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3 15: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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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物流物流责任保险立法完善
物流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我国政府在“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把物流列入要大力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之一。但是在这样一个美丽的前景下,我们还必须注意到,物流业同时还是一个高风险的产业,在物流的每一个环节:运输、仓储、包装、配送、装卸、流通加工、信息提供等无一不充满了给客户或他人带来财产毁损和人身伤害的风险,而由此造成的损失往往使物流企业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压力。由此可见,物流业的发展离不开保险业的支持。不过,我国目前物流保险尤其是物流责任保险的现状不容乐观,物流责任保险发展比较缓慢,这对我国物流业的发展是相当不利的。
一、物流责任风险与保险保障
由于物流涉及到非常多的环节,而每个环节又都充满了意外和风险,因此物流服务中的责任风险也非常复杂。一般说来,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1从损害的性质上来看,物流责任保险是物流保险中的一种类型,是对物流责任风险的保险保障
物流企业在提供物流服务过程中往往会产生以下几方面的损失,一是自己的财产损失,例如自己的货仓、车辆、集装箱等仓储、运输工具的毁损丢失;二是由于自己的过错给客户或他人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即责任风险;再就是商业风险,例如因为政策原因、行市汇率变化或者由于客户破产、清算等带来的商业上的损失等。通常情况下,第一种属于物流财产保险的承保范围;第二种则由物流责任保险予以承保;而对于物流企业的商业风险,一般无法通过保险的方式得到补偿。由此可见,物流责任保险是对物流责任风险的保险保障,是物流保险中最重要的类型之一。
1.2从物流服务的阶段来看,物流公司的责任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过程
(1)运输过程。物流公司由于自身工作的失误造成货物的毁损丢失或者错发错运、错误交货等是运输中最主要的责任风险。如果物流公司交由其他的承运人进行运输,那么由于其他承运人的过失造成货物的毁损丢失或者错发错运、错误交货,物流公司同样要承担责任。此外,如果物流公司在自行运输过程中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害或人身伤亡的,还要承担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2)装卸搬运过程。装卸搬运活动往往是造成客户货物毁损丢失的重要原因。此外,在装卸搬运过程中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物流公司也要承担责任。
(3)仓储过程。由于仓库损坏、进水、通风不良、没有定期整理和维护等过失,都可能使物流公司对客户承担责任。
(4)流通加工、包装配送过程。此过程中发生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物流公司要承担责任。
(5)信息服务过程。由于信息错误或者延误,造成货物发货、配送、运输等出现差错的,物流公司便可能会承担责任。
(6)从责任的对象来看,物流责任保险既包括对客户(即物流合同相对方)的法律责任,也包括对第三方的法律责任。例如,物流公司由于失误造成货物的毁损丢失或者错发错运、错误交货的,属于对客户的法律责任;而物流公司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害或人身伤亡的,则属于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狭义上的物流责任险仅指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保险。
二、物流责任保险的现状及其存在问题
2.1我国目前物流责任保险的现状
与物流业的快速发展相比,我国的物流保险尤其是物流责任保险要滞后得多。由于缺乏统一的保险险种,物流企业和客户只能在各个物流环节里面分别投保责任险,致使有的环节重复投保,而有的环节则得不到保险的保障。这一境况在2004年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2004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正式推出了“物流责任保险”条款。“物流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经营物流业务过程中,对由于列明原因造成的物流货物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由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除物流责任基本险外,还有“附加盗窃责任保险”、“附加提货不着责任保险”、“附加冷藏货物责任保险”、“附加错发错运费用损失保险”、“附加流通加工、包装责任保险”以及“附加危险货物第三者责任保险”等附加险供物流企业选择投保。
上述物流责任基本险及附加险的出现,为广大物流企业通过保险方式分散、转嫁责任风险创造了条件。上述条款具有以下积极意义:首先,它填补了我国物流企业综合责任保险的空白;其次,它覆盖了物流服务的各个环节,初步满足了我国物流企业的基本责任保险需求;第三,它简化了物流企业投保责任保险的手续,节约了保险费用,减少了索赔理赔的环节和成本;最后,它丰富了保险产品品种,有利于我国物流保险市场的开拓和发展。
