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区一_久久综合激情_亚洲97_午夜影院在线视频_国产成人福利_亚洲一区二区精品视频

首页 优秀范文 商业银行信贷论文

商业银行信贷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4-28 09:02:3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商业银行信贷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商业银行信贷论文

第1篇

关键词:基层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定价预警

2008年,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银行业开放过渡期结束已有一年多,中国银行业赖以生存的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面对机遇和挑战,国有商业银行已逐步加入了上市公司的行列,在新的经营与监管环境下,各家银行已将风险控制放在了重要的位置,而信贷风险的管理更是重中之重。对比西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模式,我国商业银行需要改革和借鉴的地方还很多。

一、中外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模式的差异

目前我国一些商业银行,正在推进的风险管理体制改革是在解决公司治理结构的风险治理结构问题,是在超形似的方向努力(目前仍然是过渡的形式),其最主要的作用恐怕在于形成有利于制衡的经营管理架构。但就信贷风险管理理念、方法、方案、体系来讲,与国际先进银行间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

(一)管理理念对比

对照国外信贷管理的先进经验可以看出,我国商业银行近几年引入的一些管理理念确实是相当先进的,现在我们对这些基本概念和理念(如经济增加值、内部转移价格、经济资本及分配等)并不感到陌生。然而我们对这些理念的理解还是比较初步的和粗略的,理念的实践运用主要体现在编制和营运经营计划方面,能够领会基本要义的人员可能主要集中在少数参与编制经营计划(含相关部门)的人员,对于业内大多数人来讲,甚至可以说还是处在理念的普及阶段。而国际先进银行无论在整体风险管理理念还是在具体业务层面,对资金和服务的科学定价(利率、费率)用以响应不同的资金转移价格、资本的合理分配用以匹配不同的风险类别等具体方法的运用,对与信贷风险和资本占用相关的贷款定价和风险进行计算,都贯穿于单笔业务、每条产品线、市场区间和业务单元的日常工作。

(二)管理方法与工具的使用

客观地讲,我国商业银行在硬件技术方面与外资银行相比,并不逊色,但技术水平的应用与国际先进水平却存在明显的差距:在风险的衡量和判断上还不能借鉴先进的科技,尤其是缺乏计量的各种模型、系统及工具,无法对各类风险分门别类地进行自动、动态、组合计量从而实施管理策略措施的相应取舍;数据库的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数据积累不足;尚不能运用先进技术建立科学的业绩价值管理体系,而这些才是信贷风险管理的真正精华之所在,是神似之真正目标。

(三)产品定价方面

由于受我国利率管理体制的限制,我国商业银行在产品定价的探索方面长期处于空白状态,而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各家银行在信贷产品定价方面发生了积极的变化:在定价行为上具有了一定的制度规范;对贷款利率定价的管理方式方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定价行为已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成熟度。但在具体操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非理性因素:如定价方式简单粗放,缺乏科学性;信贷业务流程中定价环节被忽视;信贷产品单一,定价方式方法创新不足等。而外资银行在产品定价方面早已有其成熟的做法和风险理念,值得我们去借鉴与推广。(四)风险预警机制的建设方面

在市场经济中,任何行为主体之间都不可能拥有相同的信息,即现代经济学所说的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信贷市场的环境更为复杂,在现实的银行与企业之间,由于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即包括外部市场信息,也包括内部交叉信息,它给银行的风险管理带来极大的难度。面对这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需要银行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预警系统。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审贷分离业已多年,但银行相对于借款人、风险管理部门(信审人员)相对于经营部门(客户经理)两个层面的信息不对称一直是不能逾越的难题。而发达国家银行经过多年的演变,已形成较为清晰且实效性很强的风险预警机制.

二、我国基层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模式的改革方向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信贷风险管理理念和实践,与国际一流银行呈现出不小的差距,差距即方向。按照总部集中风险控制的趋势,消除差距的许多方面基层行可能无法作为(如内部风险评级等各类系统、风险模型、组合管理所需的集中化数据库、可自动计算的违约率及损失模型等),但有些方面基层行还是能够有所作为的(如定价、绩效考核、贷后管理的一些方面)。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可以借用四个“基于”来表述我国基层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模式的改革方向:

(一)基于价值的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点,基于价值的财务管理必然要求基于价值的风险管理。换言之,信贷风险管理或者资产质量控制要紧紧围绕价值创造进行,我们与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从而创造价值的水平差异体现在:我们的风险管理是比较浅层次的(单一风险贷款的营销、发放、管理、回收、处置等),而先进的更积极的风险管理方式是用风险来推断借款人的信用额度,进行信贷组合管理,且贷款是可以买卖的、同时可以盯市估值的,可以买卖使风险得以“转手”,可以盯市估值能够及时拥有大量新的信息,对风险的计量和应对真正做到动态。

(二)基于风险的产品定价

我国商业银行进行产品定价时往往对风险估计不足,或是没有相应的风险评估机制,因此树立风险理念对产品定价显得尤为重要,从基层行处的角度出发,树立下列风险理念对商业银行而言更为实际:

1.从贷款收取的息差不是简单的存贷款利差,而是作为对银行给相关借款人发放贷款所承受的相应风险的补偿。

2.信贷回报是不对称的,上行空间有限,下行空间相当大。

3.贷款集中不能不能像股票投资那样会有额外收益,相反它会造成额外负担外损失;

4.要把对中长期贷款的风险评估和分析在多重假设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其中现金流分析至为重要。

5.把整体风险管理和决策结合起来的主要工具有两个:用资金转移价格来分配利息收入(作为计算单笔业务、每条产品线、市场区间和业务单元利息收入的参考,将利率风险控制在既定的额度内的同时让资本最低化和投资回报最大化);用资本分配系统用以分配风险。

6.通过合理定价信贷(产品和服务)定价,确保从客户所赚取足够的收益,足以弥补损失准备和保证获得相应的资本回报率。

7.小额信贷损失是无可避免的,因此,银行要把小额信贷损失作为银行业务普通成本来处理;中小企业和地产企业借款人比大企业借款人的损失机率则较大。

以上风险理念的树立将使商业银行在具体操作上有量化的依据,从而保证其在定价时更科学合理。

(三)基于信息的风险预警

在实行审贷分离后,信审人员所掌握的信息应多于送审人员所提供的信息。面对信息不对称这一难题,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以下方面对于有效释缓信息不对称之困具有借鉴之处:

1.贷后管理从单个风险和组合风险两个层面同时进行。

2.充分重视市场风险管理:专门的机构(部门)对贷款进行盯市估值,EDFS每天更新(适用于上市公司客户);对质押、抵押品的估值及随后的盯市监控;树立违约点意识。

第2篇

(一)审查贷款业务的开展是否符合银行稳健经营原则,是否保证银行业务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有无盲目追求利润,把贷款投向高风险、高回报领域。

