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8 15:48:56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问责心得体会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通过对《**市行政问责办法》的学习,我的感触颇深,对我市下一步的发展策略,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总结有以下几点:
一、学习《行政问责办法》的重要意义
行政问责制度是我市政府提速增效、提高信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提高行政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有权必有责,政府应为其所有行为负责,对因不作为(有权不用)、乱作为(滥用权力)或不当作为(工作过失)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问责制度不仅是法治政府必不可少的重要制度,而且也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党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制度。 同样,作为一个企业实体也要规范内部的各种行为,作为卫生消杀服务这样一个特殊的公司,肩负着全市的病媒生物防制任务,加之大多数单位对目前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不理解,不支持,致使工作难度加大,完成任务压力很大。在这样的情况下,更要认真遵守《**市行政问责办法》,以防出现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情况。
二、目前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一)对于新形势下的行政问责办法,不能及时融会贯通于具体实际工作之中,思想观念需要进一步更新。工作循规蹈矩,按部就班,不力求全面发展,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满足于应付本职工作,不精益求精。
(二)在爱国卫生相关法规、技能知识继续教育上,放松了自我学习,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不强。没挤出时间学,给自己找客观原因,自己放宽自己,轻视理论学习,致使理论素养跟不上形势发展,了解大局不够透彻。
(三)业务知识须进一步增强。现有的知识已不适应当前日新月异的安全工作形势,新方法、新情况层出不穷,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尚有所欠缺。工作方式、方法上创新不够。干工作时放不开,敢吃苦、的精神不强,抓落实的劲头相对不足。
三、具体整改措施
(一)在深刻学习、领悟行政问责制的基础上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行政问责办法,与现在的业务工作相结合,在不违法违纪的基础上,再加强自律,即也不违反行政问责办法。
(二)增强工作创新意识,工作争强当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更新观念,大胆工作,工作中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多找路子,扎实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好今年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道德素质修养,树立文明安全企业形象。敬业爱岗,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工作,做实践职业道德的模范。
一、新闻自由理论
1.新闻自由理论诞生
新闻自由最初的起源是弥尔顿的“出版自由”口号。1644年,弥尔顿未经当局审查便出版了关于离婚问题的小册子,受到议会的强烈谴责,并被传至国会出版委员会接受质问,他在国会作了长篇演讲,系统阐述出版自由思想。随后他出版了自己的演说词,就是现在的《论出版自由》。在这本小册子里,弥尔顿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提到“出版自由”的口号,把新闻自由看做是人的“天赋人权”、自然权力。新闻自由,是新闻理论中最重要的内容,保障人们相互之间进行通畅的交流。 在当今世界,没有新闻自由,人们将失去一种最为有效的相互交流信息、意见的桥梁。不过,绝对的新闻自由是不存在的,所谓“完全的新闻自由”也会受到限制,认为有了新闻自由就可以为所欲为,不受任何限制的自由是对新闻自由的误解。
2.新闻自由理论的缺陷
传统新闻自由主义观念支配下的新闻传播,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显出它的弊端,新闻媒体及从业者并没有完全以理性的态度和方法运用新闻自由权力。商业报刊成为主流报刊后,一些新闻媒介及从业者转向金钱至上。资本主义进入垄断时期,传媒资源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大多数人失去了表达思想的手段和机会,虚假新闻层出不穷,报纸里广告泛滥,报道内容危及社会公德和个人隐私……这些情况使得新闻与原先的自由主义理论所标榜的崇高理想背道而驰,引发人们对传统自由理论的不满与反思。传统新闻自由观念设想的“意见的自由市场”同样变成垄断市场,新闻自由似乎不是扩大了而是缩小了。因此,传统新闻自由观念设想的自由景象实际上成了幻象,人们运用的自由权力也往往变成了法律条文上的空头支票。
二、社会责任理论
为防止由传播内容的浅薄化、煽情化、刺激化而引起的社会道德和文化堕落,社会舆论要求新闻媒介重视社会责任的呼声也日趋高涨,20世纪40年代,美国《时代》周刊创办人亨利·卢斯于1942年邀请芝加哥大学校长罗伯特·哈钦斯领导一群大学教授,以局外人和学者的身份探讨大众传播界越来越多的问题,于1947年发表了后来被称作为传媒的“社会责任理论”奠基的总报告《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 委员会宣布:“新闻界担负起新的公共责任的时刻已经来临。”对于需要重建公共形象和恢复公信力的新闻界来说,“责任”概念是一个应运而生的创意。有了责任这个主题,委员会为未来提供了奋斗目标。这个报告将美国的新闻自由史从报刊的自由之上主义理论转向了报刊的社会责任理论。社会责任理论被称为“传统理论上一个新思想的接枝”。它以挽救“新闻自由的危机”为宗旨,始终强调 “思想自由是各种自由中最可宝贵的”, 保留和继承了传统的自由主义理论的基本精神。