2.2我国目前物流责任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物流责任保险条款的推出为我国物流责任保险的发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是物流责任保险市场并没有因此突飞猛进。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整个市场环境的影响,物流企业认识不足等,但是“物流责任保险”条款存在着许多显而易见的缺陷却是其中最重要的原因。
首先,相对于物流企业的责任风险而言,物流责任保险条款的范围显得过小,不能充分满足市场需求。根据该保险条款,物流责任保险只承保物流企业提供运输、储存、装卸、搬运、配送服务过程中造成物流货物损失的五种情形,提供包装、流通加工、信息处理服务过程中造成的货物损失只有在投保相应附加险种的情况下才予以承保;除了可以附加投保“危险货物第三者责任险”外,物流服务过程中给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其他财产损失也不属于保险的范围。此外,该条款还对发生在我国境外的财产或费用损失不负责赔偿,这更无法满足物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需要。
其次,保费的计算不够科学合理。物流责任保险条款并没有依照责任保险的传统做法,按照保险风险的类型与范围、保险人的累计赔偿限额和单次事故赔偿限额等来确定保险费用,而是按照被保险人的营业收入来计收保费。一方面,这种方法不符合责任保险的通常做法,因为物流企业的收入与其责任风险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另一方面,这种方式也会阻碍物流企业的投保,因为越是大的、经营得好的物流企业,其保费就越高,而不管其风险控制的好坏。这种不合理的收费方式使得保险费用过于高昂,增加了物流企业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险种的推广。
三、物流责任保险发展与完善的几点建议
3.1物流企业方面
物流企业必须端正思想、认清形势,认识到物流责任保险的重要性。物流责任保险不仅能够转移、分散物流企业的责任风险,减少亏损、增加盈利,还能够通过保险公司的介入,增强企业风险分散、控制的理念和能力,从而从源头上减少自己的责任风险和支出,从而形成良好的经营和运行模式。
此外,各级物流主管部门、物流企业自治组织等也要加强对物流企业的指导协调工作,通过传授知识、交流经验、业务培训等手段,指导物流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投保适合的保险险种,在遭受保险事故时,指导物流企业正确索赔,以减少损失,同时获得应有的赔偿。
3.2保险公司方面
首先,保险公司应当加大对物流责任保险的推广宣传工作。许多物流企业对物流责任保险知之甚少,甚至许多人根本不知道有物流责任保险这一回事。因此,扩大对物流企业的宣传与交流是物流责任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
其次,保险公司应适当扩大物流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以满足市场需求。目前的物流责任保险覆盖面较小,难以满足物流企业风险防范的需求。所以保险公司应审时度势,认真研究现代物流业务的流程,适当扩大物流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
最后,保险公司应合理确定物流责任保险的费率。物流责任保险费率的制订,应根据保险业务的风险大小及损失率的高低来确定。这应当包括:①发生意外损害赔偿责任可能性的大小,这是制订物流责任保险费率的基础;②现行法律制度对损害赔偿范围及数额的规定,法律规定的范围越宽、数额越高,表明风险愈大,费率也应愈高,反之亦然;③保险公司赔偿责任限额的高低,赔偿责任限额与免赔额的高低对物流责任保险的费率有客观影响;④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信用和风险等级,针对物流企业的不同信用等级,其发生风险和赔付的几率等可以设定不同的保险费率。
3.3法制完善方面
物流责任保险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支持,当前我国调整物流责任保险方面的立法主要有:
(1)《保险法》:物流责任保险合同作为保险合同的一种,首先应该受到《保险法》的调整和规范,《保险法》第50~51条对责任保险作了专门规定,这正是物流责任保险以及其他责任保险得以承认和发展的坚实基础;
(2)《海商法》及其他运输法规:《海商法》是调整海上保险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海上运输责任保险应该首先适用《海商法》的规定,《海商法》没有规定的则适用《保险法》的规定。除《海商法》外,《铁路法》、《民用航空法》等也是开展物流责任保险的重要依据。此外,《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也是海事法院审理海上运输责任保险案件的重要程序法。
(3)《民法通则》与《合同法》:《民法通则》是调整平等主体间民事关系的重要法律,物流责任保险关系作为民事关系的一种,应该受到该法的规范;此外,物流企业与客户之间是一种物流服务合同关系,物流企业与保险公司之间是一种保险合同关系,《合同法》的规定同样适用于物流服务合同和物流责任保险合同。
综上可见,我国已初步形成了物流责任保险的法制环境,但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统一的物流法或物流保险法。而且现行物流责任保险立法还存在许多问题,例如现行法律的规定过于笼统,不能满足物流保险活动的需要;物流保险法律法规的发展参差不齐,阻碍了物流保险活动的开展等。所以,目前的物流责任保险法律制度已不能适应现代物流发展的需要,需要进一步完善。