(二)贷款的审批是否严格按照授权,有无越权放贷,是否审贷分离。

(三)贷款的发放是否越过规模,有无一味扩大贷款规模,导致贷款风险过大。

(四)对关系人贷款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有无放宽贷款条件,有无发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

-

(五)审查贷款集中风险,看有无向一个或一组关系密切的借款人超比例发放贷款。

(六)贷款抵押、质押担保是否合法有效。(1)抵押物法定所有权是否有效,是否存在出租或共有等于第三人的产权,使用权与处置权关系。(2)抵押物是否处于被监管状态,是否为允许自由买卖的财产,是否已进行保险,风险程度如何,保险权益是否能转让给抵押权人。(3)抵押物法定缴纳税费等手续是否完备。(4)抵押物产权证明所指向的财产标的是否真实存在,其状况如何。(5)抵押物品名、数量、单价等是否与借款申请;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所反映的一致,价值评定是否合理。(6)抵押合同是否经法律公证。

(七)对不良贷款的管理是否做到部门专管、风险识别、及时处理,损失类贷款的界定、转账、核销是否合规。

(八)贷款利率是否执行国家规定,有无擅自或变相改变利率,违规竞争。

(九)贷款分类是否真实、合规、准确,有无随意调整,虚报贷款质量。

二、信贷质量审计的方法

(一)符合性测试

在全面了解银行贷款的基础上,正确评价贷款控制制度,确定审计重点,把握审计方向。

1.内控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

内控程序测试一是通过询问等方式,了解银行对贷款控制的环境及程序等的情况。二是穿行测试,即抽取一定的具有代表性的信贷交易,并对其各控制点进行测试,审查其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情况。

控制测试。控制测试是为了获取审计证据,证实银行内控制度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一是设计测试,即内控制度和程序的设计是否合理,能否有效发挥和控制风险。二是执行测试,即审查内控的有效性,看其运行是否连续,是否取得预期效果,是否实际发挥作用。如对贷款审批程序的评审,主要内容有:(1)贷款的审批是否按照审批程序进行,是否存在越级审批、化整为零或未经信贷调查即进行审批的情况。(2)是否体现审贷分离原则。首先,审查银行是否设置贷款调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这三个不同的岗位,是否保证岗位之间的相万独立与制约;其次,审查对借款人的使用调查和贷款的审批权是否分开,是否分属不同的职能部门。(3)是否要求和保证信贷人员进行充分的信贷调查。(4)贷款审查是否严格。(5)贷款发放是否符合信贷政策。

2.依据测试结果确定审计重点,进行实质性测试。对内控制度健全有效的环节,可降低抽查比例,反之则重点抽查。

(二)分析性测试

贷款质量审计要以贷款数量为基础,对贷款分类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反映贷款总体状况和结构,提示贷款内在风险,然后进行历史数据比较,同业比较和贷款投向结构分析,从贷款各要素及结构中去寻找其运动的规律并发现其中的差异,以此作为审计重点,获取证据。

1.比率分析

将银行五级分类贷款,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余额分别与全部贷款余额作比较,审查各类贷款的风险权重及其分布。

2.比较分析

(1)同期比较分析。审查贷款质量变化趋势,若贷款质量变化趋势与同期经济变化大体一致,则属正常;反之,要做进一步分析。

(2)同业比较分析。对同一组经营规模类似、性质相同的银行贷款质量进行比较分析,看其经营业绩差距是否过大,若差距大,则分析成因。

3.不良贷款结构分析

从定量的角度揭示银行不良贷款集中区,从而发现银行信贷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高风险区域。

(1)行业投向分析,揭示不良贷款行业分布。

(2)贷款品种构成分析。如对商业贷款、建筑贷款等贷款的分析,可发现不良贷款在各类贷款中的分布,进而确定贷款的高风险区。

运用分析性测试应把握以下要点:

1.信息来源的可靠性

高质量的输入,就会有高质量的输出。信息的可靠性决定着审计证据质量的高低。

2.信息的相关性、可比性

分析性测试的资料必须具有相关性和可比性,要从贷款各要素的内在联系中比较,发现差异,进而去捕捉有用的信息。

3.分析性测试结果的可靠性

-

由于分析性测试存在固有限制,对于重要项目,不宜依赖,若有必要使用,应由其他程序相佐证。如结果相互印证,则可以依赖。

(三)实质性测试

对信贷质量的实质性测试,有赖于信贷内控的健全和有效控制程度。实质性测试的目的在于用取得的审计证据验证贷款的真实性、准确性。银行的各类交易、各个账目之间都存在着一定联系,审计应从各要素存在的联系中去发现所需的有关贷款证据。其方法主要有:

1.编制贷款汇总表,反映贷款全貌,指引对贷款的实质性测试。

2.核对有关账目,审查贷款的真实性。

核对贷款科目总账分户账余额。检查会计总账信贷部门台账,看部门统计报表是否一致。追查借款合同、借据、会计科目,看所发生的贷款是否全部及时入账,同时,对贷款进行函证,以检查贷款的真实性和正确性。

3.运用判断抽样技术,确认贷款真实价值。

贷款审计的目的是为了确认贷款的真实价值而运用判断抽样方法,尽可能找出所有可能发生损失的贷款,确认其可能损失的程度,从而确定贷款的真实价值。判断抽样中要做到:

第一,样本要有—定的覆盖率。若贷款质量较好,样本可少些,反之亦然。

第二,样本要“风险优先”,即选取风险较大的贷款和金额较大的贷款,因大额贷款的质量对银行整体的信贷质量影响较大。

第3篇

关键词:金融危机;不确定性;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

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使人们对风险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加强风险的识别与管理是企业生存的关键。商业银行作为专门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具有高负债性和高外部性的特点,这就使其不仅追逐收益性,也必须关注安全性和流动性。而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商业银行又担负着“转型与发展”的双重使命,这必然使信贷风险不断积累。在当前的外部环境下,信贷风险管理已不再是对风险的规避和对冲的博弈术,而是一种保值增值的差别化技能。虽然我国金融市场由于实行相对开放和汇率管制等措施,形成了“天然防火墙”,使国内各商业银行到目前为止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小。商业银行作为开放的组织系统,它从环境中获取资源,将其转化为产品或服务,输出给环境,同时又受到环境的反作用,所以未来国内商业银行的效益及可能的损失情况,在相当程度上还取决于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能力。由于目前的金融危机如何演变,还存在不确定性。所以,本文试图重新审视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找出存在的问题,以期对实践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在金融危机中暴露的问题