三、自由和责任之间媒体该何去何从
1.媒体忽视社会责任
新闻媒介有舆论监督权,又时刻被社会各界监督。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出现了许多动态性、矛盾性的社会问题,有些媒体缺乏对现象背后深层次原因的探究,一味停留在“抓人眼球”的浅层面上;大众传播倾向娱乐化,忽略了媒体产品的社会效益,陷入一种怪圈,这些都是媒体社会责任缺失的具体表现。2008年初的艳照门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震动,明星私生活不检点,影响的是自己的公众形象,然而媒体对此展开无限放大,一些有官方背景的网络媒体,也令人吃惊地用大量版面跟风报道此事,这不得不让我们怀疑媒体的价值取向,媒体在整个事件报道中,不尊重隐私,客观上助长刊登艳照,污染社会环境,对精神和社会风气都是摧残和伤害。 还有某些媒体大肆炒作的“毒香蕉事件”,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恐慌与困惑,导致在某些香蕉产地,每斤香蕉只能卖3分钱。有的蕉农用成熟的香蕉喂猪,或听任香蕉大量烂在香蕉园里——这一系列事件中,相关媒体的社会责任何在?媒体作为“社会公器”, 有着引导和掌握社会舆论的能力,在享有一定的特权的同时并要对社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在现代社会,媒体舆论被当做除了行政、立法、司法三大权力之外的第四种权力,一个社会的第四种权力是否能健康、自由地发展,直接维系着这个社会是否具有自我完善、自我净化的功能。
2.媒体承担起社会责任
根据不同用户的财务信息,会计理论基础可分为有用的决策、及受托决策。受托责任实际上就是预期资源的所有者,委托的责任成本值报告,完全资源管理的实施对公司的发展特殊的群体,组织和服务体定位的股份的形式,扩大背景下的理论基础。决策有用的概念,信息目的为用户提供适当的市场参考,将有助于明确服务的主体地位,逐步深化资本市场公允价值计量理论。资本市场深化表现为,股东权益的互不相关。
发达的资本市场,使得持有公司股份的股大股东小比例分配给更广泛的市场参与者。因此,公司老板关注的焦点,在于投机性的需求流动性偏好。历史成本的局限性逐渐显现:一方面,该公司的服务主要所有者,根据这些信息做出投资决策,不能满足市场参与者的需求。另一方面,对于成本测量初始记录基于值测量属性稳定性较差,在市场之间有很强的相关性,要满足资本市场的需求是困难的。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深入,应用公允价值已逐渐发展起来。
一、新会计准则下的公允价值的理论
社会环境和经济制度的特殊性,决定了下半年的公允价值的应用程序启动。在1998年《关于公允价值的应用企业债务重组会计准则》,明确规定:“公平贸易是双方自愿的交易,结算时以非现金资产的债务和债务偿还的资金,取代资产和负债的金额公允价值。债务人必须以公允价值入账。”然后,在公允价值的应用中,扩展到投资于非金融交易领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相关租赁准则还参与了公允价值。
因此,中国的资本市场不完善、较低的市场活动,利用可验证差的公允价值。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公允价值会计简单的应用程序出现了。2006年,财政部在国际会计标准部,标志着中国的并购趋势,作为前五位的会计计量之一,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了新的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中国正在销售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三个层次评价方法类似于项目的技术的法律,并成为具体涉及不同程度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引。在特定条件影响下,计量金融工具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商业活动。
二、公允价值的概念
新会计准则下的公资产司的正常交易,使用公允价值进行定义企业资产。根据市场参与者进行计量,公允价值计算企业的资产和负债,企业要接受债务或转让出售,使用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计量的价格支付。将被定义如下:熟悉执行清算交易,资产或负债的自动清盘的现状卖双方之间产生的价格如下:国际会计准则将被定义为“自愿双方公平交易对结算量的债务交换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公允价值资产的计量。”
市场参与者公允价值,确定企业的实体资格,避免不当交易。市场的参与者要熟悉新会计准则,当事人自愿从贸易流通股进行公允价值的定义。成熟的市场下,贴近完全竞争市场,为确保多个利益相关者的公平,公允价值接近交易价格。
三、公允价值的分析
讨论性质的公允价值会计计量目的,公允价值提出了自身属性。包括:狭窄的独立测量、综合指数和目标的手段、标准规模。与了解视点的公允价值本质的其他四个会计计量属性,进行比较这两个观点后,没有公允价值,限制了其他的计量属性存在。
多数学者力证计量属性的存在,并倾向于支持公允价值。会计计量并列的狭义独立的计量手段的公允价值,有其他的计量属性。公允价值的取得成本、重置成本,可被定义为其属性与可变现的会计计量的净现值,到2006年中国的会计准则将被捆绑。强调了其他三种类型的历史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公允价值是基于在市场参与者的终值。与其他测量属性的比较,公允价值更加明确各方面的定义。通过非活跃市场和市场价值可变现净值,更换成本等估算方法。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下,公允价值等于现值。
四、公允价值的实践
使用公允价值,及市场相关的财务信息,提高了可操作性的风险。
(一)融信息增加
投资性房地产,得到的租金收入和房地产资产的价值。固定资产,也就是之前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属性,公允价值通过折旧免税额的比率,适用公允价值法。公允价值调整对应的账面价值,形成了盈利和亏损之间的差别。
(二)债务重组
债权转股权中,其公允价值与负债和损益的区别,应认定为债务重组收益,按照通用会计准则,非现金资产还清了债务。债务和价格的基础上支付之间的差额,再计入资本公积。出于这个原因,债务重组过程中,会影响企业的利润。通过直接的收入来确定其公允价值。因此,客观公允价值的定义,可以减少操作企业盈利的风险。