关于我国物流责任保险的立法完善,在理论上有以下几种可能性:首先,制定一部单独的物流责任保险法规;其次,制定一部单独的物流保险法规,在其中规定物流责任保险的内容;最后,制定一部单独的物流法,并在物流法中明确规定物流保险以及物流责任保险的有关问题。笔者赞同最后一种观点,其理由如下:首先,我国已有一部《保险法》,物流保险及物流责任保险虽然有其特殊性,但在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规则方面与其他保险没有实质区别,所以没有必要制定单独的物流保险法规;其次,物流责任保险是以物流为基础的,在物流法中规定物流保险以及物流责任保险的相关法律问题,更有利于两者的协调。所以我国应在制定物流法的同时,解决物流责任保险法的完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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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绿色物流,经济,可持续发展
“物流热”成为当前我国经济领域的一个重要现象,对于泉州经济领域也不例外。泉州“十二五”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中提出:泉州计划构建三级物流网络,将打造海西物流枢纽。泉州很多企业也希望通过改善物流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获得新的竞争优势。但是,目前对物流的研究主要是围绕“物流是第三利润源”来进行的,注重物流能否带来经济效益。伴随泉州经济快速增长,资源、环境与经济增长的矛盾将进一步凸显,压力日益增大。
绿色物流是指在物流过程中抑制物流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同时,实现对物流环境的净化,使物流资源得到最充分利用。可持续发展是指社会经济发展必须同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相联系,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以保证社会实现良性循环发展。根据泉州资源、环境、工业等特点,可持续发展对于泉州的发展来说具有重大的意义,绿色物流是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与绿色制造、绿色消费共同构成了一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绿色经济循环系统。人们在关注物流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重点关注物流的社会效益,实现物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本文以泉州为例,阐述泉州发展绿色物流的可行性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为推进我国绿色物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一、泉州发展绿色物流的可行性
泉州现代物流市场起步较晚,还处于初级阶段。但是随着近年来泉州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泉州已、已经具备了发展绿色物流的优势和现实需求。
1、良好的区位优势
泉州发展绿色物流方面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从地理位置来看,泉州地处海峡西岸经济区,与台湾隔海相望,与福州、厦门临近,地理优势明显。从经济区位来看,泉州北有长三角经济区,南有珠三角经济区,西有大京九经济腹地,东有台湾省经济区,地处中国经济最活跃地带之中。
2、交通运输设施较完善
近几年泉州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迅速发展,尤其是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目前,以公路、港口为主,铁路、航空为辅的立体交通运输网络基本形成,综合运输能力不断增强。更为突出的是泉州港拥有优良的港口资源,泉州海岸线长541公里,湾多水深,港阔浪小,可开发建港的岸线长112公里,可建设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150个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以泉州湾为中心港区,大中小码头泊位优势互补,配套设施较完善,功能较齐全的码头群体。
3、货源充足,物流的市场需求旺盛
改革开放以来,泉州经济迅速发展,经济总量日益壮大,经济实力不断增强。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3564.76亿元,经济总量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在规模以上工业中,纺织鞋服、建筑建材、工艺制品、食品饮料、机械制造业等五大传统产业共完成数以千亿计的工业产值,为泉州现代物流发展带来了巨大需求市场。据测算到2010年,在泉州生成的货物运输量将达15 000万吨以上。
4、政府高度重视
国务院的《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建设福州、厦门、泉州等物流节电和一批现代物流中心”。按照泉州市政府的《泉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泉州将发挥产业集聚比较优势、经济外向度较高等有利条件,争取用5到15年时间,把泉州建设成为福建省三大物流中心之一。近日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决定大力扶持现代物流业发展。
二、泉州发展绿色物流的限制因素