(一)信贷投放的行业较集中。近年来,房地产业、制造业、通讯业及基础设施投资快速增长,银行的贷款资金也随产业的火爆集中到这些行业上来。根据国际经验,个人房贷风险暴露期通常为3到5年,而我国房地产行业个人信贷业务是最近4年才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我国银行业已进入房贷风险初步显现的时期。同时,商业银行前几年发放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可能由于房地产的滞销,使巨额房地产开发贷款面临危机。

(二)缺乏不同等级的违约概率估计和违约损失估计。我国商业银行现行信贷客户评级办法在总体结构、等级结构、评级程序、信息收集等方面都比较粗,所用的信用等级划分也较粗(一些银行将客户信用分为四级,即AAA、AA、A、BBB,而巴塞尔协议要求至少为八级,在每一级别存在略升和略降的情况,如出现AA+、AA-)。这种粗放式的信贷管理方式,在宏观经济环境好的情况时并未显露,但在目前金融危机环境下,很可能使商业银行踏上未知的“地雷”,使信贷资产遭受损失。

(三)抵(质)押物的评估价值相对较高且缺乏更新机制。商业银行发放的大量贷款中,有部分贷款是抵(质)押贷款,其中有很多抵(质)押物的价值评估是在我国经济上行时进行的,那时的宏观经济背景还比较乐观,现在经济处于下行中,银行的抵(质)押物的价值已大幅缩水。如,2007年上半年我国股票市场异常火爆,很多银行以股票为质押物发放了大量贷款,随着国际游资的大规模撤离、大小非的纷纷解禁,股票价格回落,并且可能会长时间低迷,这无疑给商业银行的抵(质)押贷款带来巨大风险。而且,商业银行对在建工程、未办理产权证件房屋作抵押的抵押物跟踪管理薄弱,没有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甚至会出现抵押的在建工程已经完工,还没有办理好后续抵押登记手续,使银行的抵押权“悬空”。

(四)信贷风险管理组织及方法不完善。这表现为:信贷风险管理条块分割,信贷风险管理框架不完善,难以从总体上测量和把握风险状况;在制度上没有把信贷风险的计量、分析规定为日常性工作。如,缺乏独立的风险报告程序,致使管理层、决策层不能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信贷风险状况。对信用风险分析主要停留在传统的比例分析阶段,缺乏建立在统计分析和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方法基础上的信用风险量化测量工具。另外,我国商业银行电子化管理起步较晚,很多银行缺乏详尽完整的企业信息数据库,缺乏成熟的信用风险管理专家系统。

(五)商业银行内部信贷控制不健全。商业银行内控薄弱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发生的多起骗贷案件及信贷的操作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充分暴露了国内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如,缺乏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主动的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内部控制措施零散等。信贷风险的内部控制建设职责没有明确归属,内部控制还没有形成体系化、标准化。这就要求信贷风险管控水平在经济的下行通道中进一步提高。

二、商业银行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对策

商业银行在金融危机背景下进行信贷风险管理,首先要明确信贷风险管理的目的不仅是保护资金的安全,而且还要提升构成银行经营模式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组合水平。信贷风险管理应遵循保本、稳健的原则,保护银行资产的安全,保证存量资产质量的稳定,这是银行生存的基础。对内生不确定性引致的风险,如银行由于内部的信息传导不及时、相关制度不完善而发生的操作失误、贷款抵(质)押物价值没有及时更新等,可通过加强控制程序和业务检查力度来实现。同时,由借款人履约风险、借款人可能出现的经营失败及行业性风险等外生不确定性引致的风险,则需要商业银行建立良好的信贷风险管理文化,具有完善的内控措施、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检查等措施来防范。

(一)建立更为谨慎的信贷风险文化。商业银行应充分认识当前形势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以提高资产安全为现阶段的第一要务,兼顾流动性和效益性。应深入研究风险规律,科学识别风险,及时总结,提高风险识别的能力。不能简单采用“依赖经验、简单比较、同业跟随”等方法模糊评审。同时,要严格控制房地产业的“两高一资”、纺织业的“两头在外企业”授信风险。对贸易融资业务要把握好客户风险和产品风险辩证统一的关系,不能迷信产品对授信风险的控制作用而忽视对客户风险的管理,要严格控制出口押汇、船舶预付款保函、行授信的国家信用、商业信用、金融信用的风险。适度提高本轮经济周期下行冲击较大行业和区域内企业的授信准入标准,适度提高中小企业的授信准入标准。严格信贷审批标准,收缩和严格控制授信额度,一般情况下不给予新增授信,对管理良好、发展前景较佳的企业,要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继续支持。

(二)加快建立信贷风险内部控制制度的步伐。完善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应做好如下两方面工作:一是成立由管理层直接推动的内控机构。信贷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越是由管理层发起越易取得成功,建议成立由行领导直接推动的建设机构并争取整个管理层的支持。这样既明确了目标,又在建设过程中加强整体意识,方便与各个层面沟通,并可获得员工的支持。二是强调信贷部门在内控体系建设中的职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系统工程,需要强化各部门职责,使其互相配合,提高内控体系的效率。同时由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反馈,并提出进一步完善信贷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议,使其长期处于有效状态。商业银行只有完善信贷内部控制,才会在信贷业务流程的每一环节控制风险。

