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04 16: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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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市场经济体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方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是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环节,特别是国家设立了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体现了国家对安生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工作重点及要求,在我国现有的市场经济体制下,要结合实际情况,切实有效的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与计划经济体制不同,现在的市场经济体制使企业成为了自主经营与决策的经济实体,政府不会对企业进行过多的干预,只是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政府没有更改企业的组织结构、管理方式、规章制度等权利,就无法通过行政手段组织企业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政策法规,主要是靠企业按照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自主制定实施。我国现有的企业从所有制形式到经营方式、规模等各不相同,各种类型的企业数量众多,导致政府不能及时的了解各个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和障碍。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让企业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同时加快了企业的更替和消亡,面对这种情况,政府按照传统模式制定安生生产监督管理标准和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效果并不理想。
因农业机械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有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这也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被雇佣进行机械化生产的农民,大多对所从事职业的安全隐患并不了解,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对规章制度重要性的轻视和劳动技能的不熟练,可能会导致企业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科技的进步,加速了人员的流动和工作岗位的变更,同时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使得企业需要更多的高素质、高水平、高技能的专业型人才,员工的培训工作也变得更加重要,生产人员的技能熟练程度是安全生产必须重视的环节。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是企业正常、连续生产经营的基本要求,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是降低出现安全事故的有效手段。企业安全生产意识的强化包括:安全常识和安全意识的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强化,生产管理知识和岗位技能的强化,以及与安全生产关系重大的特殊岗位安全知识技能的强化等等。因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工作范围广、数量大,所以要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资源进行有效补充,由政府部门进行统一规划和监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在促进安全生产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可以防止出现事故互相推诿,无人履行法律责任与社会责任的问题,同时提高了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
(二)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按照《安全生产法》中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对于无法可依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的总结、研究、完善,作为安全生产制度的有效补充。对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且有良好表现的人员要给予鼓励,对破坏制度、出现安全事故的人员要按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将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落实到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调动人力资源与物力资源对安全工作实行全方位综合监管,出现问题及时查处,避免出现责任不清、职责模糊等问题。
(三)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并用
行政手段可以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强制性的约束,同时可以规范企业行为,是为了保障国家财产安全、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的硬性手段。行政手段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方式,但可能加大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投入,不利于调动企业及员工的积极性,这需要政府适当给予相应的鼓励政策与资金支持,帮助企业提升安全防范的能力,建立安全生产的标准化体系。现有的经济手段有:政府通过税收来调节企业的生产经营,加大先进安全生产方式的投入,淘汰落后危险的生产方式;政府通过对高新企业的补贴进行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新管理方式的推广。除此之外,政府还可通过经济手段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视程度,如对伤亡事故的高额罚款。经济手段在实现社会效益的同时不影响企业的效率,更易于为企业所接受。
三、工作方法
(一)预防为主
规范安全生产用品市场,防止不合格的安全生产用品投入使用。严格审查企业开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条件的不许进入市场。对超出允许范围的企业,必须从硬件到软件、从技术到管理、从制度到组织结构、从职工到法人一查到底。对于事故多发企业、行业、重大危险源和要害场所进行重点监督,提前发现问题,要求其在限期内整改。
(二)加强人才的培养,推广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
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加强人才的培养,技能熟练的员工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对于企业存在的问题开展技术攻关,成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到安全生产科技的研究当中,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的新经验、新办法,引进、推广国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组织与引导企业与国际安全生产管理接轨。
四、结语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繁重,涉及的内容多、范围广,不能只依靠政府的行政手段进行监督管理。只有企业提高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认识,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才能真正做到保障员工的健康和人身安全,保证国家和企业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参考文献:
一、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
确立以法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以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监督检查为重点,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正规渠道采购水果蔬菜,禁止在运输、储存、销售过程中添加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
二、加大检查力度
重点检查进货查验落实情况、以及在运输、储存、销售过程中添加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推进《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浙市监知〔2021〕4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实施,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专利转移转化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促进创新成果更多惠及广大中小微企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征集一批专利转化重点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点
(一)项目建设申报单位以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理机构、服务业集聚区运营机构、知识产权培育平台等为主体,可以单独或者以联合体形式申报,由各市市场监管局汇总后统一推荐上报。
(二)首轮项目建设周期截至2021年10月20日。项目完成首轮建设后,由各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对经费投入、实施进度、实施效果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报告于2021年10月30日前上报省局。省局将组织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二、项目实施目标和范围
面向中小微企业集聚的特色产业、优势产业,聚焦高新园区、小微园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等,通过项目实施,使专利转化运用的激励机制更加有效、供需对接更加顺畅、转化实施更加充分、工作体系更加完善,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一)优化专利供给类项目。实施“沉睡专利”筛选分析和评价服务项目,通过大数据手段挖掘质量较高、具备市场前景的专利;开展中小微企业共性专利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项目;共建公共专利池,实施开放专利技术许可;支持高校院所、国有企业等与特色产业园区企业、产业联盟开展定向合作,分享专利技术。
(二)专利技术供需对接类项目。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活动,提供分领域集中专利信息、逆向搜索交易信息等服务;组织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开展专利技术对接洽谈,推动专利转移转化。
(三)专利转移转化分析服务类项目。建立专利特色行业数据库,实施专利信息智能分析服务项目;实施中小微专利侵权监测项目;实施特色产业、优势产业专利导航项目等。
(四)专利对接资本类项目。建立中小微企业高价值专利目录和专利密集型产品目录,依托知识产权运营基金,项目推进资本对接;探索建设科创板上市知识产权“加速器”;探索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证券化项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和保险项目。
(五)其他有关专利转化,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项目。
鼓励各地围绕特色产业、优势产业,综合实施上述项目,体系化推进中小微企业专利转化。
三、工作要求
(一)充分调研。各地要充分认识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围绕《行动方案》,立足本地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中小微企业专利技术实际需求,找准制约专利技术转移转化的问题症结。
(二)科学谋划。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各地要对照《行动方案》,以解决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痛点难点为核心,统筹已有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载体,组织发动各相关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明确项目具体实施的场景、目标指标、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制定科学的项目方案,突出创新性、导向性和实践性。
(三)强化评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地要加强监督指导,坚决遏制利用政策漏洞的套利行为,围绕企业和高校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情况,项目实施覆盖面、质押融资情况等方面,加强评价,确保实施效果可统计可考核。
四、申报程序
(一)各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发动有关单位自愿申报,填写《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重点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各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申报情况,汇总审核并统筹确定推荐项目清单,填写《重点项目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2),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21年7月5日前通过浙政钉统一报送省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四份)同时寄至省局。
(三)省局将组织评审,综合考虑申报项目的科学性、针对性、创新性等因素,确定最终重点项目名录。
联系人:省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马维力,电话:0571-89767043,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704室。
附件:1.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重点项目申报表
2.重点项目推荐信息汇总表
3.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1〕23号)
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浙市监知〔2021〕4号)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
企业知识产权包括技术专利申请、知识产权纠纷和企业间的侵权行为。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与品牌战略是当前经济领域面临的挑战。完善产品创新、专利和品牌保护活动,为着名公司市场竞争和营销打下基础。随着市场竞争条件下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改进,指导者应加强基于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从而推动市场竞争力和适应能力的企业。
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2个问题
2.1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延迟