泉州虽然是海峡西岸经济区中部枢纽城市,发展绿色物流具有很好的区位优势。但是绿色物流至今仍停留在思想上,离具体实施还有很大的距离,主要受到以下因素的限制:
1、缺乏绿色物流的理念
政府和企业都能认识到物流能够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但关于物流的社会效益关注不够,还没有确立绿色物流的思想。部分企业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物流绿色经营消费理念非常淡薄。甚至认为经济学论文,绿色物流只是一种环保理念,并不能给企业带来任何经济效益,还会增加物流成本;也有企业认为,绿色物流是政府的事情,与企业无关论文格式。
2、缺乏完善的绿色物流体制政策
发展绿色物流不仅是企业的事情,还涉及政府和消费者。目前,我国在绿色物流产业政策方面还缺乏相应的扶持政策,各种法律法规对于绿色物流发展涉及内容较少。体制政策不完善导致绿色物流的发展严重滞后。
3、物流基础设施不够完善
近几年泉州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迅速发展,但低水平重复建设较多,尚未形成完整的综合物流配送中心体系。运输系统缺乏周密、科学的设计,仓储设施落后,物流的经济效益不高,造成资源大量浪,违背了绿色物流节能的原则。
4、物流技术落后
泉州现有的物流企业规模都比较小,实力不强,物流企业应用信息技术的水平不高,物流装备水平较低,而且缺乏有效的物流信息平台和健全的经营网络。
5、缺乏绿色物流人才
绿色物流产业需要专业人才。但是泉州从事物流研究的高端人才和机构较少,企业的短期培训仍然是目前物流培训的主要方式。而且福州、厦门等地都出台相应优惠政策吸引优秀物流人才,这使泉州在发展绿色物流业时,面临绿色物流人才稀缺严重问题。
三、泉州发展绿色物流的对策
1、政府方面
要发展绿色物流产业,需要政府部门进行有效的宏观监管和相应的政策扶持。政府可以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1)宣传绿色物流理念
政府应不断加强宣传环保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唤醒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危机意识,为绿色物流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2)制定绿色物流产业发展措施
绿色物流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体制化管理,因此,政府必须制定相关措施来有效地规范、监督和激励物流企业的行为。通过排污收费制度、建立绿色物流标准来约束、干预物流活动的外部不经济性;通过制定绿色补贴政策、税收扶持政策、贷款优惠政策等激励和引导物流主体的行为,促进绿色物流健康发展。
(3)加快绿色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物流信息系统发展
重视现有物流基础设施的利用和改造。通过对其规模、布局、功能进行科学的整合,提高现有设施的使用效率,发挥现有设施的综合效能。从整体战略的高度协调物流相关规划,理顺各种规划的关系,使物流规划、不同运输方式的场站建设规划、工业及商贸流通行业的仓储设施规划能够有机衔接和配合,防止重复建设,避免资源的浪费。同时政府应建立一个专业网络的信息平台,对物流业进行统一规划,全面提高企业信息管理水平和高效创造能力,引导企业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
(4)重视物流人才培养科研工作
政府应大力支持和引导绿色物流科研工作,一方面要积极支持绿色物流基础理论和技术的研究。另一方面,要加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良性循环,加强应用性物流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2、企业方面
绿色物流的实施归根到底要靠企业营运的绿色化实现。绿色物流对企业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积极发展绿色物流,必将有利于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企业必须将其经营战略与环境保护有机联系起来,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树立绿色物流理念
要打破“环保不经济、绿色等于消费”的传统观念,着眼于企业和社会的长远利益,既重视物流的经济效益,同时也要关注物流的社会效益。
(2)实施绿色物流管理
企业要从保护环境的角度制定其绿色经营管理策略,推动绿色物流发展。选择绿色运输;提倡绿色包装;开展绿色流通加工;搜集和管理绿色信息;实行绿色营销策略;积极申请IS014000环境体系标准认证。
3、消费者方面
当前消费者绿色意识淡薄,对于绿色消费不重视,给开展绿色物流增加了难度。为了促进绿色物流的发展,要积极倡导绿色需求和绿色消费,通过绿色消费行为方式迫使企业实施绿色物流管理,通过绿色消费舆论促进政府强化绿色物流管理。因此,要加强绿色物流的宣传,动员消费者参与进来,树立全社会的绿色环保意识。
结语:泉州经济已进入新的快速增长阶段,而粗放式的增长方式使得资源、环境与经济增长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压力日益增大。可持续发展对于泉州来说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绿色物流是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改善发展环境、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经济综合实力和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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