(三)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信贷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信贷风险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强、全员参与的工作,内部审计就是这一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内部审计在商业银行组织结构中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这使内部审计发挥的作用是其他部门无法替代的。在商业银行传统业务操作模式中,前台业务经营部门是风险防范体系的第一道防线,而后台的业务复核则是这一风险防范体系的第二道防线。对于一般意义上的操作风险、合规风险或发现舞弊等环节,内部审计则起着“第三道防线”作用,内部审计对上述两道防线的检查是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最后一关。内部审计这种事后的独立性检查,不仅可评估前两个环节发挥作用的好坏,也是对前两道防线的再监督,对他们充分履行职能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第4篇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随着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不断完善操作风险管理层面及信贷业务的规章制度,在监管当局对各类金融机构加强操作风险层面的制度建设,加大操作风险的控制力度的严格要求下,我国各商业银行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有效地内控制度、培养全员风险意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管理还处在一个不断探索和发展阶段,通过以上分析研究,可以发现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管理还存在如下几方面的问题:(1)公司治理结构还不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全面的操作风险管理架构,制定了明确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但是在银行实际运作过程中还存在着较大的问题。在总行层面,操作风险管理职责依旧分散在风险管理部、内部审计部门、法律与合规部等部门,缺乏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进行统筹协调。由于每个部门都是就其自身职责发现风险,对其发现的风险评价会有一定的片面性,致使风险未能得到全面暴露。在支行层面,支行的风险管理岗同时受总行风险部门和其所在支行行长的领导,而操作风险多发的信贷业务直接关系到支行的效益和行长的业绩,风险管理员在自身利益和行长态度的双重压力下,很难客观的评价和披露信贷业务的操作风险。(2)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制度,但是制度的执行往往流于形式。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针对信贷业务操作风险制定了很多具体的制度,简单的概括就是已经形成了信贷业务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的全方位内部控制流程,在制度制定中规定了信贷业务各岗位全流程风险控制的关键风险点及控制措施,但是部分基层管理者面对业务发展和同业竞争压力,在经营上出现重营销轻管理的理念偏差,盲目追求业务发展规模,从而忽视风险的管理和防范。部分基层操作人员缺乏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的员工以感情代替内控制度,员工之间盲目信任,排斥“认制度不认人”的法理性控制机制,常常有意或无意的忽略信贷业务操作流程,甚至违规做业务,使业务操作环节上的监督制约形同虚设,风险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留下风险隐患。从近几年银行发生的案件看,几乎都与员工违章操作有关。(3)授信管理的内外部环境建设还不完善我国商业银行近年来将风险管控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国银行业信贷业务操作风险控制还处于初级阶段,相关岗位人员专业能力不足,从业人员的风险防范水平普遍不高,授信人员的专业知识不能适应信贷业务的不断创新,还没有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风险防控意识,尤其对是基层业务人员而言,尚未意识到自身对于信贷业务操作风险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同时加大控制操作风险防范力度,无疑会加大基层人员的工作难度和成本,可能会使基层业务人员对风险控制产生抵触情绪。银行业的信息披露制度还待完善。在对我国操作风险事件的统计中发现,我国大部分银行出于自身原因,对操作风险信息披露不足,使得决策层难以真正了解操作风险的真实情况,结果失去了较早采取补救措施的机会。同时由于信息披露不及时,各银行间不能及时掌握已发生的风险事件,导致相似的事件在不同银行重复发生。

结论与政策建议

随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我国的逐步实施,以及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新业务的不断推出,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操作风险压力将越来越大。只有及早转变风险管理理念,积极探索、大力推进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理论,充分发挥操作风险管理理论在商业银行具体业务中的风险防控作用,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尽快建立一个有效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才能保持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健发展。(1)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监督机制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是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基础和保障。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基本形成了全行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但是在实际风险的防控过程中还是受到银行内部行政管理架构的限制。为了使风险管理更加顺畅,应该建立独立的以业务流程为中心的风险管理部门,直接对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下级的风险管理部门直接对上级风险管理部门,而不再向所在机构的行长负责,并且支行风险管理部门的人事任免、绩效考核、业绩评价也统一归上级机构管理。(2)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内控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是关键,再好的制度得不到执行也就是一纸空文。在内控制度的制定上改变对员工控制较多,对管理层控制制约较少的现象,不但要强化信贷工作操作环节控制,还要加强授权、分权管理,规范决策程序,通过科学合理地分配责权利,在各级、各部门之间实行权力制衡,减少决策失误。杜绝任何个人或部门独立完成某一业务而不受监督和制约情况的发生。为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商业银行必须拥有一支独立运作、训练有素、业务精良的内审队伍,而且必须保证内部稽核监督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让内审部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实现内审部门的垂直管理。(3)构建良好的信贷风险管理环境,加强信息披露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就是要管理者及时报告早期预警信息,为决策者做出正确判断提供依据,从而实现对风险的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可以从几个方面开展工作:要建立严密的风险监控机制,加强各风险点的稽核监督、内控约束和责任认定。建立定期分析制度,为风险预警提供准确的早期信息;建立分级预警预控机制。按风险程度应将预警风险分成若干等级,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设置相应的处置方案;借助计算机网络和分析软件系统提高风险预警能力,我国商业银行应尽快开发用于风险监控和预警的系统平台,对每项业务进行连续跟踪、监测和预报提示,辅助管理人员更有效、更及时地防范业务风险。

本文作者:段正伟工作单位: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公司业务二部

第5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意味着,无论是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还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都有责任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只有法律规定无须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方可不负举证责任。因此银行作为债权人要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须提供充分有效的合法证据。如果银行不提供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充分、甚至无效,那么银行就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一)有关当事人身份的证据

在银行信贷业务中往往会涉及多个当事人,如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人等等,这些人在贷款中的地位不是盲目指定的,而是根据其提供的身份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贷款卡等等)予以界定的。通过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可以判断当事人的行为能力,从而确认其行为的有效性。以借款人为例,《贷款通则》第十七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见,只有具有借款资格的借款人才能与银行发生受法律保护的借贷关系。这样,在信贷业务中,作为贷款方的银行必须具有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据,首先保证借款人主体资格合法。

(二)有关诉讼时效的证据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不行使达一定期间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即如果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权利行使期限内没有行使权利,那么该权利人丧失请求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胜诉权。这样银行在时便要提供案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证据,否则,法院会依法驳回银行的。

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和借据就可以作为诉讼时效的证据。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就需要提供其它相关证据。当银行主张诉讼时效中断时,银行必须提出符合中断情形的证据即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相关证据,这就要求工作人员注意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实践中,银行主张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一般为“催收通知单”,这就需要保证该“催收通知单”的证据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7号《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认为,“……,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

注1:中国工商银行法律事务部、《“四五”法制教育宣传读本》、P175

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此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同类问题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因此用来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催收通知单”,必须是经过债务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

(三)有关贷款担保的证据

为了保护银行债权,《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担保方式不同,法律要求亦不同。但无论是哪一种担保方式,债权人在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时,都要提供相关的证据,以证明担保事实的存在。在银行信贷业务中,最常用的担保方式是抵押担保,对于抵押担保的相关证据,以下侧重从两个方面加以讨论。

1、抵押物的权属证明

抵押物权属证明的欠缺,会给抵押人逃脱还款义务留下可趁之机。因此银行在办理抵押贷款时,必须收集有关抵押物权属的证据。抵押物的权属证明一定要合法有效,具有可信的直接证明力。一般来说,这种权属证明都是由有证明该抵押物所有权行为能力的人出具的。实践中借贷双方为了简便贷款程序,往往由抵押人自己出具一份权属证明,内容大致为“证明该抵押物为我(公司、单位)所有,在你行抵押贷款。”我认为,这样的证明只能当作是一种权属声明,不能作为权属证据。试想一下,如果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写一张这样的字条作为权属证明,那么法律上所规定的所有权还有什么意义呢?若诉讼中,第三人对抵押物的所有权提出异议,并提供了充分有效的证据,而银行又无法提供相反的证据,该抵押行为便会因抵押人无权处分抵押物而导致无效。因此抵押物的权属证明也是