(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应用
根据相关税收增加携带外汇非货币性资产,核算成本决定了资产的入账价值。采用公允价值,在新会计准则下,“账面价值”的可被计入报表中,应更换当期损益的原账面价值。
(四)长期股权投资
核算成本过程中,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有者权益账面连年摊销,本年度的差异列表的体现了投资价值。新的会计准则下,调整为投资成本的公允价值。成本投资减去盈亏之间的公允价值差异,以调整投资成本。因此,根据新的会计标准,可以被分摊到原来的增益的量。
(五)交易性金融资产
原会计准则下,短期投资基于成本测量,根据新会计准则下的市场价值,企业的入账价值较低,公允价值确定年底的盈亏。
五、小结
应用公允价值操作风险,限制公允价值层级的方法。新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有三个层次的应用:活跃市场有交易价格的存在,确定其公允价值。在活跃市场中,交易价格必须是自愿交易。如果两种情况都不适用,要确定公允价值评估模型。
关键词:在建工程核算;新会计准则;探讨
一、引言
2006年制定并自2007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没有关于在建工程的专门会计准则,而是仍旧将在建工程作为固定资产的一种取得形式和固定资产一起一并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规范,国际会计准则也是如此。鉴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不断的发展壮大,新建、改扩建等成为了企业持续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把“在建工程”单独作为一个会计准则,并出台具体的核算办法来规范企业在建工程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以充分保证在建工程会计信息质量,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
在我国。工程项目建设基本都实现项目流程化管理。以企业新建大的工程建设项目为例,需要经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建设过程管理、初步验收、竣工验收、结算、决算等很多环节,涉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这一过程可以划分为6个阶段:
方案阶段――设计阶段――预算及审核阶段――项目实施阶段――竣工决算及审计阶段――财务结算及转固阶段。
本文试图对在建工程核算的若干方面进行探讨,而不拘泥于上述项目流程的6个阶段。
一、在建工程相关明细科目的设置
(一)相关二级明细科目至少应反应的内容
以自建复杂的在建工程为例,在建工程二级明细科目至少包括进度款(预付款)、设备、材料、三通一平、土建安装、利息支出、人工工资、土地使用权、其它费用等。不同的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二)主要应设置的二级明细科目说明
1 建议设置“进度款(预付款)”,而不是在。预付(应付)账款”中反映。主要是能在在建工程科目中汇总反映工程成本的实际发生情况(企业一般进度款是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同时准确反映企业工程资金流出信息,便于和客户对账。这主要是针对有工程出包或部分出包的情况。
2 建议不再设置“待摊支出”,而是将其细分至相关二级明细科目“其他费用”内。因为具体操作中还有其它“隐性”待摊支出,如小额材料、部分土建安装费用、利息支出等等。
3 设备。反应为在建工程而购入的工程用设备,可先通过工程物资科目,再转入该明细科目。同时应包括为工程进口的成套设备检验费、相关特种设备检验费、设备所附土建及安装费等。
4 材料。反应企业工程领用各种材料,包括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及其他除设备外的各种材料,也包括为工程而购入及临时从生产经营所用材料中领用的材料。
5 三通一平。包括土地征用费、补偿费(房屋拆迁费)以及为达到工程项目可以正常施工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通讯、通煤气、通热等费用。
6 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八的土地使用权。
7 土建及安装。包括房屋、构筑物、工艺管道、专用电线电缆等设备以外的土建安装。应与预期转固可辨认部分与不可辨认部分分开列示。
8 利息支出。其前提是符合资本化条件,建议单独设置明细科目,企业实际上许多重大工程项目都有较大的专项贷款,应根据重要性原则予以考虑。如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循环经济项目计划投资17.2亿元,以获贷款额度9.3亿元。
9 其它费用。包括设计费(有些地区税法规定可列管理费)、研究试验费、工程项目管理费、工程保险费、监理费(质监费)、工程项目报建费、招标服务费、勘探费、基桩检测费、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临时设施费、相关税金、工程转固费用、建设其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及负荷联合试车费等其它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费用。
(三)工程项目在方案阶段及至管理层正式批准立项设计期间发生的支出,建议列入当期损益,包括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方案论证、技术咨询、行业考察、经济分析等相关费用。
(四)工程竣工后发生的技术检测费、环评费、安检费、职业病评价费、房产办证费等其他工程相关费用应列入当期损益。
(五)不同的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经济业务重要程度设置三级及多级明细核算。
二、在建工程项目细分
(一)企业通常同时进行多个项目的新、扩建等。或者一个大的项目下有许多相对独立的子项目在同时进行,同时,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用于核准的用途大部分是工程项目投资,这都要求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用途、工序等相关独立性予以归类和细分。
