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6 15: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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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家普遍接受的现代化定义,现代化是指以现代工业和科学技术为推动力,实现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大转变,它包括经济、政治、文化、思想各个方面。现代化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是一个全球性的进程。它已经有两百多年的历史,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18世纪后期到19世纪中叶(大约1780~1860年),它从英国的工业化开始,然后向法国、德国等西欧国家和北美扩散。第二阶段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工业化继续向波兰、俄国等中东欧国家和日本扩散。第三阶段从20世纪下半叶起,工业化在广大的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国家普遍展开。
俄国的现代化进程经历了两个阶段:1861~1917年是资本主义现代化阶段,1917~1991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阶段。现在俄罗斯正面临着艰难的第三次现代化转型阶段。前两个阶段的工业化和现代化都取得了显著的进步。1913年,俄国工业生产总值在美国、德国、英国、法国之后居世界第五位,但国民生产总值仅为美国的39%。1985年,苏联工业产值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但是1990年国民生产总值仅为美国的40%。[1](p249~250)俄国和苏联现代化的目标都没有实现。旧俄国在1917年被革命,苏联也在1991年瓦解了。两阶段不同的现代化模式都以失败而告终。这是为什么?本文主要就俄国资本主义现代化(1861~1917年)的障碍机制谈些浅薄的看法。
二
西方资本主义现代化一般是由内部自下而上自发的渐变过程,是由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自由市场相结合的结果,资产阶级在现代化进程中起主导作用。俄国的现代化则是在1853~1856年克里米亚战争中被英法两个资本主义国家打败后通过1861年废除农奴制的自上而下的改革启动的,沙皇政府在现代化进程中扮演主角。由于市场发育不足,俄国的现代化带有国家行为和赶超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特点。但是,沙皇是贵族地主阶级利益的代表,改革不得不照顾贵族地主的利益,所以俄国的现代化一开始就处于无法克服的矛盾之中。
在俄国的现代化过程中,农奴制始终是主要的障碍机制。当14~15世纪农奴制在西欧各国消失时,农奴制却悄悄地在中东欧国家兴起。俄国是农奴制延续时间最长、表现形式最为野蛮的国家。1807年,拿破仑在华沙公国(1815年后称波兰王国)颁布宪法,废除农奴制,农民获得了人身自由。同年,普鲁士政府废除农奴制。1848年,奥地利政府废除农奴制。唯独俄国的农奴制延续到1861年。在农民获得人身自由和份地时,农民却被迫交纳远远高于当时土地的市场价格的高额赎金。对于农民来说,支付赎金是一场掠夺,它夺走了农民多年积累的资金,阻碍了农业经济按市场原则改组的过程,使俄国农村长期处于贫困状态。这种掠夺农民的暴行在易北河以东的农奴制国家和地区的确是罕见的。1861年改革不仅没有废除中世纪的村社组织,反而加强了村社的经济职能。农民赎买份地,地主不是同农民而是同村社签订契约。村社限制农民离开农村,遏制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民获得的份地通常低于改革前拥有土地的数量,地主占去了一部分农民的好地。俄国农民的不自由和任人宰割的状况在欧洲是独一无二的。
在改革后的40年里,由于人口自然增长率提高,农民的份地不断减少,从1861年的4.8俄亩(1俄亩等于1.09公顷)减少到1905年的2.6俄亩。农民缺乏土地的现象日益严重。农民小生产者的地位限制了他们与市场的结合,妨碍了国内市场的扩大。
1861年改革保留了大量农奴制残余。地主的土地所有制是农奴制残余的主要表现。根据1900年的资料,在私人所有的土地中,贵族占有79.8%,而农民只占有5.5%,商人和市民占有12.8%;20世纪初,拥有500俄亩以上大地产的地主占有很大比重,甚至形成了拥有5万俄亩的土地寡头集团。155个大地主的土地面积达1620万俄亩,几乎占全国私有土地的20%。[2](p494)由于农民缺乏土地,农村存在着大量剩余劳动力,地主可以通过工役制继续奴役农民,他们让农民用自己的农具和耕畜为其耕种土地。工役制妨碍了地主用先进农具和雇佣劳动者按资本主义方式经营农业。根据列宁的统计,在欧俄43个省中,有19个省的地主经济资本主义制度已占优势,这主要是波罗的海和西部各??;有17个省的地主经济工役制度占优势,这主要是黑土??;还有7个省是混合经济占优势。