注1:中国工商银行法律事务部、《“四五”法制教育宣传读本》、P244

抵押行为有效的关键性证据。

如果提供的抵押物权属证明证明该抵押物为第三人所有的,还应具备第三人同意为借款人该笔贷款抵押担保的书面材料,从而防止第三人以自己不知情而借款人无权处分其财产为由,提出抗辩。

另外,当抵押物为住宅时,应特别注意该抵押物的所有情况,因为此时往往涉及夫妻共有或家庭共有,尤其2001年颁布的新《婚姻法》对夫妻财产自有和共有的情形作出了新的规定。这种情形下,债权人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权属证明,要详细具体。如在个人住房贷款中,借款人以其所购买的住房作抵押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若借款人借款时已婚,但其声称该住房为其个人所有的财产,无须其配偶方同意抵押时,银行工作人员一定要取得有效的相关证据以证明该房屋为其自有,证据必须有其配偶方的签字认可,为保证这一证据的有效性,本人认为最好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2、抵押行为证明

根据《担保法》,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由此,经过抵押人签字确认的抵押合同或带有抵押条款的借款合同,便是抵押行为存在的证据。而抵押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是抵押行为存在的更有力的证据。

在银行债权的诉讼证据中,大多是以书证为主的,而作为证据的书面材料,要求是非常严格的,有疑义、异议而又无法确定的书面材料,是不被法院采信,不能作为断案的依据,因此银行在签订相关文件时,一定要认真仔细,以保证该文件将来的证据可信性。

二、由执行引发的思考

根据法律的规定,权利人可以依据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文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实践中,银行债权大都需要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由此便产生一些与执行相关的思考。

(一)抵押物为动产时的执行

企业在银行贷款时,经常会以其自有的机器设备等动产作抵押,而且银行为了保护这种动产抵押,往往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办理了动产抵押登记。在实际执行时,这些动产抵押物却很容易折损甚至灭失。

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动产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动产最大的特点便是流动性,而这一特点也是动产抵押的不安全因素之一。在动产抵押的强制执行中,基于动产的流动性,一方面该动产因自然磨损而贬值很大,甚至于达到报废;另一方面因抵押值不足,贷款依然无法清偿,而且产生了新的诉讼损失。

(二)抵押物为住宅时的执行

在信贷业务中,个人贷款大多以个人住宅为抵押,当贷款发生违约需强制执行抵押物时,问题便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

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

注1:中国工商银行风险管理部、《资产风险案例选编》、P57

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由于法律规定必须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而住宅在某种程度上便是人们的生活必需品。如何把握这一执行尺度,便成了贷款保证的关键。实践中,法院通常以抵押物即住宅是被执行人生活必需品为由裁定中止执行直至终结执行,这就使银行本来很安全的贷款成为不良贷款,严重危害了银行的合法利益。另外,由于这种情况的执行很复杂,存在一定难度,而且又没有相关的规定对“生活必需品”加以详细具体的说明,使法院有充分理由不予以受理银行的执行申请。于是当抵押物为住宅时,往往是胜诉后无法执行,最终出现诉讼中胜诉的银行在实际中却败诉的怪现象。

为此,在现有法律不完善的情况下,作为贷款方,银行更应该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利益。我认为,这种贷款关键是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确保住宅抵押值充分。在个人贷款业务中,涉及住宅抵押的均规定了一定的抵押率,这不但是对房屋贬值风险的防范,也应是对执行风险的防范。如果房屋实际价值大于抵押值且超过部分充足,那么银行就可以用超过部分购买相应价值的房屋,从而保证抵押还款义务的履行,即以小房换大房的办法。这样,不但可以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而且银行的贷款也可以得到清偿。

(三)因司法机关造成的“执行难”

“执行难”一直是国有商业银行在取得金融纠纷案件胜诉后,面临的重要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在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后,往往面临“输了官司赔钱、赢了官司也赔钱”的局面,这对国有商业银行资产风险管理极为不利。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资产风险案件胜诉后,真正裁决执行的很少,风险仍得不到降低;另一方面,债权人为追索到期债务,诉讼保全追索清偿,资产风险管理的费用大幅度上升,使做为债权人的国有银行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对违约者不,害怕失去时效,债权无法保护;提出诉讼,又担心只会加大成本、不见收益。成本与收益不成比例,国有商业银行资产风险管理也就失去将金融纠纷诉诸法律保护的动力。以企业破产为例,破产企业的实有财产价值往往是低于财务报表帐面价值30%-50%左右的价格评估,财产处置后破产企业按支付破产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税金、债务的顺序清偿,一般没有剩余可供偿还债务的资金,在破产案件中,许多国有商业银行资产风险案件的债务受偿率是零。由此可见,尽管国有商业银行胜诉,但资产的风险却因为法院“执行难”无法得以降低,国有商业银行资产风险管理的目的随之落空。然而,如果失去了法律作为最后救助手段,整个银行业务也就无法作到规范化、法制化,国有商业银行资产风险管理就无法再对国有商业银行资产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为此,必须加大法院对案件判决的执行力度,对法院与国有商业银行的合作给予规范引导。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贷风险是国有商业银行的最大经营风险,为了适应法治社会的市场竞争,银行必须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合规经营。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客观上虽具有不可避免性,但风险有高低之分和大小之别。只要全社会高度重视,国有商业银行认真对待,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化解措施,真正做到未雨绸缪和防患于未然,就完全可以把风险降到最低的限度。增强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手段,是商业银行防范信贷风险的重要保证。建立健全社会法规体系,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逐步形成有法、知法、守法、执法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良好社会经济金融秩序。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毋庸置

注1:中国工商银行风险管理部、《资产风险案例选编》、P220

也是国有资产。司法部门要本着对国有资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配合国有商业银行依法清收企业逃废债贷款,依法维护国有商业银行的合法权益,并及时追缴不法分子套取、诈骗、贪污的贷款,把存量贷款的损失降至最低限度。同时要把新增贷款发放和收回的全过程置于法律的监督与保护之中,并向商业银行提供必要的司法帮助和法律咨询,使其尽快完善信贷风险防范机制,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国有商业银行应主动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系,求得理解与支持,依法坚决抵制企业不规范破产行为,有效维护正当权益。对以往企业破产过程中银行有效法律文件不全的贷款,应及时补充完善手续,依法追偿受偿资金,尽量减少贷款损失,提高贷款受偿率。对经营难以为继、有破产迹象的企业,应密切关注动向并提前介入,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资产保全。同时应增强法制观念,完善贷款合同及抵押、担保、公证等手续,堵塞法律漏洞,防止新增贷款出现法律方面的问题。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银行信贷;资产结构;激励与约束机制;期权收入制;绩效与收益挂钩