(二)工程项目细分的作用。便于准确、具体计算工程项目的实际投资,便于“工期-成本”优化管理和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便于工程竣工结转固定资产,便于企业项目管理和信息披露。
(三)财务核算工程项目细分的理论借鉴。WBS理论(Work Breakdown Structures工作结构分解):指通过对项目总目标和总任务的研究,采用系统分析方法将项目系统总范围分解为许多互相联系、互相影响、互相依赖的项目单元。以这些项目单元作为项目管理的对象,满足项目设计、计划、控制和运行管理的需要。现在,WBS理论在不同的领域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实际上。只要WBS的结构底层满足财务核算、管理项目所需最低层次的信息即可,在不同的企业财务核算要求、不同的项目管理者、不同的项目阶段,WBS的结构底层是不同的。
如大型有色冶炼上市公司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既有募股资金用于工程项目,又有自有资金用于改、扩建项目,部分工程项目细分见图1:
(四)单个小项目的项目细分:对于自建或出包的小项目。同样可以应用“WBS”理论细分至最底层的“工作包”,同时又实行“小项目大管理”,但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来进行财务核算和相关项目管理。
(五)经过对在建工程项目细分,结合企业的在建工程科目多级明细账核算,在财务软件系统中(如金蝶财务软件)可获得每一个独立的工程项目及其工程子项目的相关数据。由项目细分和在建工程会计科目多级明细构成了一个完整的WBS矩阵――在建工程核算模式。
三、在建工程转固相关问题探讨
(一)在建工程转固条件的确认:
1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预列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调整原以计提的折旧额。
2 满足所有转固条件的在建工程,此时出包工程部分已财务结算完毕,“在建工程进度款”帐户余额已;中为零。
决算金额已列示在在建工程其它明细科目中。
(二)正式转固
1 解包小组的成立。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往往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分厂(车间)、多个工艺流程、多项资产类别,因此在建工程转固是一个较复杂的过程。这一过程在企业实践中俗称“解包”,即把在建工程所有支出(相当于俗称的“工作包”)转化为固定资产单个实体的过程。对于大的工程项目,企业应成立“解包小组”,由财务部门、项目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等部门的人员组成,参与人员应当包括对固定资产及其分类、存放地点、建筑安装、工程决算、财务结算等与固定资产划分、管理、使用相当熟悉的人员。
2 资料收集。财务部门应负责或要求相关部门配台准备完整的在建工程转固资料。
3 固定资产实体(不含土地使用权)的确认。新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担任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但由于企业经营内容、规模不相同。各企业应根据准则中规定的固定资产的标准,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按管理权限批准,并已报送有关各方备案等。作为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依据。
4 单个固定资产实体价值确认及相关共同费用分配
如何确定单个固定资产的最终价值,应当遵循可辨认性。相关性原则,实际上最终固定资产将划分为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器设备、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文艺体育设备、图书文物及陈列品、家具用具及其他类,共十大类中的一类。
(1)对应固定资产可辨认的工程支出,直接计入该固定资产的成本。如“在建工程――设备”明细账对应的机器设备,“在建工程-土建(安装)”对应的房屋、建筑物等。
(2)不能对应固定资产的工程支出,根据相关性原则,以最可能对应的固定资产的可辨认支出增加相应固定资产的成本,如自行安装某大型机器设备的土建、安装支出。
(3)不能最终辨认的共同费用(如“其他费用”、“利息支出”、“材料”明细账中的小额易耗材料、部分共同土建安装费用等)根据上述已确认的固定资产实体价值。按金额比例分配,或采用其他更合理的分配方法,增加相应固定资产的成本。
5 将利息支出作为共同费用分配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企业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6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处理
新准则没有对工程完工后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处理做出规定,建议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将在建工程账面余额转为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转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这样既保持了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计价原则,反映了工程实际支出情况,也没有因为转固定资产而消除了原来的减值情况。同时,在记录固定资产及卡片时。根据可辨认性、相关性原则确认单个固定资产或资产维的减值准备。
7 无形资产确认(含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转入在建工程,最终分配进入库存商品的成本;其他企业一般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利润操纵;会计监管;公司治理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08)08-0070-03