企业的生存取决于内部技术和产品的不可替代性以及消费者的支持。企业内部技术与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重要保护目标,能为企业带来利益,把整个产品的经营过程联系起来。作为产品和技术领域的关键因素,它们可以代表特定行业的技术、创新和营销策略的发展水平。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放在企业的核心技术,品牌和产品包装,以及产品的专利和其他企业的工作。该原则能促进知识产权市场竞争,保护市场中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随着商品市场的发展和竞争手段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的侵犯是普遍的。侵权包括窃取先进的生产技术,品牌商品包装抄袭以及歪曲的作品。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民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侵犯知识产权人的权利。质量差、保险性差的产品可能会威胁到消费者的市场秩序和生活。然而,多元化的产品和信息的获取滞后,会导致非法行为不能及时控制。此外,低价格的有缺陷的产品可以取代在个别地区的最佳的。
2.2知识产权的盲目保护
大多数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有一定的了解。其实,市场上的侵权行为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其原因在于,一些企业盲目模仿和模仿一般知识产权保护的方法,而不是对专利、品牌和工作进行深入的个体化研究。企业或技术人员在同一行业中放松竞争的防范,从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市场份额减少。知识产权战略是企业调整营销战略、优化内部结构、实现企业资源重组的重要途径。知识产权战略可以合理应用核心技术资源,使产品的开发和运作更加科学,从而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例如,企业品牌,涉及营销分销策略,广告手段和市场竞争模式,可以渗透到包括生产,输出,推出和分销环节。品牌的保护应进行调整,以最大限度地利用非物质资产。一个好的标志的使用和保护可以扩大产品和消费群体的影响,从而煽动消费者的选择倾向,将知识转化为财富。
2.3知识产权保护的不合理方法
一些企业在一定的维权意识和渠道的基础上,不能及时打击非法交易者和企业的行为。这取决于狡猾的侵权者,泄漏和市场监管的时间差以及由企业侵权。例如,B厂是生产和销售企业的低价仿冒品。之后,企业称为B厂停止侵权行为生产和销售假冒。发展与制造业的发展,强调了产品在营销过程中的清晰性,从而增加了产品的数量。它是公平的人,市场和消费者。然而,企业没有得到回报,而工厂没有迅速退出市场。有了下降的好处,企业一个是在退市的边缘。其原因是企业的一个重点是生产优先于市场上的无谓的争论,从而使产品的工厂与透明的利润关系。消费者会选择价格较低的假冒产品,从而使企业的产品衰退期。在正确的防守中,大多数企业强调的是独特性和创意性的大鼠
三、知识产权保护的测量
3.1加强法律意识和企业相关知识
经过长期的产品营销和竞争,大多数企业或多或少地强调知识产权保护。规模较大、竞争能力更为激烈的企业更为谨慎。在科技产业发展的中小规模,企业家或经营者应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发展中国家内部的技术和营销。应根据法律程序,形成科学的安全体系,促进产品的开发,从而完成注册环节和依法维权的每一步。此外,新产品推出后,企业要进行跟踪和环境分析,很长一段时间,包括区域分布,竞争力和竞争对手的营销。结合实际数据,可靠
分析结果由专业人员获得,从而为技术部门和企业领导提供参考资料。如果在跟踪过程中发现知识产权,相关部门会在快速调查取证后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如有必要,将提出诉讼。侵权人必须消除市场的消费者侵权的不良影响及承担法律责任。
3.2优先保护核心专利
企业知识产权作为营销的一个特殊部分,包含了专利、产品设计、品牌、特殊标识、商标等,随着产品市场的多元化,其概念不断扩大。对企业而言,知识产权保护应侧重于对权利的保护、时间和具体形式的保护。技术企业的技术人员或领导在发展初期,应将核心技术的最大价值注册为核心技术,从而防止技术风险,如漏、冲登记。技术注册优先,具有成本低、边际价值高的优点,可以保护企业的特定技术或重点发展环节。这种方法在企业中广泛应用于技术型企业。在70年代和80年代,日本受到了美国企业所拥有的高经济补偿的基本专利技术的大幅冲击。专利保护的创新和成果,以及最初的利益。对企业缺乏秩序和权利保护意识,这项试验可以将原有的意图转化为法规和法律,从而调节整个技术市场和研究领域的竞争。因此,基础和核心技术将是发展和改善的目标,而不是市场竞争的约束。大数据背景下的企业经营将成为市场和社会进步的强大力量。
3.3法律权利的维护和营销方式的调整
法律是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最佳工具。实现侵权后,领导和技术人员应收集有关知识产权和侵权的认证证书。如果认证是不完整的,领导者应依法执行产品包装,品牌和技术的专利申请。指责和追偿侵权是法律基于上述行为。有关工作人员在某些侵权案件中,应及时调查技术企业的商业秘密。如有必要,律师的信件将被发送。工商行政管理专业人员应确定责
关键词:食品 安全 大部制 监管模式
1.引言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经历了卫生监管体制到分段监管体制的变革,对于我国食品监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苏丹红”、“三鹿奶粉”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也暴露出明显弊端。2009年2月,我国出台《食品安全法》,重新梳理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了分段监管模式下的协调体制。2009年8月,深圳、顺德先后启动大部制改革,整合工商、质监、知识产权等部门,组建了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初步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大部制体制,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分段监管模式的弊端,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改革道路指明了方向。2011年10月,国务院将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了权责关系,保障地方各级政府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履行监管职责。但是在目前“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体制下,各部门监管职责不清、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2.我国食品安全大部制改革的优势
为了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由传统的以职能为中心的职能导向型政府向以流程为中心的流程导向型政府,利于再造工作流程,为公众提供更为便利和优质的公共服务,2009年,深圳、顺德等整合了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知识产权局、酒类办及卫生局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将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合并到一个部门统一管辖,实现食品安全监管无缝式衔接,优势明显。
2.1新的组织架构与绩效激励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大部制改革后,人员重组或部门精减,实现了原有监管机构人力资源和技术力量的优势互补。[1]原质监有实力较强的技术结构作支撑,原工商有三级监管体系和人员,整合后监管的手段和力量更加充实。各部门建立新的绩效考核制度一定程度上使行政机构的公共服务生产率与质量得到改善。
2.2改革实现了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机统一。[2]
消灭了不同环节间食品追溯、追踪以及不同环节间联动监管的机制障碍,有效地提高了监管效能。比如,前店后厂的经营形式、集中配餐的经营业态、饮品冲调制售经营行为等,都曾因难以严格按环节区分监管职责而存在过部门间争议的情况,如今实现了三环节监管的统一,以往因职责不清而可能导致的监管脱节问题也迎刃而解。
2.3实现了产品、商品质量监管的有机统一,[2]提高了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
2.4实现了行政执法的统一,改革以前政出多门,如质监局管生产、工商局管流通、卫生食品局管食品安全的现象得到统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成立实现了纵向市局、分局、监管所三级执法机构联动的统一执法,横向监管、执法、技术检测三方资源紧密配合的无缝衔接。[1]