2001年12月11日,中国签署了wto议定书,加入了wto。中国加人wto五年以来,在业务范围方面中国对外资银行将先后开放国内企业和居民的外币业务、中国企业和居民的人民币业务;在地域范围上每年开放一些城市五年内中国金融市场将全部开放。按照中国加人wto的承诺,中国银行将在2006年底前向境外全面开放。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自由化进程的加快,银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国有商业银行垄断全部金融业务的格局被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和证券市场及不断涌人中国的外资银行所打破。在我国外资通过合资参股己经进人我国的18家商业银行,占我国银行体系总资本的15%。但1998 - 2003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资产大约仍占我国全部金融资产的63 %,并且占有全国60%左右的存贷款市场份额,可见国有商业银行的地位仍十分重要,它们的任何行为都会对我国金融市场甚至国民经济产生重大影响。所以国有商业银行在在经济、金融乃至社会生活中仍然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们的兴衰成败对我国整体银行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本文主要研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银行收人结构从整体上可以分为三部分:利息收人、非利息收人和非营业收人。在早期银行收人绝大部分来自于其传统存、贷业务的利差收人,随着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银行业的收人结构和业务范围不断发生改变。利息收人所占比重不断缩小,非利息收人比重不断、扩大。即便如此商业银行利息收人在总收人中还是占重要的部分:当前世界大银行的非利息收人可占到总收人的40%,利息收人占60%左右。所以信贷仍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主营业务,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利润绝大部分来源于传统的信贷业务。由于我国信息不公开、法律监管机制不健全,导致资本市场不发达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得我国经济仍然长期依赖于银行信贷。虽然我国的金融机构资产结构发生了变化,但是2000年到2005年信贷资产持续保持绝对资产比重,并呈现明显增长趋势。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信贷人员虽然责任重大,承担了包贷包收、终生责任追究的高风险,但并没有享受到相应的收益,即在信贷运作过程中存在着“权利与责任不对称,收益与风险不对称”,信贷人员在信贷决策中没有多少决策权,但却要承担信贷损失的责任。现行的分配制度存在不少弊端,各银行分支机构对信贷人员的奖励一般都很少,薪金收人与其他岗位人员差别不大,有的甚至不如组织存款人员的收人。银行职工收人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份组成,虽然个人报酬与工作绩效联系了起来,但是两者之间并不成比例。从国有商业银行现在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由于受宏观环境、观念障碍、制度环境欠缺、现行法律法规障碍、自身条件限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制度,股票期权、职工持股等长期激励类的措施目前难以实施,但国有商业银行可借鉴期权激励理论的核心,结合信贷人员的实际情况,从信贷工作的风险性、复杂性等特点考虑,对信贷人员实行:基本工资+奖金+风险津贴三位一体的新型报酬体系。

健全的经济激励约束机制对于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非常重要。银行激励机制改革—矫正工资、奖金收人的平均化分配体制,量化员工的工作业绩,将个人的收人与努力程度和银行业绩的贡献挂钩,强化监管、严禁虚报利润行为等措施都属于短期激励机制范畴。这些对于激发基层员工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但对于克服银行经营者的短期化行为,则作用不大。所有者关心的是银行未来长期时间内的现金流量,而经营者关注的只是其在任期内现金流量和经营业绩,于是就产生了不利于所有者和银行长期发展的视野偏差问题。银行的各级经营者在经营管理中经常会碰到各种有长期影响的贷款决策,这些决策的效用有时滞性,延后的时间常常长于经营者的任期。如果银行的薪酬结构完全由工资和年度奖金组成,那么经营者出于个人私利的考虑,为了追求短期利润最大化而增大对高风险贷款项目的贷款。经营者倾向于采取短期效用显著的贷款决策,放弃那些短期内没有多大效用或短期内会给银行不利影响,但是有利于银行长期发展的计划的贷款项目。

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实行的是行长责任制,银行经营管理者特别是各分行的行长在银行贷款活

第7篇

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健全

个人信用制度,是指在对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利用、提供与维护管理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规则和准则。它包括个人信用登记制度、个人信用评估制度等。也有人认为,它还包括个人违约风险预警机制及风险管理和风险转嫁制度。

征信数据的使用机构覆盖面窄,只有为数不多的一些大型商业银行才能分享这些数据,外资银行、保险公司、村镇银行等许多金融机构目前仍无法参与数据库的共享,亦没有财力和权力建立与之相应的大型中央数据库。

个人信用内容不全面,数据更新不及时。目前征信系统中只涉及到极少数的信用内容,大多为银行资信记录以及一些最基本的个人资料,使得数据不能够全面有效地反映个人资信状况,加之数据更新比较缓慢,银行在授信时无法完全信任这些数据。

相应的法律法规滞后。无论是对于征信机构的准入机制或是规范,还是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和个人违约的惩戒,法律法规的制定远远滞后于现实需求。

此外,居民信用意识不强、个人资信评估技术不高、征信机构发展缓慢等,均是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目前所面临的问题。

(二)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且城乡差距大

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各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均衡:截至2006年4月末,消费信贷余额前六名的省市分别为广东、上海、浙江、北京、江苏、山东,其消费信贷余额占全国的比重高达66%,而西部十二省(区)市的消费信贷余额之和为3126.11亿元,仅占全国的13.8%。一方面是受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另一方面,银行开展此项业务时设置的门槛偏高,且倾向于那些收入较高的客户群,而忽视了欠发达地区消费潜力的开发以及消费对于当地经济的带动作用。

在农村地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更为缓慢,原因如下:首先,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网点少,使得农民借贷极为不便;第二,由于农村经济落后于城市,加之商品流通渠道不畅,大多数银行都把信贷业务发展的重心放在为农民的生产提供资金上,对于农民的消费需求则不甚重视,消费信贷产品非常有限;第三,农民的消费信贷观念薄弱。总之,消费信贷在激活农村消费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

(三)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和风险转移机制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一直致力于加强制度建设,但是内部管理体系始终存在着缺陷。再加上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不完善,使得商业银行在开展消费信贷业务时面临较大的操作风险,从而无法有效地加以防范与控制。

缺乏有效的抵押品变现市场,信用担保制度不完善。商业银行在发放消费贷款时,往往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品以降低银行受损时的损失程度,一旦消费贷款发生风险,银行通常会把贷款的抵押物作为第二还款来源。由于我国拍卖市场、房地产等二级市场尚不完善,抵押品变现费用很高,银行虽有最终处置权,却很难将其变现,贷款担保形同虚设。此外,我国担保机构缺乏,相关法律法规较少,《担保法》中多涉及公司贷款的担保行为,应用于消费信贷业务则操作性不强。

消费信贷风险转移机制欠缺,相配套的保险体系尚未形成。借款者个人的健康状况和还款能力的变化,商业银行往往很难把握。一旦借款者出现无力还贷的情况且未有任何风险转移的机制,那么所有的风险都要由银行自身承担,这对于银行开展消费信贷业务十分不利。