新会计准则实施一年多来,其效果总的来看是好的。新会计准则虽未与国际会计准则完全一致,但做到了与国际惯例实质上的趋同,其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原有会计规范的不足,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但是,新会计准则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既有新准则自身方面的,也有准则执行环境方面的。因此,分析新会计准则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对新准则的完善和将来的扩大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会计准则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新会计准则可操作性不足。新会计准则基本上是参照国际会计准则制定的,其中原则性的规定太多,而具体的规定不够,因而可操作性显得不足。虽然随后颁布的应用指南对各项准则提供了一些具体解释和说明,但有些规定的线条还是太粗,不便执行。例如,新会计准则在金融工具、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股份支付、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而对公允价值怎么确定则规定得不够细致,从而使公允价值计量的可操作性大打折扣。新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分类晦涩难懂,有些分类披露的条款甚至连专家都看不明白,在所得税会计、企业合并等具体准则中也存在类似的问题,这就必然妨碍了新会计准则的可操作性。
(二)新会计准则扩大了企业可能的利润操纵空间。这主要表现在:第一,债务重组与非货币易准则使盈余管理变得容易。新准则规定债务重组交易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允许债务人确认重组收益;非货币易中以公允价值确认换入资产价值并确认置换收益。控股股东在上市公司出现亏损的情况下,出于维持公司业绩或其他目的,通过债务重组或以优质资产换劣质资产的非货币易,来改变上市公司的当期损益。利用公允价值的确定来操纵利润的现象时有发生。第二,新会计准则允许开发支出资本化无疑增加了科技及创新类企业的利润调整空间。虽然新准则对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定义进行了区分,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无形资产研发业务变数较大,很难明确划分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因此,公司如何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也就成了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分界点,从而达到操纵业绩的目的。第三,利用借款费用的相关规定进行盈余管理。新准则规定,如果相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占用了专项借款之外的一般借款,被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允许计入资产。企业如欲提升业绩,需要扩大利息资本化范围,可以采用一定的手段使专项借款之外的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计入资产的要求。另外,将已完工的固定资产长期作为在建工程核算,既可延长利息支出计入资产的时间,又可减少折旧的计提,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第四,通过调整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调节利润。新准则要求公司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方法及预计净残值至少每年复核一次,只要与原估计有差异时,就应当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净残值,并且调整的方法采用未来适用法,不用追溯调整。因此,上市公司只要找到证据证明其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原估计有差异,就可以进行会计估计变更,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新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的摊销不再仅仅局限于直线法,并且摊销年限也不再固定。企业可通过减少摊销年限和加速摊销来提高公司的业绩或者以相反的手法来降低业绩。
(三)我国目前会计监管水平还难以适应实施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会计监管的主体往往成为制约新准则实施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我国内部审计力度相对薄弱,内部审计人员经常被精简。内部审计人员往往专业结构不合理,知识面狭窄,要让内审人员了解与吃透与国际趋同的新会计准则有一定难度。在实务操作中容易出现对政策理解的偏差,审计取证不足。我国民间审计的现状也不容乐观。审计市场的恶性竞争,客户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关系扭曲,会计师事务所因为生存竞争往往过分迁就客户,甚至出现注册会计师帮助缺乏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的客户建立违法的账薄,帮助没有财务报表的客户编造报表等情况。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严重受损,审计质量低下。我国的政府监管存在着监管主体过多,监管职责不清,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等问题。