2.5实现了工作流程的优化,如生产、流通 、餐饮卫生的“三证合一”及最大限度的整合窗口服务,尽量缩短办事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还开展了网上窗口服务,方便公众办事。
2.6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与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长效监管机制。
2.7实现了技术、专利、标准、商标工作的统一,拉近了与国际大部制改革的距离。
3.我国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不足
3.1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增加监管工作困难
如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成立后,原工商、质监、知识产权部门的人员整体划入,但却没有相应划入卫生部门从事此项工作的全部行政人员及技术力量。原卫生部门从事餐饮食品监管的有2000人左右,但实际划转的仅90多人,技术检测设备和人员均未划转,这就使得监管资源不足的矛盾一下子突出起来。市场监管部门只有整合调剂现有力量对原有监管对象和新增监管对象进行统一管理,但是相关人员业务能力的提升尚需一个过程,这就大大增加了监管工作的难度。
3.2分级管理的卫生部门与垂直管理的监管制度协调困难[4]
本次大部制改革,卫生部取代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的职责,但是卫生部与监管部门处于平等的行政地位,在协调的过程中其机制能否被认可,这些问题困扰了双方管理部门工作的正常开展。 [3]
另一方面,如何处理食品安全委员会与卫生部两个协调机构之间的关系也有待更为具体的制度与资源配置来解决。[3]
3.3忽视了监管体系内部环节之间的空白地带的管理
虽然实行了“大部制”,减少了部门之间职能的交叉、重复,但在具体工作中,依然有职能划分不清的情况。比如,在食品监管过程中,与农业部门在初级农产品的监管、与城管部门在私宰窝点的监管、与药监部门在保健食品的监管等方面,职能依然没有完全划清,导致一些空白、交叉地带的存在,影响监管实效,增加了部门之间的协调成本与合作成本。[3]
3.4监管体制改革的同时组织文化意识未得到提高
主要表现在部门之间相互的信任度不高,本位主义思想存在,为了保护本部门的利益,对一些边缘问题不沟通或者回避责任,导致问题得不到根本的解决。
3.5法规体系滞后和执法体系不统一的矛盾较突出
从深层次上来看,影响市场监管部门履行职能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现行法规体系滞后以及执法体系不统一。在法规体系方面,现行法规的执法主体均无“市场监管部门”,以至于如果没有国家各部门的认可,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所发的“营业执照”及其他证照可能难以在全国得到承认。
(一)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
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召回制度。
一要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全面贯彻落实将于年6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管,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在种植养殖环节,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行动,实施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包装标识等制度;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健全农业规范标准体系,做好相关认证和标准化试点。
在生产加工环节,健全食品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体系,加强食品认证标志和产品监督,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严厉惩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行为;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
在流通环节,加强市场日常监管和巡查,打击非法进口食品行为;加强庙会、旅游区、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食品销售的管理,加大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
在餐饮消费环节,加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力度,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强化原料索证验收制度,重点改进对学校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查处非法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等行为。
二要加强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的行为;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猪、出售病害猪肉行为,严格监督定点屠宰厂(场)执行生猪入厂检查验收、屠宰操作、肉品品质检验和无害化处理制度情况;严肃查处定点屠宰厂(场)冷藏和运输病害猪肉的违法行为。
三要严格规范酒类市场秩序。贯彻落实酒类经营质量准入、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等制度;清理规范酒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查处仿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等“傍名牌”行为。
四要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围绕中药注射剂、血液制品、疫苗和安全风险较大的医疗器械等品种进行重点整治。严格执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打击虚假申报行为,严格审评审批药品。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规范广告行为,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故的监测。
五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各级政府要对本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定期评估分析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研究制订相应监控措施,狠抓落实并加强监督检查;支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加强农村市场监管
一要保障农村市场食品药品安全。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和各种食品批发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继续扎实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扩大“农家店”覆盖面,提高农村商品配送率,推进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建设,鼓励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面向农村配送药品;支持零售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加强农村药房规范化建设。二要净化农资市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等行为。加强农村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依法打击农资市场存在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从生产源头加大对农资、建材、家电下乡产品等重点涉农产品的专项打假与治理工作力度。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继续开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缴置换。