(四)产品同质化现象突出

现阶段我国消费信贷市场上充斥着大量相似的产品,拥有鲜明特色的产品较少,产品同质化现象比较突出。这是因为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消费信贷业务品种研发与推广时不重视市场营销策略,缺乏有效的市场定位,从而不能为最有价值的客户提供其最需要、性价比最高的服务,并且导致商业银行在研发消费信贷产品时缺乏创新力。

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发展对策

(一)完善个人征信体系

以目前央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为基础,尽快建立一个覆盖全国各类金融机构的个人征信系统,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实现同业间的数据共享。同时联合各相关政府部门与商业机构,信息互通,充实系统内信用内容记录,使之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个人资信状况。

借鉴他国成功经验,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信用评估技术水平,建立适合我国应用的个人资信评估模型。例如可以参考国外常使用的5C评估指标,即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担保品(Collateral)和行业背景(Conditionofbusiness)。

加快征信的法律法规建设,规范征信机构的准入与操作,保护征信过程中的个人隐私,合理地解决征信过程中的各种争端,为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大力发展农村消费信贷

农村消费信贷的发展不仅能够为商业银行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还是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以及扩大内需的有效途径。为了使消费信贷业务在广大农村地区健康快速地发展,应该适当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信用协会或信用合作社等信用共同体的合作,积极探索发展联合信用贷款。同时,加强金融产品创新,以农民的切实需求为出发点,推出真正为农民所需的消费信贷产品。商业银行还应进一步简化放贷手续,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借贷门槛,以方便农民贷款,使农民敢于贷款。

(三)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与风险转移机制

银行内部建立消费信贷风险管理体系。银行应加强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从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管理三个环节入手,建立健全贷款管理责任制度、审贷分离制度和贷款检查制度,并将商业银行的利益与职员个人的利益捆绑起来,建立多层次的激励和监督约束机制。

建立完善的消费信贷担保制度。首先,完善《担保法》,应在《担保法》中增加消费信贷担保的相关条款。其次,加快培育规范的消费信贷二级市场,完善交易法规,降低交易费用,使商业银行在借款人无力偿还消费贷款的情况下,能迅速变现抵押物。再次,大力发展消费信贷担保公司,尤其是政府机构性质的消费信贷担保公司,对配合社会福利制度改革而发生的消费信贷业务进行担保。

建立消费信贷商业保险制度。将消费信贷与商业保险结合起来,不仅能够分散商业银行贷款风险,还能进一步推动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但在制定险种费率时要注意兼顾双方利益,不能因为费率过高而影响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

(四)改进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市场营销手段

首先,商业银行在经营战略上应该重视合理的市场细分与目标定位,并针对不同的细分市场与目标定位推出各种特色化产品,实行差别服务战略,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其次,要树立品牌意识,打造信誉优良的消费贷款品牌,必要时可以尝试异业结合与品牌联合,选择合适的行销渠道拉近与消费者的距离,正确地运用4P——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和促销(Promotion)战略,能够有力地推动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此外,银行应加速产品创新,实施业务扩张战略,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

(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人们转变消费观念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处于较低水平,一是受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的影响,二是受消费观念的影响。要消除老百姓消费的后顾之忧,让老百姓放心消费,就必须依赖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包括医疗、失业、教育及养老保障等各方面。同时,要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合理消费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居民消费的适度增长,是经济规模扩展与经济向更高层次进化的根本动力。要鼓励人们适度消费,把消费与劳动生产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真正成为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参考文献:

1.谭燕芝,李兰.论我国消费信贷的发展—基于借鉴美国消费信贷的视角.消费经济,2008(6)

2.潘丽娟.我国消费信贷现状分析.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1)

3.邵彦敏.启动消费信贷是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之举.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

第8篇

一是客户结构的特点。就我国各家商业银行近年来发展中小企业客户的结构而言,其客户大致有以下三种类型:其一是在商业银行有主要结算账户的中小企业;其二是由中小企业担保企业推荐而来的客户;其三是通过本商业银行的别的企业客户推荐而来的。其中第一种客户在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中占据了绝大多数的比重,且就商业银行综合贡献状况、客户经理熟悉状况以及掌控程度等几点而言,均具备了比较高的客户开发价值。与此同时,就中小企业信贷风险防范视角而言,第一种客户在信息把握上程度更加高,商业银行对于其实施贷前调查以及贷后管理等落实工作显得更为便捷。而后两种客户因为属于商业银行新增之客户,故在经营以及财务等层面上所得到的信息相对较少,而且潜在的风险也比较大,但是通过实施信贷支持即可把其转化成为忠诚度相对比较高的优质类型客户,其潜在之综合收益相对也会提高。二是产品结构的特点。通过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需求进行调研,可以发现中小企业对于200万元以下的非抵押类信贷产品产生的兴趣比较高,其次则是价格200万至500万的那部分抵押类信贷品,而价格在1000万元以上的信贷产品所具有的需求相对较少。但是,在具体业务之中,对需要价格在200万元以下的非抵押类信贷产品类公司,商业银行所提供的合理产品数量较少,无很好地满足企业的具体需求。就商业银行发放产品之视角来观察,其为注重于开发500万元以上的抵押类授信品。由于这一种产品所对应客户的实力相当雄厚,具备了相当高价值的各类抵押品,风险程度就显得相对较少不,而这类企业对于财务管理等方面也有了相应的服务。有鉴于此,商业银行可在发放信贷类产品的基础上,实施相关的中间业务,因而也具备了比较高的经济效益附加值。

二、我国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评估中的主要问题

鉴于中国商业银行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信贷风险评估意识也在逐步形成之中,其管理手段以及能力也在持续提升。例如,对贷款客户所开展的信用评级以及对于贷款程序所进行的限制等。然而,以上风险防范评估办法所监控的重点集中在大型企业上,对于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评估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信贷审批流程十分繁杂。商业银行信贷的审批管理主要实施的是审贷分离,通过统一授信进行授权与管理,而审批权主要就集中于商业银行的总行与分行,这样一来基层行的贷款审批功能就会逐步地弱化。即使基层行可以开展信贷业务,也必须要向上报批,经过上级行的同意方可操作。这种管理方式人为地拉长了信贷操作的流程与贷款的环节,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办理完毕,对于在资金需求上具有短、少、急等的特点的中小企业而言,商业银行层层报批式操作常常会延迟时机,以至于失去一些中小企业客户。二是信用评级的定量分析偏少而且缺少足够的针对性。虽然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风险防范上已经有了基本的信用评级体系,而且也已经成为推行信贷管理与防控风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与手段。但是,终究尚未建立起一整套较为完善和成熟,而且适合于我国中小企业的有针对性的信贷风险评估体系。三是风险衡量的指标设计还不够科学。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判断企业信用风险时所用指标主要聚焦于应收账款的周转率、存货的周转率以及资金利润率、成本利润率等一些财务管理指标上,对于中小企业的基础性数据缺少足够的了解,无法做到真实而准确地衡量中小企业客户的信用风险,自然也就无法对信贷风险得出全面的评价结果。