(四)我国市场机制发育不充分,公司治理不完善严重影响了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效果。我国市场经济尚处于发展阶段,企业间的交易行为不十分规范,企业竞争不充分,公允价值不易形成。新会计准则突出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公允价值的任何变化都将反映在损益表或资产负债表中。公允价值确定不当会导致财务报告数字波动,可能使得市场对企业价值作出错误判断。我国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是国有股“一股独大”下的“内部人控制”,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等监督制约机制失灵;其次,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等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在我国尚未能发挥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约束作用;再次,目前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缺乏对经营者业绩的合理评价机制,又没有适当的管理报酬契约,经营者的控制权和享有的剩余索取权明显不相称。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内外部治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不能发挥对经营者的有效制约作用,从而导致了管理当局机会主义会计政策选择行为,不可避免地影响了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效果。
(五)我国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不高也妨碍了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新会计准则贯彻全新的理念,在会计核算的内容和方法上发生了革命性变化,其中的公允价值、资产减值准备、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的确定等都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这对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是一大挑战。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要求会计人员能够与国际同行直接对话,而我国现有会计人员能达到这种要求的还不多。我国会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尚不能满足与国际趋同的需要。
二、有效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对策
(一)不断修改完善新会计准则,出台必要的配套法规,提高准则的可操作性。准则制定机构应该对准则的实施情况跟踪调查,根据反馈的意见,及时修订那些前后矛盾、容易产生歧义、可操作性差的准则条款,适当缩小会计政策选择空间以防止企业的利润操纵。准则的制定还应具有适当的超前性,尽量减少在新经济现象发生后会计准则出现未规定的真空地带,避免企业在无章可循时自行选择会计政策以操纵利润的情况发生。要结合中国国情和特色,出台详细的实施细则和权威的解释文告,提高会计准则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使制定的会计准则具有更高层次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二)强化会计监管。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披露,不仅需要高质量的会计准则,更依靠对准则执行的监督管理。因此我们在进一步完善新会计准则的同时,应当强化会计监管,加强执行和监管环节的工作和惩罚力度,提高会计准则执行和监管质量,确保新会计准则的有效实施。首先,要严格按《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搞好各项会计监管机制的建设,发挥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三位一体监督体系的整体功效,加大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真正起到惩戒作用。其次,要进一步增强公司管理层及时、充分、如实反映财务信息的意识,促使公司管理层真正在提高公司质量上下功夫,而不是依赖非常交易及不公允的关联交易等操纵利润。要充分发挥国资委、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审计署等有关部门的监管作用,理清各部门的监管职责,以更好地规范上市公司的财务行为。
(三)完善公司治理机制。首先,要明晰产权,发挥产权制度对会计信息生成过程的规范和界定功能;其次,应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强化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各利益相关方或独立董事对管理当局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有权要求其做出解释或予以调整,有效防止“内部人控制”和管理当局机会主义选择行为;再次,应建立报酬和业绩相对称的激励机制,使管理当局的目标函数与所有者的目标函数趋于一致;最后,要努力完善经理人市场、资本市场和产品市场,建立股东诉讼制度,从企业外部发挥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作用。只有在健全的治理机制下才可能有效地实施新会计准则。
(四)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对企业会计人员应加强新会计准则的培训,使他们对新会计准则的精髓以及在实务中的具体操作了然于心。特别要注重培养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以及会计理论素养,同时要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确保会计人员既具有扎实的会计知识、积极的创新意识、敏锐的职业眼光和充分的主观判断能力,又能熟知现行的财经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从而按照新会计准则对各项业务作出最恰当的会计处理。
参考文献:
[1] 田方.新会计准则实施的困难与对策[J].职业圈,2007,(15).