俄国的工业革命和工业化几乎是同步发生的,它涵盖了19世纪50~90年代。改革后的20年是工业革命进程的扩展或粗放阶段。工业革命从纺织业开始,然后扩散到食品业和机器制造业、五金加工业。莫斯科是纺织工业的中心,彼得堡是机器制造工业和五金加工业的中心。国家全力扶植重工业的发展,而由市场推动轻工业的发展。由于缺乏资金和技术,不得不大量吸收外国资本,进口外国机器。与此同时,俄国大量出口谷物。俄国与资本主义世界市场逐渐融于一体。从19世纪80年代起,工业革命进入集约和结束阶段。90年代,俄国工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现代资本主义冶金、燃料工业基地和石油工业基地在顿涅茨和巴库建立。工业生产年均增长9%。从1893年至1900年,共修筑了2.2万俄里铁路,比前20年修筑的总和还多。到1901年,全国铁路增至5.6万俄里,形成了完整的铁路交通网。在国民经济总额中,工业生产总额和农业生产总额持平。城市化程度达到15%。俄国艰难地由农业国向工业—农业国转变。但是,俄国远未达到现代化的目标。
19世纪90年代的工业高涨为1900~1903年的工业?;蚨?。发生?;闹匾蚴桥┮德浜蠛凸谑谐∠琳?。在?;螅砉肓苏秸透锩哪甏?,经济长期萧条。从1910年起,又进入经济高涨时期。1910~1913年,工业生产增长45%,年均增长11%。[3](p22)其中轻工业增长32%,重工业增长67%。[4](p7)工业生产广泛采用电力和内燃机,俄国工业的生产技术现代化达到新的高度。这次工业高涨为第一次世界大战打断。
俄国工业化的设计师是谢尔盖·维特(1849~1915年)。他在1893年制定了《工商业发展纲要》,提出了加速工业发展战略,即以国家干预为主导,以财政稳定为杠杆,以保护关税、出口粮食、引进外资、征收重税为手段,以缩小与西欧国家间的经济与技术差距为目标的发展战略。但是这种战略是建立在剥夺农民基础上的一种牺牲农业来换取快速工业化的发展战略。重工业的发展和铁路的建筑是在与农业市场几乎完全脱钩的情况下进行的。在快速工业化的背景下,农业的落后状况进一步恶化了。工业化和落后农业之间的矛盾,实质上是资本主义现代化工业与农奴制残余和中世纪村社的矛盾。随着1900~1903年经济危机的到来,维持的工业化政策受到批评,1903年他被免去财政大臣职务。
为了改变农业的落后状态,实现农业现代化,1906年升任大臣会议主席的彼得·斯托雷平(1862~1911年)着手实行。斯托雷平改革的基本思想是消灭村社,扶植富农经济,扩大土地私有制,保卫地主土地所有制,使农业适应资本主义的发展。为此,他拟订了1906年11月9日法令和1906年3月4日土地规划条例,该法令和条例经国家杜马、国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尼古拉二世批准后成为1910年6月14日法律和1911年5月29日法律。
斯托雷平的实施情况如下:截止1916年1月1日,共有2478224户(占村社农户的22%)和15919208俄亩的耕地(占村社耕地的14%)脱离了村社。一共建立了154万个独立田庄和独家农场(占全体农户的12.5%),拥有耕地1510万俄亩(占全部份地的11%)。[5](p199,p250~251)斯托雷平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谷物的收获量从1909年起(除1911年外)呈上升趋势。1913年达54亿普特。1909~1913年,全俄谷物年均总产量为50亿普特,人均谷物产量500千克。地主和富农的谷物产量占一半,其余一半由中农和贫农生产。谷物的商品率为26%。[5](p440)所以,革命前的俄国农业,自然经济还占优势。斯托雷平摧毁村社的目的没有达到,还有近90%的农民仍在村社生活。改革没有触动半农奴制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农民继续为土地而斗争。农民和地主的矛盾仍然是俄国农村的主要矛盾。与此同时,俄国农村无产阶级和半无产阶级反对农村资产阶级的斗争正在展开。
三
专制制度是俄国现代化的第二个障碍机制。俄国现代化进程是由专制国家来推动的。维特的工业化方针也是借助专制国家的作用来强制推行的。但是随着工业化、现代化的推进和资产阶级的成长以及资本主义企业自主精神、资本主义自由市场机制的发育,又使专制制度面临挑战。专制制度和资产阶级的冲突不可避免。
俄国专制制度具有根深蒂固的传统。早在基辅罗斯时期,就接受拜占廷帝国的政治传统。众所周知,拜占廷帝国是君主专制国家,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集政治、经济、军事和宗教权力于一身。13~15世纪,东北罗斯遭受鞑靼蒙古统治达240年。15世纪末建立的莫斯科中央集权国家,深深打上了亚洲专制主义的烙印。1547年,莫斯科大公伊凡四世(1533~1584年)自称沙皇,享有拜占廷皇帝的权威。沙皇专制制度代表贵族地主阶级的利益,这个阶级属性在300多年的历史中不曾有任何改变。沙皇俄国是欧洲独一无二的专制集权国家。彼得大帝(1682~1725年)实行改革,把俄国引向西方,开始了俄国的西化进程。叶卡捷琳娜二世(1762~1796年)的“开明专制”,大量引入法国启蒙文化。但是,彼得大帝和叶卡捷琳娜二世没有实行全盘西化政策,而是把农奴制度和专制制度发展到顶峰。