三、建立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评估体系的实施策略

1.改革审批流程以提升授信率。一是实施差别化授权。主要是从商业银行总行集权式管理渐渐地朝分权式管理进行过渡,从而提升各分行以及支行的审批权,把中小企业的贷款审批权下放至各分行以及支行,从而提升中小企业的服务成效,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更好的服务。二是大力改进流程。要认真做好营销与授信预调查、授信调查、授信后检查以及当期续授信等步骤。对于设定金额以下的一些小额授信进行全面地简化,从而尽可能地缩短信贷决策链。对于设定金额以上的那部分授信业务则应当按照审批流程进行操作,从而在总体上提升信贷审批率,切实满足中小企业客户在资金上的迫切需求。三是要依据业务风险状况改进操作的流程。对于风险程度比较低、抵押较为充分而且金额较小的中小企业贷款,可以简化的程度应当更高;对于金额较大、担保能力不够强大,特别是新客户,在保障基本效率的状况下需进行深入调查以防范其中的风险。

2.健全信用评估体系。在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估上,要充分借鉴目前已经有的而且适用于对全体信贷客户进行风险评估的商业银行客户信用评级系统的前提下,依据中小企业的自身特点进行以下三个方面的健全完善。首先是要保留评估系统之中的关键性财务指标,并且持续强化其中的效率指标以及成长性指标。不管是中小企业客户还是大型企业客户,同一行业的信贷违约因素并不会有非常大的不同。也就是说,会影响到大型企业信贷业务的重要财务因素对于中小企业同样适用。有鉴于此,应当尽可能地保留关键性的财务指标。然而,和大型企业比较起来,中小企业往往具备了资产的规模比较小,但是周转率以及运营率相对较高这一新特点。有鉴于此,必须对其参考标准实施全面调整。要尽可能地弱化规模化的指标、加强效率方面的指标。其次是要加强非财务因素对于中小企业违约所产生的影响。要依据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的特点以及违约之特点,合理地加大对于中小企业的还贷能力以及部分影响比较大的非财务指标的比重,主要有企业负责人以及关联公司信用指标、本行业的前景以及国家对于同类产品在扶持政策上的指标、纳税总额以及和企业现金流有关的部分指标等。最后是要依据担保条件进行合理的信用提升。商业银行要依据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保障度,切实考虑一些保障能力相对较强的担保条件以作为进行信用增级的重要参考因素。对于那些具有比较高保障能力的担保则应依据基础数据和具体状况来确定不一样的分值,并且计算出担保得分。与此同时,还应当依据合理的比例把其转换成为借款人信用增级上的得分,并且实施合理的增级调整,进而确认中小企业的信贷级别。

3.改进信贷风险识别方法。在信贷风险的识别方法上,要将以财务资料为依据切实转变成为以实地调查结论为依据。客户风险识别之目标在于评价客户是不是具备了偿还借款之能力。依据当前中小企业运营实际,只有实施尽可能地深入的实地调查,才有可能确保评价依据具有真实性以及准确性。要依据信贷精细化管理之所需实施贷前风险的识别。具备包括查询互联网,明确产品是不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产业性政策,是不是具备了良好的发展前景与市场竞争实力;检查纳税凭证是否完整,明确是否有了比较好的销售额;检查中小企业的用电量和电费缴纳状况,明确该企业是不是还在正常地运行;查询中小企业的银行账户状况,确定其现金流量是不是保持正常;核查央行设立的征信系统,了解中小企业的信用情况;检查中小企业的经营要件,以明确其内部管理是不是规范、合理;走访工商部门、税务部门以及电力部门等,以了解企业主的资信状况。调查者应当通过其所掌握的全面信息,对借款人做出客观合理的评价,并且提出合理的授信额度或者不予以贷款的明确意见,其后再依据贷款的审批权限交由相关人士进行审查、决策。

4.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面向中小企业开展信贷业务具有一定的风险,这是商业银行难以回避的问题。然而,商业银行可运用强化内部管理,完善风险管控机制等切实进行防范,进而让业务自身风险能够控制于可以接受的范围之中。一是实施信贷风险预警指标分析。这是管控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的重要指标之一。预警指标可成为定量分析的工具,从而为商业银行进行信贷决策提供十分重要的依据,进而提升商业银行适时和动态进行监测之水平。要通过对比与分析各行业所具有的经济指标,全面确定高风险行业以及区域,并且明确中小企业信贷在风险控制上的相关政策。二是实施审贷分离机制。这是落实中小企业信贷风险防控机制的重要保障。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信贷决策时,应当切实做到审贷之间的相互分离。要把中小企业信贷经营的流程划分成前台、后台以及管理部门。前台部门主要负责贷款营销以及信贷市场的开拓;后台部门主要负责对收回的贷款实施审查审批;而管理部门则负责贷后管理以及监督。三是要对中小企业的信贷风险实施全程化控制。贷前商业银行应当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互结合的方式对客户资信状况加以分析与评估,对于还没有发生的各类潜在信贷风险实施识别与预测。贷中商业银行可应用自身风险评价体系对有可能出现的信贷风险及其损失加以评估与预测。贷后商业银行应依据前两个阶段的分析状况开展预防性控制。

四、结语

主站蜘蛛池模板: 久久久久久国产精品三级 | 91最新视频在线观看 | 999国产在线 | 亚洲精品美女久久久久久久久久 | 国产精品女教师久久二区二区 | 九热精品 | 97成人资源网 | 91视频网页 | 91国内免费视频 | 国产一区不卡视频 | 国产成人免费观看视频 | 国产在线观看二区 | 97超碰在线播放 | 天堂vs亚洲 | 91在线播| 狠狠色丁香婷婷综合橹88 | 91观看 | 国产成人福利在线观看 | 国产成人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免费 | 一区二区三区四区毛片 | 999在线精品 | 国产精品乱码一区二区三区视频 | 久久久久久国产精品三级 | a色在线| 97插插| 91视频免费在线观看 | 91成人在线电影 | 干片网| 在线观看免费亚洲 | 久草老司机 | 国产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五区 | 日本成做爰免费中文字幕 | 国产精品日本欧美一区二区三区 | 九一视频免费在线观看 | 91视在线国内在线播放酒店 | 亚洲免费在线视频观看 | 99只有精品 | 国产91精品高清一区二区三区 | 久久久久又大又湿又高潮 | 久草新免费 | 亚洲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