【关键词】 带薪缺勤 累积带薪缺勤 非累积带薪缺勤
2014年1月,财政部颁发《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以下简称职工薪酬准则),该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新准则中对带薪缺勤进行了相关规定。
一、新修订的职工薪酬会计准则中关于带薪缺勤的规定
1、带薪缺勤的概念
职工薪酬准则第二条指出,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
在财政部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06]3号)以及相应的应用指南中均未涉及带薪缺勤的内容。本次新修定的会计准则第一次明确了带薪缺勤的概念,有利于规范相关的会计处理。
2、带薪缺勤的分类
职工薪酬准则第八条指出带薪缺勤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两类。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结合我国企业的做法,在实务中,累积带薪缺勤分为离职时未使用部分可获得货币补偿的带薪缺勤和离职时未使用部分不能获得货币补偿的带薪缺勤;非累积带薪缺勤也分为未使用时可获得货币补偿的非累积带薪缺勤和未使用时不能获得货币补偿的非累积带薪缺勤。不同的类别在会计处理中有所差别。
二、新修订的职工薪酬会计准则下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及涉税处理
1、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
根据职工薪酬准则的规定,对于累积带薪缺勤,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进行确认,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带薪缺勤制度,区分离职时未使用部分可获得货币补偿以及不能获得货币补偿的情况分别进行账务处理。
(1)累积带薪缺勤当年未使用。根据规定,员工未使用的累积带薪缺勤,在职工提供服务时确认。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相关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金额为累积带薪缺勤天数乘以员工日薪。
例1:根据甲企业的职工薪酬管理制度规定,甲企业的M管理人员每年可享受8天带薪年假,当年未使用的年假可结转下年,截止2013年12月21日M未享受带薪年假为5天,M的日薪为200元。
账务分析:根据规定,员工未使用的累积带薪缺勤,在职工提供服务时确认。2013年12月31日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 1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1000(5?鄢200)
(2)享受带薪缺勤。根据规定,享受累积带薪缺勤时,企业支付了计提时确认的支付义务。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贷记“银行存款”,金额为享受的累积带薪缺勤天数乘以员工日薪。
例2:承例1,M在2014年享受了3天带薪年假,休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账务分析:根据规定,享受累积带薪缺勤时,企业支付了例1中的确认的部分支付义务。另需要计提未使用2014年年假8天的相关义务。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600(3?鄢200)
贷:银行存款 600
借:管理费用 16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1600(8?鄢200)
(3)离职时未使用的带薪缺勤可获得货币补偿。需要分两步来进行会计处理,第一步计提补偿标准超出已计提的部分,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相关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金额为未使用累积带薪缺勤天数乘以日补偿标准减去未使用的天数已经计提的部分。
例3:承例2,M在2015年初离职,离职时未使用的年假为10天。假定甲企业规定未使用的带薪缺勤可获得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日薪的3倍。
账务分析:由于离职时按日薪的3倍作为补偿,会计处理需要分两步来做,第一步计提增加的2倍日薪,第二步支付,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4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4000(10?鄢2?鄢200)
借: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6000(10?鄢3?鄢200)
贷:银行存款 6000
(4)离职时未使用的带薪缺勤不可获得货币补偿。员工离职后,企业的累积带薪缺勤支付义务终止,相关负债减少。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贷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相关科目。
例4:承例2,M在2015年初离职,离职时未使用的年休假为10天。假定甲企业规定未使用的带薪缺勤离职时不可获得货币补偿。
账务分析:员工离职后,企业的累积带薪缺勤支付义务终止,相关负债减少。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2000(10?鄢200)
贷:管理费用 2000
2、累积带薪缺勤的涉税处理
从税务角度,职工薪酬称为工资薪金。《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企业不具有合理性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可不予税前列支。
按照税法规定,对于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应该以实际支付为原则,对于企业跨年度未实际支付而确认的成本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两者之间的差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应作为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带薪缺勤产生。对于员工未使用的带薪缺勤,企业产生了一项支付义务,应当确认一项负债,但是税法以实际支付为原则,对于未享受的带薪休假不予确认,形成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所得税费用”。
例1:税务分析:M管理人员2013年享受8天带薪休假日,其中有5天未休,企业就产生了一项支付义务,应当确认一项负债,但是税法以实际支付为原则,对于未享受的带薪休假不予确认,即由累积带薪缺勤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为1000元,计税基础为0,形成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会计分录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0(1000×25%)
贷:所得税费用 250
(2)使用带薪缺勤。员工享受带薪缺勤时,企业承担了相关义务,转销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与确认时做相反的分录,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
例2:税务分析:享受带薪缺勤,企业承担了例1中的部分义务,转销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2014年新增加的带薪缺勤税务分析同例1。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150(600×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5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400(1600×25%)
贷:所得税费用 400
(3)员工离职。离职时未使用的带薪缺勤获得货币补偿,企业承担了相关义务;离职时未使用的带薪缺勤不能获得货币补偿,企业承担的义务终止。两种情况下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都应当转销。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
例3和例4:税务分析:离职时无论未使用的带薪缺勤能否获得货币补偿,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都应当转销。
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500(2000×25%或250―150+4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500
三、新修订的职工薪酬会计准则下非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及涉税处理
1、非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
根据职工薪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1)非累带薪积缺勤未使用时可获得货币补偿。员工婚假、产假、丧家、病假等为非累积缺勤,未使用时可获得现金补偿,账务处理需要分两步来做,第一步计提非累积缺勤未使用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第二步支付,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贷记“银行存款”。
例5:根据乙企业的职工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员工婚假、产假、丧家、病假等非累积缺勤未使用时可获得现金补偿,补偿标准为日薪的2倍。N销售人员在2014年有10天婚假未使用,N的日薪为100元。
账务分析:未使用的非累积缺勤按日薪的2倍作为补偿,账务处理需要分两步来做,第一步计提非累积缺勤未使用的补偿,第二步支付。会计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 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累积带薪缺勤 2000(2*10*100)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累积带薪缺勤 2000(2*10*200)