(三)全面整治以路为市,占道经营行为
取缔马路市场,规范管理农贸市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良好交易秩序。对于已经建有市场的乡镇,要加强管理,做到划行归市、坐商进店、行商入市;没有经营场地的,要在划定区域、规范管理的同时,加快建设步伐,尽快解决交易场所。要重视建立蔬菜、西瓜等季节性农产品交易市场。通过加快市场建设,强化市场管理,活跃城乡流通,树立陇南对外开放的新形象。
(四)稳定市场物价,确保灾后重建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一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在灾后重建的关键时期,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倒买倒卖、发国难财的违法行为;二要加大政府采购和物资调运的力度,有力支援兰渝铁路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全市灾后重建项目。
(五)规范烟草市场秩序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卷烟、非法加工烟丝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烟草市场监管力度,改进监管方式,创新客户管理服务模式,切实解决无证经营等问题。强化部门协作,完善烟草市场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由公、检、法、工商、烟草等部门组成的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联席会议、案情分析会议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提高打击涉烟犯罪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善系统内联动联查机制;加强对烟草执法人员和专卖人员的全面培训。
(六)进一步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
一要围绕进出口、展会、定牌加工、商品交易市场、印刷复制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二要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特别是涉农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查处侵犯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三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继续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和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工作。四要加强宣传和培训。办好“4·26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工作;培训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不断增强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七)打击商业欺诈
一要继续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以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以及农资、社会集资等领域和地方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为重点,加强广告审查、监测和广告环节的监管;落实广告审查、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广告企业资质认证和广告审查员管理等制度。建立媒体广告责任制,强化审查责任,引导媒体加强自律。二要突出投资、招商、外贸、中介、特许经营、商业促销、汽车和商品房交易等领域,严惩各种形式的欺诈行为。三要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打击无证行医,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以及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四要严厉查处农资销售、农村医疗卫生等领域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严厉查处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商业欺诈行为,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八)积极开展汽车市场整治
完善车辆在销售、挂牌入户和使用方面的政策规定,解决“黑车”上路的问题,从根本上遏制无牌无证车辆蔓延的趋势;加强车辆产品审查和对机动车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非法改装、买卖伪劣车辆和配件及伪造车辆合格证等违法犯罪活动。
(九)针对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其他整治
一要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扎实推进“隐患整治年各项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二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汽车配件、成品油、酒类、化妆品、手机等行为,遏制非法拼装车、“地条钢”、“黑心棉”反弹势头。清理非法、虚假认证,严惩逃避强制性产品认证行为。三要整顿土地、文化、建筑、房地产、旅游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银行个人理财等业务,打击银行业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行为,整治非法境外期货和变相期货。规范保险业经营行为,整治保险理赔难、销售误导和骗保骗赔。打击非法集资。查处网络炒汇、非法买卖外汇、违规收结汇等外汇违法行为。惩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账、账外经营等偷逃骗税行为。打击进出口货运渠道价格瞒骗以及加工贸易和减免税货物进口中的各类走私活动。开展化肥、医药、电力价格和涉农、教育、涉企收费等专项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二、推动长效机制建设
(一)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一要依托现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立连接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上下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全力推进甘肃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二要完善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案件交接、联合办案、法律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查处、移送、立案、侦查、等行为。上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对下级机关查办案件的监督、指导。
(二)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组织形式多样、贴近实际、惠及群众的诚信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二要推进诚信制度建设。以部门的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结合执法需求,推动市场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失信惩戒机制,综合治理失信行为。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强化诚信自律,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