19世纪60~70年代的“大改革”,标志着俄国由封建君主制向资产阶级君主制的转变。但是,政治的民主化、法制化比经济的现代化更为滞后。“大改革”竟没有把建立俄国式的代议机构即国家杜马提上议事日程。在各地建立的地方自治会议、地方自治局和城市杜马,却成为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大学校,在这所大学校里,培育了一批立宪主义者。1905年革命才迫使沙皇政府真正走上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轨道。《10月17日宣言》赋予人民有人身不可侵犯的权利及信仰、言论、集会和结社的自由,赋予国家杜马以立法职能,使它同国务会议一起成为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被拖延100年的国家杜马终于召开。1905年的《10月17日宣言》和1906年的新版《国家根本法》是俄国政治现代化和国家法制化的转折点。但是,沙皇仍有任命官吏、解散杜马的权力。沙皇专制制度仍是旧生产力的代表,是资本主义发展和政治现代化不可逾越的障碍机制。
四
东正教是俄罗斯传统文化的核心,因其对皇权的依附性和保守性,成为统治阶级维护农奴制度和专制制度的精神支柱,是俄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第三个障碍机制。
当基辅大公弗拉基米尔在988年从拜占廷接受基督教时,罗斯被纳入统一的欧洲文明之中。1054年,基督教发生东西教会分裂,欧洲文明分为以使用拉丁字母为主的西方罗马天主教文明和以使用希腊文字为主的拜占廷东正教文明两部分。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在欧洲兴起,新教从天主教脱颖而出。随着1453年君士坦丁堡的陷落,莫斯科逐渐取代君士坦丁堡的位置,成为东正教的中心。1510年由普斯科夫修道院院长费洛菲向莫斯科大公瓦西里三世(1505~1533年)提出的“莫斯科—第三罗马”的理论成为东正教会的意识形态。西方天主教—新教文明同东正教文明从此长期处于对抗状态。
天主教—新教国家实行二元领导,教会和国家是平等的伙伴关系。东正教国家则实行政教合一,皇权凌驾于教权。教会靠国家和地主赐予的地产维持生活。俄国东正教会适应国家的需要,向广大教徒灌输虔信上帝、忠于沙皇、服从地主的思想,成为沙皇政府统治人民的驯服工具。东正教会还因其墨守陈规而成为沙皇政府反对改革、镇压革命的重要力量。东正教会的依附性和保守性逐渐削弱了它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反官方教会的旧礼仪派和各种教派纷纷崛起,无神论思想在群众中广泛传播。东正教官方教会随着沙皇政权的衰落而衰落。
当然,东正教在历史上也发挥过积极作用。每当国难临头、外敌入侵,东正教会表现出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在14~15世纪摆脱鞑靼蒙古统治、争取民族独立和统一的斗争中,在17世纪初的“混乱年代”反对波兰和瑞典武装干涉的斗争中,在1812年反对拿破仑入侵的战争中,在1941~1945年反对法西斯德国的卫国战争中都发挥了宣传、动员和组织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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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制造成本制度;公允性;成本项目;成本动因
成本信息是否公允直接关系到产品的内在价值水平的确定是否合理,同样,产品的生产成本也是界定产品价格是否公允的基本尺度。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扩大,大量的以涉及低价倾销为特征的反垄断涉外贸易诉讼案的出现,对为此提供“鉴证”基础的成本信息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基于目前新的制造环境,对我们目前所运用的制造成本制度从历史的角度进行剖析,并就目前所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的发展进行一些初步的思考。
一、制造成本法的历史演进
(一)早期的制造成本法
制造成本法顾名思义是制造业中所使用的成本制度。在以工业革命为背景的、以机器生产及提高产品加工能力和精度为特征的近代制造产业中,为了解决当时企业内部管理上所形成的(与传统的作坊生产相比较)四个特有的内部管理问题(职能部门的业绩考核、工序间产品劳务间的价值转移尺度、期间利润的有效计量和经济资源利用效率的衡量),会计界运用了以“职能部门设置成本项目并按其归集费用”(以解决前面两个管理问题)和“产品确认并分配相关的产品成本项目”(以解决后两个管理问题)的两步费用的归集与分配制度。这也就是解释为什么今天的制造成本法不是“一步”归集与分配制度,也不是“三步”甚至是“四步”的费用归集与分配制度的原因所在。
早期的制造成本法的研究重心有两个方面:
第一是基于企业的具体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组织特点,设置与此相适应的反映职能部门费用发生情况的相关成本项目(广义的),成本项目的设置没有规范统一的要求,并按照谁收益、谁承担的原则将企业在一定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归集在相应的成本项目中,以实现第一步归集所应达到的目标。
第二是按照职能部门与生产制造过程之间的关系,将所有成本项目确认为“产品生产成本项目”(也称之为狭义的成本项目)与“期间成本项目”,凡是与生产制造过程之间存在关系的(不论直接相关还是间接相关)均将其视为产品生产成本项目,并用一定的方法将其在期间生产的不同产品生产对象之间进行分配,从而达到计算产品成本总额与单位产品成本的目的。
(二)制造成本法的历史演进
制造成本法产生以来一直是朝“绝对真实”(absolutetruth)方向努力的,也即通过对“两步费用归集与分配”为对象的、以程序与方法规范为特征的进一步完善。当时在管理实践上存在着一个衡量制造成本制度科学与否的标准,即只要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计算准确了(表明两步都准确了),就说明管理上所有的管理问题都能获得一种相对准确的信息支持。
上世纪初叶,为配合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发生的泰罗科学管理运动,其通过生产工艺与过程的标准化研究(标准化本身就能大幅度地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并且实施一种严格的考核制度,极大地提高了当时的生产效率,满足了当时社会对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为了配合泰罗科学管理运动对事中成本管理的要求,将原先制造成本制度的事后的费用两步归集与分配改进为按照事先确定的标准成本和成本差异分别进行归集与分配,通过差异的揭示与调查反馈,实现了成本管理工作从事后反映到事中及时执行阶段,达到了成本管理质的飞跃。但这种管理上带来的飞跃并没有改变原先制造成本制度的基本功能,原先制造成本制度的服务功能仍然在发挥作用,因为其只是将传统制造成本法下的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归集与分配过程分解成“标准成本的归集与分配”与“成本差异的归集与分配”两部分分别进行,两者相加,其结论并没有任何变化。
二、制造成本法目前的现状
(一)制造成本法的基本理论
制造成本法仍然从属于财务会计的范畴,上世纪30年代为了适应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而建立的财务会计体系,产品成本计量(为了计量出期间利润与期末存货价值的目的)仍然是财务会计的一个重要领域。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公允性,所有的会计处理事项均应使用会计准则的理念进行指导与制约,而会计准则理念的内核不在于其是否精确,而是在于目前的企业经营环境下,这种理念能否被大家所共同接受(英文上称之为GAAP,generalacceptedaccountingprinciple)。制造成本法的理论关键在于如何确认产品的成本项目构成,按照企业存在的相关职能部门设置成本项目,应该没有什么分歧,但这些成本项目哪些应该作为产品成本的组成项目?哪些应作为期间成本的组成项目?与生产有关的职能部门相关的成本项目是不是将所有成本内容都应进入产品生产成本?还是部分成本内容进入产品生产成本?这些问题也构成了今天制造成本法基本的理论问题。
目前对此理论问题的解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吸收成本(Absorbingcosting)观点。其基本原理是只要该职能部门与生产过程相关,不论是直接与生产过程相关,还是间接与生产过程相关;不论其发生的费用是什么,都将其吸收到产品成本中去,构成产品的生产成本。二是动因成本观点。其基本原理是衡量此项费用能不能进入产品的生产成本,除了该职能部门要与生产过程相关以外(因为与生产过程无关的职能部门所发生的费用根本不可能进入产品成本的),还要进一步确认其所发生的费用性质与产品的制造过程是否相关,只有在同时符合上述两种条件时,我们才能将其确认为产品的生产成本,否则,即使发生在与生产过程相关的职能部门,我们也不能将其确认为产品的生产成本。
(二)制造成本法目前的现状
从理论上讲,动因成本观点应比吸收成本观点要好,因为从权责发生制的基本理念来看,收益了才能承担相关的费用。如果某该项费用的发生与产品的制造过程无关,即使发生在与生产过程相关的职能部门,也不能将其归集在产品的生产成本上。但在实际工作中,对与生产过程有关的职能部门所发生的费用,究竟哪些与制造过程有关?相关程度如何?哪些与制造过程无关?进行界定是非常困难的。从理论上讲,如果能够准确地认定其是变动性生产费用(与产品制造过程完全相关),将其作为相关产品成本构成是可以接受的,如果能够准确地认定其是固定性生产费用(与产品制造过程完全无关),将其作为非相关产品成本构成同样也是可以接受的,但在实际中,真正能够用较为纯粹的方式确认其变动成本或固定成本特性的费用并不是很多,许多费用特别是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费用项目,往往表现为混合成本的特性,对其进行分解存在着许多主观不确定性的成分,如果只是从企业内部管理的角度来加以使用,此种带有主观成分在内的不确定的会计信息还是可以接受的。因为其信息的质量与相对准确性和个人的职业理解是相关的,不会影响到其他信息使用人由于他人在判断上的特性产生误解。所以我们的结论是:在相关大量间接生产费用无法用一个准确且能够被大家所能形成共识的观念(生产费用与产品生产之间的关联性)之前,尽管动因成本观点理论基础较为理想,但不符合财务会计公认会计准则理念的要求,也就不能为财务会计中的成本核算实践所接受。
