月底之前,专项资金的支出比例不得低于60%、80%。除特殊原因外,各项目主管部门不得将本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拖延至第四季度分配。各部门确需追加预算的事项,先由区财政局在部门安排的项目预算中调整,超过部门预算安排的,由区财政局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区政府审批。区财政局要不断改进超收收入使用办法,超收财力主要用于民生事项及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对于单位年终的项目结余资金,区财政局按总额(上级专款以及有明确政策规定的项目结余资金除外)的50%结转给单位使用,其余50%平衡预算。对于年终单位项目的结余超过其当年预算总额5%以上的,区财政局在编制单位以后年度项目预算时,根据超出资金数额核减该单位项目预算的财政拨款规模。跨年度结余的,全部由区财政局平衡预算。
三、规范支出程序,严肃财经纪律
基本支出要按照序时进度,计划使用,杜绝前松后紧或前紧后松。
专项支出要明细支出项目,按合同或工作进度拨付,严禁挤占挪用,做到专款专用。
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严禁坐收坐支。
没有明确项目的专款,不准款项所在单位自行分配,须经财政局相关科室出具支出通知单后方可支付。
四、加强预算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预算监督的重点是“三农”、教育、科技、社保、医疗卫生、城市建设等涉及民生的重要专项资金,要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预算监督的检查结果是编制次年预算,执行当年预算包括当年资金拨付、项目资金调整、年度决算和项目完工(竣工)结算(决算)的重要依据。
五、规范申报程序,提高运转效率
(一)按财源产业结构分析。第二产业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2011-2013年,吉林市来自一、二、三产业的税收收入分别占全市税收收入的0.14%、67.64%、32.21%,0.2%、66.3%、 33.5%,0.23%、63.4%、36.4%。以上可以看出,吉林市财政收入主要来自第二产业,比重偏高;第三产业财源建设相对缓慢;第一产业比重极低,财源建设明显滞后。这与吉林市的工业基础有着密切联系,工业仍是吉林市的主导财源。
(二)按财源行业结构分析。制造业是形成吉林市财政收入的支柱行业。2011-2013年,制造业提供的税收收入达到114.7亿元、115.2亿元和112.5亿元,分别占全市财政收入的46.8%、52.3%和46.9%。另外,2011-2013年,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建筑业三大行业提供的税收收入分别占全市财政收入的23.2%、20.7%和25.2%,成为吉林市财政收入的重要行业。吉林市已形成了以制造业为支柱,以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建筑业为辅助,以其他行业为补充的税源结构。
二、财源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济总量不足,税收贡献率低。经济和财政收入总量与城市规模不相适应,经济总量不足,直接制约了财政收入的增长。工业是吉林市的立市之本,但与国内经济发达城市相比,工业经济和财政实力差距较大;与省内长春相比,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不及长春的三分之一,且差距逐年扩大,其他地区也在缩小与吉林市发展的差距。另一方面,税收贡献率不高。2011-2013年,吉林市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分别为9.8%、9.1%、10.7%,而同期全省为15.3%、16%、16.1%。这说明,吉林市经济发展方式需要进一步转变,经济运行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传统产业比重大,财源结构单一。通过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吉林市产业和产品结构得到有效调整,但传统产业仍占很大比重。从2011-2013年的统计分析看,国有企业仍然是吉林市财政收入主要财源的单一格局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年纳税在1000万元以上的吉化股份、一汽轻型、吉林化纤等企业仍是拉动吉林市财政收入增长的支柱。虽然第三产业、民营经济发展较快,但规模小、层次低,来自第三产业和民营经济的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并不高。
(三)上划收入多,可用财力少。以2011年为例,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26.7亿元,占财政收入的51.7%;上划省共享收入完成16.5亿元,占财政收入的6.7%;地方级收入完成101.9亿元,占财政收入的41.6%。可以看出,在现行分税制的财政体制下,以工业为主体的经济结构和以增值税为主体的税收结构,决定了财政收入上划的比例较高,地方留用收入比重低、规模小,地方可用财力不充足。
三、财源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原则。在统筹考虑增强财力的同时,兼顾各产业、各所有制形式和各级次的财源,提高来自第三产业、个体私营经济财政收入比重,使来自各产业、各所有制形式的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二)突出重点原则。坚持突出重点产业,巩固和扩大支柱财源,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工业强市的建设成果反映到财政收入增长上来。坚持突出主体税种,使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保持较高增幅,把经济发展和工业提速增效成果反映到财政收入增长上来。
(三)注重贡献原则。围绕改善地方财政收入结构,增加政府可用财力,提高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尤其要提高第三产业实现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和贡献水平。
四、财源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传统工业转型和新兴产业发展,培植壮大支柱财源。(1)推动传统工业优化升级。大力推进重点产业向园区化、集群化、基地化发展,全力打造五个“千亿级”产业基地。支持吉化形成千万吨炼油能力、百万吨乙烯规模;支持化工循环示范园区建成国际性生态型化学工业制造中心和技术研发中心、化工新材料基地和物流基地;支持汽车工业园区建设;支持冶金产业发展;支持以中新食品区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加快发展。(2)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整合碳纤维资源形成产业优势,建设国家级碳纤维产业基地,在吉林市打造中国“碳谷”。积极落实国家有关新能源的税收优惠政策,推进以水电、风电、核电为主的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加快发展先进装备制造、基础电子和电力电子、生物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促进新能源产业尽快发展壮大,形成规模效益。(3)强化自主创新技术体系。加大产业技术研发资金投入,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协作的自主创新体系,实现资金和专利、技术的有机融合,研发与产业化的有效衔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二)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培植壮大优质高效财源。(1)创新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强化资源整合和市场化运作,全面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按照市场化、品牌化、国际化的方向,支持建设一批文化产业项目。(2)着力发展旅游产业。支持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打造精品景区景点,提高旅游品牌吸引力和旅游服务水平,促进旅游资源优势向经济发展优势转化,将北大湖加快打造成世界一流的冬季滑雪、夏季避暑胜地,把雾凇冰雪节办成独具特色的旅游节日。(3)注重发展服务业新型业态。推进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大力发展服务外包、物流、会展等生产业;加快发展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租赁业,积极培育股权投资基金、网络金融等新型金融服务业,提高金融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积极支持发展关系民生的餐饮、音乐、健身、新媒体、养老等生活类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