一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舆论监督,及时公布重大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二要发动群众自主维权。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查办和举报奖励力度,方便群众打假维权。支持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等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发挥自律维权和社会监督作用。
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涉及方方面面,其中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加快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和推广应用,开发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新品种,做大做强现代种业。“十二五”规划在谈到农业科技创新时都提到了现代种业。这是因为,加快农作物种业发展是建设现代农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选择,是实施科技兴农、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我们要着眼于保障农业长期稳定发展,把发展现代种业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战略举措,把良种培育作为农业科技创新的首要任务。要加快制定发展规划,推进自主创新,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法律法规,着力提高我国种子产业发展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农作物品种选育水平显著提升,种子企业实力明显增强,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全面实行政企分开,市场监管得到加强。良种的培育和应用,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全球化进程加快、生物技术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农作物种业发展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建设现代农业,对我国农作物种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我国农作物种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商业化的农作物种业科研体制机制尚未建立,科研与生产脱节,育种方法、技术和模式落后,创新能力不强;种子市场准入门槛低,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研发能力弱,育种资源和人才不足,竞争力不强;供种保障政策不健全,良种繁育基础设施薄弱,抗灾能力较低;种子市场监管技术和手段落后,法律法规不能完全适应农作物种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在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中切实加以解决。
一要把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努力实现传统种业到现代种业的飞跃。二是积极应对,要抓紧把中央出台的各项支持政策细化、实化、具体化,加强统筹协调、把握关键环节、突出重点任务,形成支持种业发展合力。
加强统筹协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完善法律法规,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增加农作物种业投入,强化市场监管,快速提升我国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全面提升我国农作物种业发展水平。
把握关键环节,就是要牢牢把握好“四个坚持”。一是坚持自主创新。要加强农作物种业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国际合作,鼓励引进国际优良种质资源、先进育种制种技术和农作物种业物质装备制造技术,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作物种业科研成果,提高农作物种业核心竞争力。二是坚持企业主体地位。要以“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为主体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通过政策引导带动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充分发挥企业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三是坚持产学研相结合,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模式。四是坚持扶优扶强。要加强政策引导,对优势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加大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对具有育种能力、市场占有率较高、经营规模较大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增强其创新能力。
一、专项行动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加强执法协作,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作用,全面提高全区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二、整治重点与工作分工
(一)以打击各种非法印刷品、盗版光盘为重点,组织开展图书、音像制品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文化、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等印刷、制作企业的监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区范围内的各类图书、音像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一次集中全面清查,依法收缴非法图书、印刷品和盗版音像制品,对违法违规企业做出处罚,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地下印刷、复制窝点,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加印等行为,对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文化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音像制品市场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整治侵权盗版行为。(牵头部门:区文化局;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
(二)以打击盗版软件和推进软件正版化为重点,组织开展软件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区内重点软件生产、交易重点单位和场所进行整治。文化、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对政府机关、各办镇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进行检查和整改,尽快实现政府机关办公软件、杀毒软件正版化。对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检查工作。(牵头部门:区文化局;配合部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工商分局)
(三)以强化大宗进出口商品管理为重点,组织开展进出口环节侵权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商务、知识产权部门要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查实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牵头部门:区商务局;配合部门:区科技局)