三、对制造成本法发展的一些思考
(一)规范产品成本项目的构成标准
吸收成本制度尽管在具体的费用确认上没有办法去分清其与产品制造过程之间的关系,但其最大的优点是其确认过程的规范与统一性,一是按职能部门确认费用的发生额是比较容易的,费用在哪个部门发生的,就应该由哪个部门所体现的成本项目进行承担,在费用归集上不会引起争议;二是职能部门的设置与产品制造过程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容易取得共识方面的一致,在实践上,与生产过程有关的职能部门,不外乎分为两种,即直接生产部门和间接生产部门。尽管即使在与生产直接有关的生产部门,证明其所有费用100%与产品制造过程有关,也是非常困难的,不要说那么多与生产过程间接有关的职能部门了,但在分歧没有消失之前,宁可不要去实现这种绝对的准确性,也应保持这种相对的准确性,即不论该项费用是什么,只要其与发生在与生产过程相关的职能部门,全部作为产品的生产成本内容达到了会计准则对公允性原则的要求。
在我国成本会计实务上,1988年之前所使用的成本方法是沿用原苏联的成本计算方法,此种方法后来大家将其称之为“全部成本法”(其实不能这样称呼,在西方会计中,全部成本法与完全成本法以及制造成本法几乎是同样的经济涵义),其是将当时的所有费用(包括企业管理费用在内)全部纳入到产品的生产成本,为了适应当时关贸总协定入关谈判对产品成本规范的要求,我们从1989年就对原来的成本制度进行了改革,而真正意义的会计体系改革在我们国家应是在1993年颁布的“两则”与“行业会计制度”。但到目前为止,我们对制造成本法的理解与西方国家的制造成本法相比,在实践上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现在对能够进入产品成本的费用项目的理解,因为在现行的企业中对职能部门的设置,其职能关系与西方的企业还存在着区别,如生产车间的党支部书记其职能与生产管理是否相关等。因而在实践上,我们还仍然按照对费用项目的理解(看其是否与制造过程相关)来规范产品成本的费用构成(表现为国家颁布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我们认为在现代企业制度没有完全规范运作之前,这种分歧肯定是存在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合理地解释。
(二)重审作业成本制度
当然,基于成本动因的观点所建立的作业成本会计(ABC),从成本管理的角度来看,其通过产品耗费作业,作业耗用经济资源的理念,将产品成本与费用通过作业的纽带连接起来,真实地反映了产品对经济资源的消耗水平,为产品成本管理提供了真实有效的信息。但在作业无法准确界定,特别是无法量化作业量(Activity-drivers)时,将其运用在财务会计中的成本计量时,会导致不同的会计职业判断人产生不同的判断标准,是不符合会计准则中的“公允性”精神的。但作为企业内部管理使用的会计信息系统,这种以企业自己为职业判断标准的成本制度,在改善产品成本水平相对真实性,提高与产品资源利用效率等相关的决策方面肯定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建立综合成本信息系统
相关性特征是衡量成本信息系统质量的重要标准,在目前还无法统一对产品消耗作业、作业耗费资源的认识条件下,企业内部应利用现有的信息化的有利条件,特别是结合企业内部的ERP系统,建立一个基于多重服务目标的综合成本信息系统,即基于对外财务会计目的而建立的“两步”制造成本制度和基于企业内部管理为目的(反映产品真实资源消耗)的作业成本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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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滚轮;销轴;支架;转动方式
一、概述
车间使用的WZ1004型真空回潮机前后门开关采用的液压提升机构,通过摇臂机构使门上升、下降,门在上升下降时借助滚轮的转动,而滚轮通过销轴与支架连接,滚轮与销轴、销轴与支架均采用干摩擦传动,由于前后门的自重比较大,滚轮与销轴、销轴与支架转动部位在大负载的作用下,产生的摩擦力也较大,在无的情况下,加剧了销轴与滚轮、销轴与机架之间转动部位的磨损,在长时间的运行中,滚轮与销轴、销轴与支架之间的转动部位磨损比较严重,造成前后门升降不顺畅。主要表现为转动部位磨损严重时筒体下降速度明显加快,形成安全隐患;滚轮两边磨损不均匀会出现卡滞现象,此时需要?;形蓿跋焐璞刚T诵?;维修时需要对滚轮、支架、销轴进行更换,维修成本较高。