贷:银行存款 2000
(2)非累带薪积缺勤未使用时不可获得货币补偿。如果非累积带薪缺勤未使用时不可获得货币补偿,则不需进行单独的会计处理,只进行正常的职工薪酬计提的会计处理即可。
2、非累积带薪缺勤的涉税处理
对于企业支付给员工的非累积带薪缺勤货币补偿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应严格按国税函〔2009〕3号文规定,超过“合理工资薪金”的扣除范围,作为永久性差异,按照“调表不调账”原则,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只需要在企业纳税申报表上作纳税调增处理。
四、新准则实施后企业就带薪缺勤问题的相关应对措施
1、规范带薪缺勤制度
新准则中对带薪缺勤账务处理的规定都是以带薪缺勤的制度为前提的,不同的带薪缺勤制度下账务处理有较大的区别。在新准则下,企业应规范带薪缺勤等相关休假制度,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针对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制定细则,为企业账务处理提供良好的制度平台。
2、重视带薪缺勤的纳税筹划
新准则下带薪缺勤业务涉及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不同的带薪缺勤制度下账务及税务处理有较大差异,正是这些差异为企业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综合考虑各种税种,进行纳税筹划。
3、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
新准则的出台对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准则实施后对带薪缺勤的相关处理进行了规范,其财税业务处理更加复杂。企业应以新准则为契机,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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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袁京荣:职工薪酬之带薪缺勤会计处理分析[J].会计师,2014(5).
其次,农业是物价变动的很重要的影响因素。农业近几年发展并不是很好。三农问题的关注并不能很好的解决根本问题。农产品的低附加值,价格低廉,与工业产品形成剪刀差,使农产品的价格受到打压。但是农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基础产品,农业对于国民经济来说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农民拥有更多的选择就业的机会。现阶段工业反哺农业,对农民的激励问题依然存在。再者,自然灾害近几年增多,农业生产条件比较恶劣。但是需求比较旺盛,将近十四亿人的吃饭问题是头等大事,供需失去平衡,物价上涨。
再次,农产品流通存在问题。这个问题存在于城乡之间,区域之间。
第四,市场具有盲目性、自发性、滞后性,需要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打击投机倒把行为。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资产减值准备;跌价准备;调整账户
中图分类号:F7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8—0090—02
一、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是指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判断资产是否减值,应依据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损的某些迹象,如果存在任何一种迹象,企业应对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正式估计。企业的固定资产可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可收回金额须以相关技术、管理等部门的专业人员提供的内部或外部独立鉴定报告,作为判断依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资产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其分别是: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对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对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等长期投资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对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对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委托贷款的委托贷款减值准备;除了货币资金、应收票据、预付帐款、长期待摊费用等外的资产均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新会计准则中的资产减值准备存在的问题
1.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未作统一规定。中国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然而,对于“定期”会计制度没有说明,这使企业在操作时有一定的随意性,使企业之间缺乏可比性。相比之下,国际资产减值准则对计提时间则作了明确说明,规定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估计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已经减值的迹象。如此规定,避免了操作的随意性,使不同企业具有可比性。
2.计提减值准备后资产的使用及处理未作明确规定。《企业会计制度》制度规定:“处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以及债务重组、非货币易、以应收款项进行交换等,应当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但在实际操作时,存在如下问题,(1)计提了跌价准备的存货结转生产成本时,如何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2)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时,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如何处理;这些都直接影响着企业经营成果的计算考评,但在新制度中未予明确规定。
3.资产减值准备在会计报表上的列示不同。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在期末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在资产负债表附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上分别具体项目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为了区分固定资产净值、净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会计报表上单独列示,其余七项资产减值准备作为调整帐户在资产负债表上均以帐面价余额减去有关资产备抵帐户在报表上反映,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则按贷款到期年限的长短分别列示于“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项目中。
4.固定资产减值后涉及的纳税调整。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企业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当期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这只表明该固定资产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已经下降,该部分减值损失按会计准则规定计入当期损益。但是,税法规定认为,该项固定资产并未实际发生损失,会计上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不足以作为认定为实际损失的依据,只有在按照税法标准认定该固定资产实际发生损失时,其损失金额才能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会计上确认了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后,企业在进行所得税处理时,通常会涉及纳税调整。企业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在当期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当期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计入损益的金额,调整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以该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的所得税率(假设不涉及其他纳税调整项目)计算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当期末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将低于计税基础(假设会计与税收法规对该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均一致),由此产生可抵减暂时性差异,企业应确认由此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冲减所得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