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制评论杂志收录论文类型主要包括:法学研究进展的综述与评论、法学领域的最新动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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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论文各层次标题 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标题层次一般以三级为宜,最多不超过四级,一级用 1,2,3……; 二级用1.1,1.2,1.3……; 三级用 1.1.1,1.1.2,1.1.3……。
4、注释采取脚注的方式。注释与参考文献的格式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
5、来稿请附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全称、最后学历/学位、职称/职务、主要研究领域和详细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和电子邮箱等),以便联系。如有变动请及时通知。
6、摘要不应简单地重复题名中已出现过的信息,不需要背景或知识性的介绍,不要把引言和结论中叙述性的内容,以及学科领域内常识性的内容写入摘要,也不要有自我评价的语句。
7、基金项目论文: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为国家或部、省级基金或属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
8、前言:主要概述本文的立题依据、研究思路、实验基础及国内外现状,并应明确说明本文研究目的、创新性或特点等。
9、插图的序号、标题及注释居中置于图的下方,表格的序号及标题置于表格上方,表注置于表格的下方。全文只有一个表或一个图时,只标注“表”或“图”,不标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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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制评论杂志是由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地方法制研究中心主管,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地方法制研究中心主办的省级期刊,顺应社会的发展,杂志获得了多项荣誉: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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