二、存在的问题
1、支架厚度较薄,在支架上嵌入滚动轴承,不符合安装要求,即使安装后滚动轴承容易脱落,门会出现倾斜现象,造成门卡滞,给操作工和维修工增加了工作强度,增加了故障?;奔洹?/p>
2、销轴与支架转动部位采取滑动摩擦,虽然之间的磨损降低了,但需要定期更换滑动轴承,增加了维修成本和维修工的劳动强度。
三、改进措施
将滚轮转动部位的干摩擦改为滑动摩擦和滚动摩擦,改进采取如下措施:
1、将销轴与支架之间转动部位采取滑动摩擦,即充分利用原有磨损的支架,在磨损处镶一铜套,铜套上部开一油孔,便于加注脂,使销轴与铜套之间处于油膜状态。制作的铜套如图1所示:
2、将滚轮两边挖孔,便于安装6204的轴承,使销轴与滚轮之间转动为滚动摩擦,减少磨损,延长滚轮与销轴的使用寿命。
3、将销轴改为两端销连接,连接可靠且方便维修工拆卸,具体示意图如图2:
4、在支架上加工M5深8的丝母,丝母与滑动轴承的油孔对着,丝母上安装M5的黄油嘴,方便操作工定期进行,使销轴与滑动轴承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支架改进如图3所示:
四、改进效果
1、提高了筒体前后门升降运行的稳定性。改进前采取干摩擦转动,各转动部位在负载的作用下逐步磨损,门在升降过程中不在同一平面内,运行不顺畅,甚至出现?;?,影响生产连续作业。改进后,采取滚动摩擦和滑动摩擦,转动部位处于状态,减少了磨损,提高了运行的稳定性。
2、减少了故障停机时间,降低了职工的劳动强。改进前,经常出现前后门升降异常,需要操作工和维修工进行处理,严重时会出现故障停机。改进后,筒体前后门运行稳定,一年来未出现卡滞现象,降低了维修工的劳动强度。
3、提高了滚轮、销轴、支架的使用寿命。改进前,滚轮、销轴、支架的磨损周期为2-3月,改进后,磨损量很少,有效延长了设备的使用寿命。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得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各项阶段性工作中,大队领导始终高度重视,指派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大队长负责,并由大队教导员牵头,各中队负责人组成专门工作机构,抽调得力、经干的工作人员,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二是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进行全员培训,促进全体民警对依法行政的认知、理解、掌握和运用。自支队统一分期分批有序地开展声势浩大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集中进行学习、培训和考试后。鱼峰交警大队以“规范执勤执法示范活动”为平台,进一步展现执法为民良好形象。一是规范路面执勤标准。以大队为单位,每周利用一天时间对民警进行执勤动作、普通话、日常执法用语训练和交通疏导、纠正违章等业务技能培训,做到疏导合理,站位得当,纠违行为正规。二是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大队建立了民警个人《执法考核档案》和电子执法台账,对民警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岗位执法责任主体,对有过错案件逐一倒查,严格追究责任。同时,由一名副大队长兼职的法制员,对大队民警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强化广大民警依法执法意识,进一步树立了良好执法形象。
2、加强内务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认真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在认真搞好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培训基础上,对民警进行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实行持证上岗,以增强违法处理民警的责任感。二是提高窗口服务水平。按照“便民、利民”和“微笑、高效”的工作要求,着力在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增加了窗口服务的协警员,确立了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一站式”服务工作站,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效率。通过法制理念教育、规范执法行为和服务意识得到了增强,服务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对不规范的执法行为认真进行盘查、整改和建章立制。
1、牢固树立依法管理交通、依法行政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在交通管理执法活动中,多年来,交警在道路执勤中,少数民警我行我素思想不同程度存在,纠正和处罚道路交通违法,对人不对事、感情用事的情况时有出现。比如,同样的交通违法,当事人经济条件也相当,处理结果不一样。暂扣车辆、证照不开凭证,扣留的证照私自保管,导至当事人东奔西跑,找不到地方处理。