(四)以打击假冒商标、包装装潢和地理标志为重点,组织开展商标权保护集中整治行动。工商、文化等部门要加强对印刷制作商标、标识标签、包装装潢企业的监管,集中开展清理检查行动,严厉查处非法盗印、加印和出售标识标签等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着力查办侵犯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案件,依法制止恶意抢注商标行为。质监、工商、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大对假冒汽车配件、手机等重点产品的整治。质监、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依法查处冒用地理标志名称和专用标志等行为。(牵头部门:区工商分局;配合部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文化局、区质监分局)
(五)以打击假冒专利和侵犯他人专利为重点,组织开展专利维权集中行动。知识产权部门要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查处、办结一批侵犯核心关键技术专利权以及具有较大影响、久拖未决的案件,依法惩治严重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专利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区科技局;配合部门: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
(六)以商品集散地和各种重要会展为重点,组织开展商务领域侵权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商务部门要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督促指导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并最终流向消费者。商务、知识产权部门要严格执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规范重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商、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落实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管理者的保护知识产权主体责任。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区商务局;配合部门:区工商分局、区科技局、区物价局)
(七)以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组织开展食品、药品集中整治行动。农发、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依法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扰乱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着力查办一批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牵头部门:区卫生局、区药监分局;配合部门:区农发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
(八)以种子、农资等重要商品为重点,组织开展涉农领域侵权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强化种子、苗木等生产源头治理,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产区,加强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质监、工商、农发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化肥、农药等重要大宗农资市场的监管,集中查办一批严重坑农、害农恶性事件。(牵头部门:区农发局;配合部门: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
(九)以打击网上侵权盗版为重点,组织开展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集中整治行动。工商、文化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重点打击影视剧作品侵权盗版行为。工商、文化、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对网上购物和电视、电话购物活动的监管,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进一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网站播放正版节目的监督。(牵头部门:区工商分局;配合部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局)
(十)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为重点,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集中行动。要充分发挥现有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作用,坚决依法追究侵权犯罪分子刑事责任。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并予以协助;对重要特殊案件要及时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公安机关要及时审查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案件或线索,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立案侦查,突出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及相关商业贿赂犯罪活动。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司法行政部门要指导律师依法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辩护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支持配合法院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配合部门:区监察局、区司法局、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2月15日前)。成立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办镇、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组织协调机构,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2月16日-2011年2月底)。各办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办镇、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各办镇、各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并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此次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承担日常工作。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会同区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进展情况通报,做好信息交流,搞好指导服务。各办镇也要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抓好工作落实。承担专项行动的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工作实施办法。各办镇、各有关部门要抽调专门力量集中办公,明确联络员,建立信息日报制度,将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阶段性效果以及案件查处情况及时汇总、分析、上报。
(二)加强工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有效开展。各项集中整治行动的牵头部门负责各自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其他配合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执法协作机制,特别是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