2、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交通管理的目的是什么?交警究竟是在为谁执法?这个问题有的交警至今还在含糊不清,以至他们在道路执勤、执法工作中抓不做重点,主次不分,方法不但,和老百姓、和交通参与者纠缠不休,费了不少口舌,牺牲了大量时间,,又激化了矛盾。比如,一企业的一辆非营运小客车忘带行驶证,执勤民警的确又清楚该车有合法的行驶证,该车系市内短途行驶而确有急事,就不要逼着驾驶人非倒回去拿证来才给以处理不可。外地车辆走错了路或停错了车。又如,一辆核载五座的小客车超座1人,核算起来是超过20,但是这种情况仍然按客运车超员20的规定处罚显然就不够公平了,要举的例子还有很多。所以通过认真学习,使我们公安交警进一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处处多为民着想,多为民服务。从而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更加明确执法的目的,把管理的重心放在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上,对营运性客车严重超员、对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货厢载客,对无证开车、“黑车”非驾、弯道超速、超车等等这些事关千家万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上限处罚,决不能掉以轻心,因为它事关千千万万人民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3、在道路交通管理执法活动中,能够把公平与正义准确的付诸于实践,从而减少交通参与者、交通违法者对执法交警的一些误解和不满。比如,有两个驾车人出现相同的一起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查获,按法律规定应处200元罚款,但张三是企业老板,经济条件很好,200元钱对他来说毫无半点影响,而李四是下岗工人,每月仅靠400元基本生活费维持家庭生活,李四拿出的200元和张三拿出的200元钱显然价值悬殊就太大,所以对张三处罚200元、对李四处罚50元都属于执法上的公平和正义,不能视为法律上的不平等。过去在道路执勤中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些不理解的群众弄得交警很难处理。
4、增强交警识大体、顾大局的观念。过去,交警在强化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考虑单一的保畅通、保安全多,对老百姓的利益、老百姓的一些特殊情况、企业发展的艰难以及加快区域经济快速发展思考得少,对道路交通管理的最终目的和方向不够明确,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交警工作的最终点和落角点是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人民大众服务,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5、进一步增强民警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培养民警养成不拈轻怕重、不损人利已、遇到困难和矛盾不回避,遇事不推诿、勤奋好学的好作风,进一步规范民警的言行举止,保障民警文明执法、礼貌纠章、热情服务、助人为乐、吃苦耐劳一以贯之,尽心尽职完成好各个时期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总之,坚持社 会主义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我们公安机关每一个民警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要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深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全面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认真贯彻执行,并在执行中边学边用,边领会边整改,为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提高执法水平,推进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更好地规范执法行为。真正把促进执法公正作为执法活动的基本准则,做到严格执法、高效便民、诚实守信,真正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
__*交警大队副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